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九章 七夜(上)

小说:虚妄之证 作者:况疯子
    闫冯伟连连摆手:“我就当你玩笑了,兄弟便宜,我不能占。”
    我笑道:“你能保证这里头的东西值钱吗?”
    闫冯伟怔了怔,摇头:“万事都没有保准的。”
    “那不就截了。你知道我这个人,狗窝里搁不住热馍馍。镜子拿回去,我肯定忍不住给拆了。万一里头就是一块铜疙瘩,我不是连五千都没了?”
    “可万一里头要真是大开门的好玩意儿呢?”
    “啧,大开门的玩意儿,我不是有一件儿了?”我朝另一面铜镜努了努嘴,“我不是玩玩意儿的人,留着没用,你想要,两件一块儿给你,我也不多要,总共给我十万块钱,我再把三爷买的这俩送给你。”
    闫冯伟点了点头:“我看出来了,兄弟你是想替我补亏空啊。”
    我说:“你也说是兄弟了。关键一点,我是空手套白狼,白得的这东西啊!说是人无外财不富,马无夜料不肥。但是还有下句呢——夜料不肥劳碌马,横财不富命穷人。哥哥哎,我是真怕我没发横财的命啊。”
    闫冯伟正色道:“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单是这一面元仿的蟠螭莲花铜镜,就值十多万。过后那帮骗子发现东西被掉了包,不得找你的后账?”
    我嗤笑道:“手艺不行,丢人现眼,他们还好意思找我算账?再说了,前头才骗了你二十多万,第二回是砸在你店里了。他们还找谁的后账啊,多半是把这哑巴亏给认了。行了,你也别瞎琢磨了,就说收不收吧。收就打钱。”
    “行,什么都不说了,我领这份情了!”
    闫冯伟直接转账给我,却是转了十二万。
    “我现在账户里就这么些,回头我再补给你八万。”
    “别,这都多了。你再转我不收。”我指了指铜镜:“我还真好奇,这里头到底是什么啊?”
    闫冯伟‘啧’一声:“那还不好办。”
    他从旁边抽屉里找了把钳子,三下五除二就把铜镜边缘给扭开个豁口。
    等铜镜被完全撬开,里边居然又是一面铜镜!
    看到这夹藏的铜镜,闫冯伟直接傻眼了。
    我问:“这镜子比外边包的值钱?”
    闫冯伟咽了口唾沫,拿起镜子翻转过来,又再呆愣了一会儿,才对我道:“我再补你十五万。”
    我揉了揉鼻子:“我怎么觉得我才是骗子呢?东西卖出去,就没有补钱一说。我就想问问,这玩意儿又不能真当镜子用,而且看着比这假的还糙呢,连花纹都没有,到底好在哪儿啊?”
    闫冯伟指着铜镜道:“好在这四个字上面。”
    我已经看到了那四个字,“当朝一品?”
    “是一品当朝!”
    我无语,总共就四个字,还不是想怎么念就怎么念?
    闫冯伟道:“我说两点你就知道它值钱在哪儿了。一,朝代,明代。二,这‘品’字是全的。”
    我忍不住翻白眼:“你这是跟我逗闷子呢?”
    闫冯伟一拍光头,“嗨,忘了你是门外汉了。就说这一品当朝的铜镜,大致分两种。一种是家里希望孩子高中状元,给儿子用的。
    因为是平民,不能擅自用‘一品当朝’四个字。所以,每个字的外边会有一个方框。‘品’上头的一笔,是和方框连在一起的。这就不犯忌了。
    还有一种,就是眼巴前你看到的这个。没有外框,‘一品当朝’四个字是全的。也就是说,这真是一品大员用的物件。
    单是这点,已经够值钱了。但更牛叉的,还是写这四个字的人啊!写这字的,是一位皇帝!”
    “不会又是朱厚照吧?”在我心目中,这位正德皇帝好像最别具一格。
    闫冯伟摇摇头:“不是正德,是明仁宗朱高炽的手笔!他是明朝在位最短的一个皇帝,从登基到驾崩,总共九个月。因为有先天的肥胖症,他是胖死的。
    这‘一品当朝’四个字,应该是他亲笔御赐给当时的一品大员的。因为在位时间太短,朱高炽以帝王之尊的名义,留下的墨宝很少。这么说吧,我现在找老宣纸,把这四个字拓下来,拿出去就能忽悠着换三五千!”
    我问:“得了这镜子,是不是就把你之前被骗的钱补回来了?”
    闫冯伟瘪瘪嘴:“赚了。”
    我也瘪瘪嘴:“惨了。”
    小沈三看出我的想法,嘿嘿一笑,道:
    “你想多了。咱这不是把东西撬开,才知道里头是什么的嘛。那帮骗子一开始用这镜子引你上钩,多半是不知道里头夹藏着这么件值钱的东西。在他们看来,技不如人,最后亏的,还是元仿的那件。跟上回骗的二十六万两头账一怼,他们还是没吃亏。也就不会找咱的后账了。”
    “有道理。”
    我起身对闫冯伟道:“东西不能搁店里吧?酒也别喝了,大过年的,回家陪嫂子去吧。”
    ……
    我爷曾说过:横财不就手。白得的钱,最好是左手进右手出。
    我觉得,他多半也是因为这样,才穷到现在。
    不过老头子的话还是得听,于是乎,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给陈祖道那边转了十万。
    这一来,房款还了大半,我住的也就更安心舒坦了。
    过了正月十五,年就算过完了。
    我还是照旧到诊所上班,空闲开着梁园的车拉活。
    这样的安生日子,是我一直梦寐以求的。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皮蛋反悔了,说什么都不肯跟我去领结婚证。
    就连她妈也私下抹着眼泪跟我说,不想因为皮蛋的病拖累我。
    我也有脾气,虽然知道娘俩是真心为我好,可还是有些赌气。
    结果就是,连着几天,整夜整夜的拉活,白天在诊所里补觉。
    今晚,应该是我日夜颠倒的第七个夜晚了。
    而在这七个晚上,我遇到了一件算是比较离奇的事。
    那就是——每当夜里十二点,都会有一个穿白衣服的女人搭我的车。
    我并没有事先和她约好,但无论我在哪儿,都会准时收到她约车的订单。
    她每次上车的地点自然不同,然而目的地却都一样——西郊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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