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在网上看到了一些新闻,心里不是滋味,心想:这些孩子都怎么了?
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女,在厌烦家人责骂后,竟然选择跟随28岁的小伙“私奔”被解救时,少女已和小伙办了喜宴,但仍坚称自己是自愿的。小丽一家来自贵州,在宁波市江东区开店做小生意,小丽还是在校学生。今年4月10日,小丽的家长向江东明楼派出所报警,称他们14岁的女儿小丽(化名)已经失踪一星期了,不知道去了哪里。民警根据线索,发现小丽跟随张某去了他老家河南。警方远赴河南解救小丽,到河南后警方发现小丽住在张某家。出乎警方意外的是,小丽竟对警方的解救丝毫不买账。“我是自愿跟他走的,你们不要去骚扰他。”张某今年28岁,因为小丽经常去他所在的店里就认识了,虽然小丽还是个孩子,但两人很聊得来。4月3日,小丽因为成绩差遭到阿姨的责骂,第二天因为学习的问题,她又挨了父母一顿责骂。想到平时自己经常被骂“没用”那一天小丽找到张某说,想逃离这个家。张某二话没说,带着小丽到市区玩了一天。当晚,两人住在一起发生了性关系。4月5日,小丽和张某商量决定私奔,去河南张某的家乡,并让小丽对外人说自己18岁。5月9日,小丽和张某还按当地风俗举办了婚礼。此后,这个孩子就以“妻子”的身份一直居住在张某的家里,直到被解救。按照刑法规定,张某明知小丽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还与她发生性关系,并且长期同居,其行为已构成了强奸罪。目前有些孩子的早熟和对性的幻想令她们迷失在外界的诱惑中,受到伤害还不自知。专家表示,家庭教育的失败是导致小丽迷失的主要原因。她在家里得不到想要的关爱,所以对张某的关心误认为就是自己想要的爱。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有半成人感,生理成熟,但思想仍然幼稚,思维比较单纯,有很强的依赖感,所以容易受到外界事物的诱惑。而另一方面,这些孩子因为没有什么生活经验,无法正确判断周遭的事物,这往往会令孩子受到伤害。对这些孩子,国家通过法律强制保护他们免受伤害,而家长更应该注意正确引导青春期的孩子学会正常处理与异性的沟通、交流,避免孩子受到诱惑。(现代金报2007年6月27日)
教育孩子,家长和社会都有责任。14岁的孩子懂啥呀?我们要正确地引导她们,让她们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生理成熟心理也要成熟。
6月25日日10时30分,一个脸色煞白的小姑娘在两名中年妇女的搀扶下,来到大连市妇产医院急诊室,其中一名妇女手中捧着一个小纸箱,箱子里竟然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新生婴儿,一旁的小姑娘正是这个婴儿的妈妈,今年刚满19岁。两名妇女说他们是在马路边发现这个小姑娘的,当时,她已经将孩子生下来了,下体还在淌血。女孩正躺在急诊室里打着吊瓶,脸色苍白,还没来得及清洗的婴儿躺在她身边吸氧。女孩一边留着泪一边说,她从小妈妈就跟人跑了,剩下她和弟弟跟爸爸生活,而爸爸几乎不管她,念完小学她就出来打工了,这次来大连还不到10天,之前在秦皇岛一超市工作。“早知道会出事我就不过来了”女孩坚持说不知道自己怀孕,因为没有人告诉她这方面知识,直到昨日凌晨5时多,孩子出生,她才傻了眼。女孩哭着说她不知道孩子的爸爸是谁,估计是去年那次和朋友一起玩,喝醉了所致。说到以后的打算,女孩表示不想要这个孩子,就想马上坐快客回家。(新商报2007年06月26日)
除了家庭破碎的原因外,孩子的自律也是应该追究的主要原因,不是所有家庭破裂的孩子都会出事的,也有很争器的嘛,关键是看个人。
小琴刚满14岁,家住高县大窝镇,正在泸州某职业技术学校上学。4月23日,小琴回家取欠学校的1000元学费。父亲一共给了她1250元“第二天离开后,孩子就与家里失去了联系。”家人遍寻无果。直到6月3日,小琴叔父秦先生的一个工友称好像在城区南岸的一家歌舞厅看见过小琴。报案后与民警来到“蓬莱阁俱乐部”在一间包房里找到了失踪一个多月的小琴。当时,一个50多岁的老头正抱着她唱歌。小琴称,离家来到宜宾城区后,她到一个在城里打工的同学处住了两天。4月26日上午,她在城区南街公交车站候车准备返回学校时,遇见一位中年妇女“她说帮我找一个服务员的工作。”不谙世事的小琴被骗到“蓬莱阁”后,开始长达一个多月的噩梦生活,小琴被迫接待了近百个“客人”(四川在线2007年6月12)
社会更应该多多关注求成年少女的生理和心理变化,以免误入歧途。面对社会上利用无知少女发财的人,要加大打击力度。
6月26日,一名推着自行车的男子带着一名脱光衣服的男孩行走在苏州人民路上。据这位推车的男子讲,小孩是他的儿子,经常在外面“闯祸”读书又不认真,当日将小孩脱光衣服在街头曝光。许多行人目睹后,都为这名家长的行为而气愤。(人民图片网2007年06月27日)
教育孩子,怎么能一罚了之?这位父亲居然想出如此损招,让人想起电影中文革批斗的情形,但人家红卫家好歹也让反革命穿着衣服啊!这样一来,这孩子算是毁了,自尊心何存啊?你让他再怎么面对世人啊?
广州籍年仅11岁的女生小芳(化名),2002年7月到福州福清宏路某文武学校学习,当时交了3。2万元赞助费。今年1月,已念4年级的小芳回家过年。每隔两三分钟,她都要用手掏掏下体,这一反常举动引起家人的注意。小芳告诉家人,她的下体很痒,很不舒服。第二天,哥哥黄先生的妻子带着小芳去医院检查。检查的结果让全家人万分震惊,小芳患上梅毒已经有两个月了。原来,小芳在文武学校是寄校生,家里给的零花钱寄在老师那里。去年11月的一天上午,她找张老师要零花钱,老师让她到宿舍拿。到了宿舍,老师很热情地泡了一碗面给她吃。小芳说不吃。老师突然叫她脱下裤子,转过身去。接着,小芳感觉有个东西插进了她的下体。年仅11岁的小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疼得想哭。老师让她不要告诉别人。过了几天,小芳发现下体开始瘙痒了。黄先生立即和学校联系,学校说会解决这个问题的。几天后学校报了案,当事老师被警方抓了。之后,他们找学校要讨个说法,但学校不理不睬。事发学校的刘校长说这个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家长届时可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至于学校管理问题,刘校长不愿多说。警方表示,目前案件早定性,已进入批捕起诉阶段。(东南快报2007年6月15日)
教师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整治和提高,为人师表,就得要有为人师表的姿态和涵养,从点滴养成做起,怎么能与禽兽无异呢?
家住陕西汉中市南郑县14岁的小蒋,因多次在网吧和家里偷看色情录像,遂产生模仿“黄碟”中的情景强奸女孩的念头。3月9日16时许,在路边放牛的小蒋看到同村13岁女孩小甘放学回家,刚好从他放牛的路边经过。小蒋看到这一切后竟顿生邪念,趁四周无人,强行把小甘推倒在路边的干水沟中,欲实施强奸。小甘被推倒在地后极力反抗并大喊“救命”犯罪嫌疑人小蒋担心被路过的村民发现,又将小甘强行拉到路边的麦田里,脱下小甘的裤子欲强奸,正在这时路边有人经过,犯罪嫌疑人小蒋怕村民发现,遂起杀死小甘的念头。他立即用左手掐住小甘的脖子,右手掏出随身携带的绳子将小甘活活勒死。事发当天,犯罪嫌疑人小蒋被抓捕归案并被刑拘。办案民警介绍,小蒋今年只有14岁,被抓时看上去只是一个面带憨厚和稚气的孩子,他们根本无法把他与一个强奸未遂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联系起来。面对办案民警的讯问,小蒋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三秦都市报2007年6月4日)
14孩子是无辜的,悔恨的泪水应该流的是我们成年人。14岁的孩子是如何进入网吧的,他在家里偷看黄色录像的时候,我们家长在忙什么?
5月29日,河北霸州市公安局胜芳刑警队接到报案:在某工厂上班的年轻女子刘某失踪。通过工作,警方发现刘某所在工厂司机霍某与该厂老板之子邢某去向不明,二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后查知二人已逃往黑龙江。6月9日,迫于警方压力,霍某在黑龙江投案自首,邢某走投无路被抓获。经查,邢某今年17岁,在父亲开的工厂帮忙。刘某在厂子里有股份,与邢某父亲关系暧昧。看见父母因为刘某经常吵架,家庭面临破裂的危险,邢某对刘某充满仇恨,他找到和他关系很好的司机霍某,决定教训教训刘某。5月28日,邢某与霍某闯进刘某的宿舍,将其挟持到面包车上拉出工厂。在车上,二人几次对刘某拳打脚踢,直至刘不能动弹。见刘伤重,二人有了杀人灭口的念头。他们将车开到野外的一个大坑处,用车牌挖了一个半米深的坑,把刘放在里面,用土将其掩埋,又用脚在上面踩踏,致刘死亡,随后逃离现场。(燕赵都市报2007年6月19日)
17岁小伙为何殴打父亲情妇后将其活埋?我想肯定不仅仅是因为孝顺。父亲的情妇在儿子眼里是个什么角色?其实,该死的应该是花心的父亲。
6月6日晚,山东威海环翠区草庙子镇下庄村发生一起“因感情纠葛”引发的凶案。19岁少女小丽与47岁男友张冲的恋情,遭到家人的极力反对,小丽最终与张冲分手。不料,分手当晚,张冲竟携带匕首翻墙进入小丽家中,与小丽母亲辛柳“理论”推搡中,张冲抽出身上的匕首,对着辛柳颈部一阵猛刺后,逃到村边一果园旁服毒自尽。两年前,张冲到村里一家养貂场上班,与同在那里干活的小丽母亲辛柳关系处得不错,辛柳有时会请他到家里吃饭。小丽对张冲印象越来越好,并将他当自家的叔叔看待。去年7月底,小丽与前男友分手后,心情一直很糟,张冲看在眼里,因此对小丽关爱有加。一天,张冲突然提出要回老家一趟,并邀小丽一同前往。最终,小丽以散心为由说服了父母,随张冲去了佳木斯。到达佳木斯当晚,张冲竟突然提出让小丽做他的女朋友。小丽从未想过要跟一个大自己28岁的男人结婚,但孤身一人地外地,她还是对张冲百依百顺。事后,小丽才了解到张冲原是一个离婚男人。今年5月的一天,在辛柳家里,小丽的表哥因不满张冲成天缠着表妹而与之发生冲突,两人动手打了起来。6月4日,张冲再次与辛柳发生冲突,争吵中,张冲竟然动手打了辛柳一个耳光。看着眼前这个行为粗鲁的男友,小丽的心凉了一大截。之后她多次提出分手,但张冲非但不同意,还恐吓说:“你不跟我好,我就让你们全家不得安生。”6月6日上午,因担心发生意外,小丽的继父报了警。最终在警方介入下,两人和平分手,辛柳还拿出100元钱给张冲做回家的路费。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没想到张冲却由爱生恨,亲手制造出文章开头那悲惨的一幕。(大众网2007年6月14日)
19岁少女与47岁男子畸形恋,母亲反对被砍七刀,男子却服毒自尽了。当爱情不再,何必非要闹得鱼死网破的呢?择友不慎,19岁的少女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13岁和17岁的女孩小慧(化名)和小华(化名)同是韶关南雄市黄坑中学的初二学生。5月11日中午,两人一起在学校边的水库投水自杀。杀死她们的是同学间流传甚烈的流言蜚语:最初传她们谈恋爱,随后传她们与高年级男生同居。在她们投水死后,传言竟愈加升级——指两人自杀是因为与男生同居后怀了孕。女孩死后,家长指责学校没有尽到职责,学校认为是父母不和、重男轻女等家庭因素导致了女孩的自杀。两女孩被打捞出水后,法医现场勘查曾确认两个女孩的处女膜仍然完好。心理学家和青少年教育专家指出,小慧和小华的自杀惨案,实质上暴露的是当前农村孩子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的缺失。长期的压抑最后就可能全面崩溃,出现集体自杀等悲剧。(南方都市报2007年6月1日)
两条生命的消失,两个花季少女的死亡,不知能否为我们敲响警钟?是什么样的力量扼杀了她们美好的生命?除了流言,更深层次的还是我们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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