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看到一则消息,说的是今年七月的一个中午,合肥市公安局花冲派出所接到举报后火速出击,将一对正在进行卖淫嫖娼的男女现场抓获。令人吃惊的是,卧室内一老者正在进行肮脏交易的同时,客厅里竟还有两名老者正在等候。
当民警们推门进入合浦北村某栋102室时,首先发现坐在客厅里的两名老汉(一名74岁,一名65岁),接着在房门大开的卧室内,发现一个30多岁的女子正与一年过古稀的老汉进行肮脏的交易。
经审查证实,卖淫女郑某是长丰县人,今年7月2日来到合肥,在合浦北村某栋102室租住,以拉客卖淫为生。因其颇有几分姿色“生意”比较红火。昨日中午,来自肥东县的胡老汉(75岁)等一行3人结伴到合肥游玩,在花冲公园附近被郑某拦住,谈好价钱之后,被全部带回出租房内。因胡某年长,首先被郑某带到卧室内进行龌龊交易,而卧室房门大开。另两人在客厅内一边“观看”一边等候。结果被及时赶到的民警全部抓获。
处理结果:等候的两名老者被教育释放,郑某和胡某分别被处行政拘留10日,胡某因年过七旬,不予执行。
只听说过在治安刑事处罚中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之说,也听说过凭老年证可以免费乘坐非专线公共汽车的,没想到老年人凭着一把年纪去嫖娼也可以免予治安处罚,即便行政拘留也是不予执行,呵呵,真好!
这样看来,也真佩服这三位老人的勇气,这大一把年纪了还有这心事,证明还不老嘛!六十、七十还是大有可为的嘛,这事都能做,还有什么事不能做的呢?!干脆,建议国务院把这个公务员条例修改一下,六十岁退休不科学呀,资源还没有用尽嘛,他六十、七十的老头了还能去嫖娼就不能接着去上班,去为社会主义建设再作贡献?
国人也真是太自私狭隘了些,五十郎当岁一点就开始卖老,堂而皇之地说什么激流勇退啊什么让新人脱颖而出啊等等,就是不想干活了,有本事连工资也不拿了?你说退吧他也退得不彻底,占着个位置死活不肯下来,要风光要待遇却不要了脸面。
其实,不管年龄多大,老的是心态而不是身体本身,想想中央领导同志们六十多岁才走上领导岗位,这六十、七十的年纪还真的是大有可为。
只是,你要谨记:有所为,还要有所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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