年纪不大,却落下个“老毛病”——每到傍晚,吃过晚饭后,喜欢在楼下的马路上散散步。虽然还没到闲情雅致、修身养性的年纪,也不信奉“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的教条,但总觉得工作一天了,应该让自己放松放松。
华灯初上,倦鸟归巢。马路两边是一排排做小生意的门面,此时已经打烊,只见一片和谐景象:有少妇坐在马路边上奶婴儿的,有妈妈就着水龙头给淘气的孩子洗澡的,有一家人围在马路边人行道上吃晚饭的,有几个爷们一起叼着烟一边喝酒一边鬼侃神聊的,有老人摇着蒲扇坐在凉床上乘凉的,有大声喊叫着自己孩子名字的马路上不时有来来往往的车辆驶过和匆匆晚归的行人。一派泰平盛世。
行走在这条马路上,耳边听到的是五湖四海的乡音,感受到的是浓浓的生活气息。踩着路灯打印在地上斑驳的树影,一阵夜风吹来,好不惬意。
不知什么时候,当我再漫步在这条马路上,两边恬静的风景已经不再,那些做小生意的门面何时改头换面,通通变成了“开心休闲屋”、“丽丽休闲”之类的,牌匾换成了性感女郎的玉照,门面统一装修得很气派,开敞的落地玻璃门,金壁辉煌的内饰。
我先有些不懂,何谓休闲?回家查新现代汉语词典,休闲:(rest and recreation at leisure)优游闲暇(休闲度假);〔fallow(land)〕可耕地闲着,在一段时间内不种庄稼(休闲地)。照此看来,这休闲屋应该是很好的一处所啊,身心疲惫的人可以在此放松休闲了。
可是不,映入我眼帘的并非我想象的那样。首先不说别的,这“休闲屋”一到晚上就一家挨一家地亮起红色的灯(总让我想起“红灯区”这一词,后经一打听,确实如此,他们说这亮红灯的屋就昭示着你可以进去做皮肉生意。),行走以马路边上极不自然,总有一种置身烟花柳巷的感觉,浑身直起鸡皮疙瘩。且隔着的落地玻璃门后坐满了穿得不能再少了露得不能再露了的小姑娘(后经打听,这帮孩子叫小姐,实质就是从事肉体交易的直接工作人员,也就是妓女。),雪白的乳房几乎是不遗余力地往外挤露着,短不遮臀的裙子基本上可以视若无物,裙下风光一览无遗。见有男性行人经过,无不骚头弄首,软软地喊着:“帅哥哥,进来玩一下嘛!”从敞天的门缝里,隐约能听到里央打情骂俏的声响和非动物交配时发出的夸张的声音和响动。
小姐猛于虎啊!不由得逃不择路。
何时?何事?让这条宁静的马路变得如此浮躁。酒足饭饱后,腆着翩翩大腹穿梭进出在休闲屋的男人们,真搞不懂你们休的是哪门子的闲?
“谁能告诉我,谁能告诉我,是我们改变了世界,还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
鉴于此,我的“老毛病”一下子就改掉了,从此不再外出散步。管它雨打风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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