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最值得高兴的事情莫过于能够痛打落水狗。尤其是在自己恨不得将之除之而后快的情形之下。
吴军向来战无不胜,斗志昂扬,但是今日一战,却如同在他们的脸上恨恨的甩了一个耳光一般。
在匈奴大军来势汹汹的情况之下,不可一世的他们居然被杀的毫无还手之力。
不得不说,这是耻辱,莫大的耻辱。上万存活下来的吴兵想到自己先前的不堪,个个都觉得羞愧难当,面红耳赤。
此时此刻,他们突然听悉姬凌云口中吐出这两个字,都是意气奋扬,畅快非常。耳听得信使的传令声在草原上逐渐传开,均不约而同的叫道:“追击!”周边上万吴国兵士都跟声呼叫:“追击,追击!”
他们在向那些逃窜了的匈奴兵发出了死亡的宣言。
雪耻就在这时,一时之间。经历大战,疲乏不堪的吴兵身上仿佛拥有了使不完的力气,嗷嗷大叫了起来。
姬凌云一马当先,任清璇、项鹰、专韦、豫让、仲青虎、云飞扬等将紧在其后跟随。
这一战已经不仅仅只是为了胜负,姬凌云在伍子胥的多番熏陶之下,战略目光比之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一场中原与异族的 战争,不仅仅只是吸引中原豪杰的眼光而已,方外异族同样关注。纵观千百年来,中原哪次在内乱的时候异族人不来趁火打劫?
如今的匈奴只是一个开始,所以姬凌云要做的是杀鸡儆猴,让方外异族知道一件事情。那 便是侵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
姬凌云没有顾及身上的伤口,脑中只是想着一件事情:就以此战,震慑异族,待自己一统九合之后,再来收拾这些不长眼睛的异族鼠辈。这群入侵中原的贼寇,决不能让他们如此安心的回去。
好一番狠杀。
姬凌云一行人足足追击了 三天两夜。在这期间,姬凌云等追击的吴国大军不眠不休,日夜奔驰以水充饥,杀敌人数高达上万,一直追出了 秦国疆界来到了秦国边缘的邻邦——羌族部落。
这时,县子硕飞驰而来,至姬凌云面前,停马而立,高声叫到:“大王,匈奴一干残兵败卒已经逃进了羌族部落,寻求他们的族长庇佑。”
姬凌云令三军休息,召集诸将汇聚一堂,出声询问道:“这羌族实力如何?”对于羌族,姬凌云在 记忆中有些印象,是最早的异族部落之一,曾多次侵犯中原,但因实力不济,兼之没有出现出色的领军人物一直未成气候。
任清璇回答道:“有战士四万,百姓三十来万,在草原上是一个不弱的存在。他们的战士善于骑射,骑射能力在诸异族之冠,即便是匈奴也不敢轻易进犯。他们的大王叫姜豹,才干一般,性情有些软弱胆小,对宏图霸业毫无兴趣。因此一直保持这中立的地位。赢利和匈奴都有心与之结交,但姜豹既怕得罪秦国又怕惹怒了匈奴,一直没有正面回应。直到年前,有人毒死了 羌族的上万战马并且将之嫁祸给了秦国。姜豹在盛怒之下听从麾下将士的命令,起兵攻打大秦,后因墨翟先生的帮助羌族溃败,后来羌族就加入了 匈奴与秦国为敌。”
任清璇常年对外,对于方外异族的情况局势了如指掌,如数家珍的说明了一切。
姬凌云点头不语,公孙圣为了加强赢利对墨翟的信任暗中毒死了上万羌族的战马,想不到竟然会将羌族逼向了匈奴的阵营。
羌族有雄兵四万而自己此刻却仅仅只有万余骑兵,且全部都是疲惫之旅实力悬殊,不能硬碰。
难道就这么放弃?
看着四周望向自己的那些坚 定而信服的目光,姬凌云一咬钢牙道:“走!我们去向羌族要人,若他们不从,寡人必让羌族消失于世。”
万余吴兵再度出发,直逼羌族大营而去。
羌族同样是畜牧民族,以帐篷为家跟随草木迁移,看着上万个密密麻麻的帐篷丝毫不必中原城池来的雄伟,别有一番风味。
任清璇感慨称叹:“方外异族,居无定处,不能使文化流传,但却来去自如,很难对付。” 任清璇在秦国时就有心向外扩张,但因对方来去如风,很难取得有效的战机。
姬凌云听了此言微微笑 道:“方外有方外的长处,我中原也有中原的优势。想要对付他们,只有吸取他们的长处,在扩充自己的优势,如此方可获得全功。”
任清璇听了先是一愣,随即露出了 明白的笑容。
对外,姬凌云早有经验, 之所以在汉武帝前期,大汉屡次向匈奴屈服绝非大汉精兵不如匈奴,只是吃亏在了马匹之上。汉武帝即为以来,大势驯养战马,不过区区数载就将匈奴赶出了 漠北。
唐朝更是如此,唐朝科技发达,装备战术都远远胜于异族,唐朝的天可汗能够威震四夷,跟这些密切相关。只要能够将国家的 经济、科技提升起来,莫说对付区区匈奴,即便是纵横天下也无人可挡。
蓦然之间,急促而尖锐的笛鸣之声传来,刺耳非常,紧跟着是连成一片的马蹄之声。
任清璇面色微变道:“这是羌族聚集诸将的骨笛之声,我等一来,他便鸣笛,显是 早已做好了 准备。”
姬凌云握紧了 手中带 血的长矛,露了冷冷而自信的笑容。
号角呜呜响起,各处营房中的兵丁飞奔涌出。姬凌云等将在远处观看,听号角第一遍吹罢,各营士卒都已拿了兵器上马。
第二遍号角吹动时,四野里蹄声杂沓,人头攒动。第三遍号角停息,辕门前大草原上已是黑压压的一片,整整齐齐的排列了四个万人队,除了马匹呼吸喘气之外,更无半点耳语和兵器撞碰之声。
“好一个下马之威。” 姬凌云冷笑了起来,这羌族能在弱肉强食的草原上生存确实有几分能耐。
其实,姜豹自己心中也充满了犹豫,只是在得悉漠北匈奴部族的强盛,生怕成为北方之患,为祸自己的部落。在匈奴的威逼利诱之下,兼之自己不久前曾经败在秦军之手,实力大退,不得不放弃身份与之建立外交关系。
方外异族信奉神明,重 视誓言。当年,双方建立盟约之时,双方都立下了 契约重誓,共约谁若违背誓言,必遭灭族之祸。毒誓不能违背,否者自有天神严惩。既然已经建立盟约,匈奴有难,上门求救,羌族自然不能坐视不理。
姬凌云和一干众将远远的站在一旁观看,过了好一阵,只见远处尘头飞扬,以有一队兵马向他们这里走来。
他们带领了三千名精兵,个个锦袍铁甲,左队执长矛,右队持狼牙棒,跨下高头大马,铁甲上铿锵之声里许外即已听到。待到临近,更见锦衣灿烂,盔甲鲜明,刀枪耀日,军容极盛。
姜豹见吴兵站立在远处,虽不如自己这边声势浩大,且皆有疲惫之态。然对方身上以及兵器上均有艳丽的 血迹,在太阳的照射下散发了 夺目的光彩,有如一群受了伤的饿狼群,处处显示着这支大军的强悍,别有一番威武。比之自己这边的华丽,对方更显示出了一支军队的 精髓,悍不惧死。
来到近前,姜豹这才真正觉得心寒胆裂,见对方为首一人身着鲜红的铠甲,身上已被鲜血覆盖看不清楚真实的面貌,头发与胡子 之间都结成了 一块一块,依稀可见其中的血块,显然是 因为沾上了太多的鲜血,未及时清理而产生的。唯一能够看的清的是 对方那 如同雄鹰一般高傲而明亮的双眼。
在对方身后的 兵将也是一般,他们一个个仆仆风尘,一面疲惫神色,但在他们的始终充斥着嗜血的杀气。
不需要多说,只看众人的神态表现,可以想像当时厮杀得日月无光,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惨烈战况。
姜豹身为一族之长,最起码的表面气度做的非常到位,一拱手不卑不亢的说道:“我羌族世代居住于这片草原休养繁殖,自 给自足于贵国并无任何瓜葛恩怨,不知道大王今日率兵来此有何用意?若是为友,我羌族上下势必全族欢庆,但若为敌,我族勇士也不会任人宰割。”
姬凌云昂首大笑:“我姬凌云有话直说,是敌是友只需族长一句话。”他 脸色一变,沉声道:“寡人问 你,那些匈奴狗,你交是 不交!”(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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