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小说:背叛/唐席 作者:唐席
    rebel举兵反叛,全台湾一马当先!
    rebel旋风,谁与争风!
    诸如此类的夸张标题已在各大报的娱乐头条上,极尽其能事的刊登了一个星期之久,尤其近两日更有白热化的趋势,全台各地潜伏着一波危险的暗流。
    全台湾的传媒和歌迷们正为目前世界歌坛最闪亮的乐团——rebel,欲来台举行演唱会的消息沸腾。
    西门汀的各大角落无不滚沸着这个话题,更有人早就派了代表,排在市立体育场的门口,等着入场占前排的好位置,好一睹rebel的丰采,和他们一起high到最高点。
    “我排队排了三个小时,才买到rebel的票耶。”咖啡厅里传来一个年轻女孩兴奋的声音,同桌的几个人有的回以嘘声,有的回以羡慕的叹息。
    “你手脚这么快,早知道就叫你帮我买。我排了一个下午,好不容易再三个就轮到我时,居然卖完了我前面那几个当场哭出来,我也差点泪洒售票亭。”后桌的人互相交换着买票的甘苦谈,左手边这桌的那几个小女孩,也吱吱喳喳,如麻雀似的喧闹着。
    “我最喜欢键盘手jem了,他的金发碧眼闪闪亮亮的,歌声也好温柔!”
    “去,主唱才是最帅的,人杰的个性和气势,让人不得不痴迷!”
    “对呀,人杰真的很棒,所有演唱的中文歌曲都是他作的,不管是调戏曲,都是那么动人心弦,聆听他的歌声更是一大享受,看他的舞台表演更是世上最大的福气,那么的充满气势,那么的充满力与美。如果他点中我共进晚餐,我真是死而无憾了。”
    “是啊,我也有同感,rebel为了感谢歌迷,每次现场演唱会结束后都会举办签名会,然后现场钦点一个女孩子,择期共进晚餐。噢,我多么希望人杰点中我,然后和他共享一个浪漫多情的夜晚。”右手边那桌的女孩子们也正在谈论着有关rebel的话题。
    “听说人杰是台湾人呢,不知他是怎么跃身国际舞台的?”
    “没人知道这件事,连香港最厉害的狗仔队也没能挖出rebel的背景,只知道团员有美国黑人、犹太人和法国人,都是以前没正式露过脸的。”
    “他们的阵容真的很坚强,每年一次的环球演唱会,消息一发出,世界各地的票就被抢光了,每年又同时发片两张,一张中文,一张英文,通常货还没到,就被订光了。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唉,我真欣赏他们的才华,如果可以的话,真希望能在他们身边,打杂跑腿都可以,只要能和他们生活在一起。”
    “你别来这一套,谁不知你想近水楼台先得月。”
    “哇,被你们识破啦?!”几个人哄笑起来“你们也别笑我,人人都打着和人杰共进晚餐的主意,只可惜你们长得不够美唷。”
    “你自己也是,别笑我们。”
    “你们女生就是这样,只看见人家的帅,没看见人家的才华,如果是我,我愿意像阿美说的,跟在旁边向他们学习才华,再苦也无怨言。”另一个男生对女孩们的意图回以一声不屑的嗤哼。
    “我也是,我对他们来自世界各地的成员很好奇,键盘手安德森是法国贵族后裔,鼓手小黑是来自旧金山的黑人,贝斯手jem是美国西部的犹太人,主唱人杰是中国人。他们是怎么聚在一起的?平常又是如何沟通?”另一个男生觉得这些细节比较不可思议。
    “当然是靠默契啊,笨,默契够好才能在一起,也才会那么红嘛。”另一个男生拍拍那男生的头。
    “那我佩服他们的默契。”
    不只是女人,连男人也对rebel佩服得五体投地。
    咖啡厅内的话题全都绕在同样的人物身上,窗外的太阳和室内的话题一样热情。
    几个戴着黑色墨镜,衣着特意朴素的男子同时扬起后角,轻啜一口咖啡,显然很满意这个话题,神色间的得意仿如他们就是话题中的男主角。但是突然有句不中听的话窜人他们的耳膜,就像刺一般的深深扎入心头。
    人杰转头着向坐在他对面的那个女孩,他一眼就认出了她,她仍是那么美丽脱俗,仍拥有吸引任何人的不凡气质——只是,她留给他的不是个太好的记忆,她所留下的伤口,依然在胸中隐隐作痛。那年他十八岁,她十四岁
    “学妹可以请你和我交交往吗?我我是吉他组的宋人杰。”十八岁的宋人杰终于鼓起勇气表白,站在十四岁的倪水烟面前,他显得青涩而羞怯。
    倪水烟是附属中学的才女,入学两年年年蝉连榜首,有代表学校出席各类乐器演奏比赛,截至目前共计夺回钢琴,竖琴和琵琶演奏比赛的金牌五面、银牌三面。
    在这个除了升学外,以音乐为第二主力发展的学校,倪本地很快就被学校看好为保送专科的第一人选,除此之外,她更是致学工商专校的校花,全校没有人长得比她更脱俗动人!
    她的才华、她的美丽不凡,成了全校上下注目的焦点,她的色艺兼俱更是人人津津乐道的话题,而她的出生背景很快也被挖了出来。
    原来她的母亲是享誉国际的钢琴家,父亲更是声名远播的作曲家,家中姐妹三人,也都涉足音乐界,年纪轻轻就展露头角。而她,也变成众人心目中的尊贵女神。
    倪水地高傲地睨了宋人杰一眼,目中无人的扬高下巴。
    “凭你?”她狂妄地用眼角扫视他一眼,望向树端招摇的粉红色蝴蝶兰“我永远也不会喜欢上你、和你交往!”
    她倪水烟是什么出身,他宋人杰又算哪根葱?组了个没用的乐团,出去比赛也玩不出啥名堂,在学业上更是敬陪未座;至于那张睑,更是校内有名的豆花制造商问,猫狗见到都要退避三舍,她一代才女倪水烟怎么看得上眼?哼!
    “学妹”仿如平地一声巨雷将世界轰成两半宋人杰永远也不会忘记这种自尊被踩得稀烂的滋味,他开口想反驳、想为自己出气,却只是气得浑身发抖,怎么也讲不出话来。
    “你记清楚,像你这种一事无成、其貌不扬的男生,没有女生会喜欢你,也没有女生会想和你交往,我更不可能会看上你!”倪水烟狠狠的践踏这男孩的自尊,扬着不可一世的骄傲,头也不回的举步离开,连他的名字都不屑去记。
    宋人杰崩溃的倒在飘满蝴蝶兰花瓣的草地上,心颤不已,倪水烟的话像千针万刺,每一下都扎进他心坎最脆弱的部位。三分钟之后他深呼吸几下,昂然地站起来,眼中闪着前所未有的光芒。
    “倪水烟,我记住你了,我会做给你看,我不是永远一事无成,更不会永远其貌不扬,我会证明你是错的,在不久的未来,我会变成巨星,让全世界都看见我所散发的光芒!年轻的宋人杰望着她离去的方向,在心中埋下了一个高远的目标
    二十一岁的倪水烟难得有空应同学之约,和往常的两个好同学坐在咖啡厅内,趁机喘口气,也联络联络久违的感情。
    “水烟不是说今年要复学的吗?怎么还没回来上课?”同学小月问。
    “太忙了呀。”水烟赧笑,心高气傲的她绝对不会跟别人说,她两年前休学是为了工作,以供应妹妹们生活和学费“学琴的人愈来愈多,让我都没时间去上课了,我也不想因这些荒废学业的,只怪那些人对学琴的热情难却。”
    水烟的父母子前年年初前往义大利表演时,因飞机失事身亡,虽然航空公司曾表示吊唁,外交部也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后来的赔偿动作却至今全无消息。苦撑了一年半,变卖了家中所有乐器,仍无法供应两个妹妹的支出,身为长女的水烟,只好毅然休学投入工作职场。
    但家中没琴怎么教琴?其实那只是水烟自抬身价的说辞,她早上送报、中午在餐馆端盘子,下班后又到便利商店上班,才勉强撑起了这个家。
    但是这样不够,爸妈心爱的琴从她手中卖出去,也要从她手中再把它买回来。所以她咬着牙,更努力的挣钱。
    “是啊,都怪你琴艺大好了。”另一个同学小小也怪罪着。
    “别这样说嘛,难得遇到那么有心的人。”水烟又赧笑,她实在不爱说谎。
    “那你明天就不能跟我们去听rebel的演唱会喽?”小月蹙眉问道。
    水烟摇摇头,不笑不语。道不同不相为谋,身为世界知名钢琴家、作曲家的后代,她怎能败坏门风与那种吵闹不雅的现代摇滚乐同流?!
    “去啦,同样是玩乐器的,你一定会喜欢他们的。”小小极力怂恿着“难得小晶不能去,多出一张票来,你就去见识见识嘛。”
    “哦,原来这才是重点,要我买小晶的票。”水烟挑挑眉,恍然大悟。
    “rebel的票这么贵,总不能放着不用,我们也不想卖别人,就送给你,条件是帮小晶要人杰的签名,水烟,你就去嘛你会喜欢rebel的”小月愈说愈小声,因为水烟的睑色愈来愈坏。
    “你们别再说了,我不会去的。”水烟坚持道,她太忙了,没时间也没本钱去玩乐。
    “水烟,别这样嘛,小晶也算是我们的好朋友”小小和小月使出浑身解数劝服水烟。
    “你们别想要我去看那种没水准的乐团,就算用八人大轿来抬,我也不去。”水烟被烦得受不了,忘情的喊道,没注意到她的音量抬高多少,也没注意到咖啡厅内气氛的变化。
    “你们别再跟我提那种吵吵闹闹的三流乐团,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去欣赏那种乐团!”附近的几桌乐迷同时停止了交谈,虎视耽耽的寻找着声音的来源,眼神、表情,都没有一丝善意。
    坐在她后面的人杰眯起了眼。这么决绝的口吻,使他神经绷紧,往事悠悠地回到他心上,他永这也不会忘记,自己曾被这样的态度和口吻伤得多重。
    他的眼眸镇定那个绑着两条麻花辫,脸蛋美得浑然天成,优雅的喝着咖啡,神情自若得不知大难临头的女孩。
    是她!倪水烟!虽是意料之中,但远不及亲眼目睹的真切,这个事实狠狠的撞击着他毫无准备的心脏。她依然是如此高傲、狂妄、目中无人
    不,她的气焰又比以前高涨了许多。居然是她,居然仍是她!想不到在他享誉国际,受到这么多歌迷拥护的时候,她仍以这么决绝的态度否定他的一切努力,狠狠的伤害他第二次!
    他再次立下各言,这次他要让她爱上他的乐团,爱上他的音乐,也爱上他!水烟没察觉出现场气氛的变化,仍自顾自的喝着咖啡。
    “你再说一次。”一只手突地拍在她们的桌上,发出轰然巨响。
    水烟猛然吓一大跳,脸色瞬间苍白,唇上血色顿失。两眼仓皇无依、但很快地又整理好自己的心绪,两眼锁定那个酷哥。
    “做什么!你凭什么拍我们的桌子!”她姣好的脸上写满高傲不驯。
    “凭什么?凭我这对拳头。”酷哥对攻击他喜欢的乐团的女孩没有欣赏的雅量,气呼呼的抡起拳头来。
    “我会用这对拳头教会你喜欢rebel。”
    更多的人团拢过来,七嘴八舌的指责水烟不该讨厌rebel,不该说rebel是没水准的乐团,更不该说rebel是吵吵闹闹的三流乐团,甚至有几个冲动的人,想把水烟引到外面去单挑。
    “现在是文明世界,只有野蛮人才动不动就亮拳头。”水烟仗着牙尖嘴利,挺着胸膛与那些人抗衡。
    “水烟,你别说了,快道歉啦。”小小胆小的拉拉水烟。
    “对啦,你不去就不去,我们不会勉强你,你快道歉,先保住小命再说啦。”小月也劝着水烟。
    “我没有错为什么要道歉,难道我没有选择自己喜恶的权利?”水烟扬起下巴,誓不让步,在她的字典里,没有“让步”这两个字。
    “你这个钱货!”酷哥拎起了她的衣领、眼看着就要赏她拳头,其他人也蠢蠢欲动。
    “别动粗。”人杰起身往那名酷哥的手腕,
    “她说得没错,每个人有选择善恶的权利,你们别强人所难。”另一手不动声色地拉下他扭住她衣领的手。要她爱上他,当然就不能让她吃拳头,不然全身上下都是伤痕,多难看。
    人杰冷冷地暗忖,用眼尾余光瞄了瞄水烟--脸蛋还是和以前一样漂亮,皮肤还是那么好--对她的情怀早已不是少不更事的单纯,此时他心中只有“报复”两个字。
    水烟不驯的眼神转向人杰,高傲的她非但没有感激之意,反而显得怪他多管闲事似的。
    但是当她对上那对眸子时,她震慑住了,他的眸子闪着冷人心脾的光芒,像冰柱的森森寒光令人不寒而栗。而那锐寒的眼神紧紧地锁住她,透着莫大的危险讯息,扎刺得她遍体生疼!也令她无端生窒。
    她想移开视线,却怎样也无法移开。他很帅,帅得让人舍不得将目光移开,而他全身散发着隐隐的霸气,致命地吸引着每个多情的女人。水烟自认不是多情的女人,却不由自主地陷入他致命的吸引力中。
    同时,她居然觉得他有几分眼熟哦,不,她不可能见过这么帅的人而没有将他牢牢地记在心坎上。
    “我们不会善罢甘休的,任何人攻击rebel;都不可原谅。”酷哥缩回手,眼光仍恶狠狠的瞪水烟。
    “既然歌迷和野兽差不多,可见乐团也不怎么样。”水烟撇着唇角讥讽。
    “你”维者她的人群又开始蠢动。
    “水烟,我们快走啦,不要再说了,快走啦。”小月拉着水烟想走,水烟却仍不为所动,眼神恶狠狠的和那位酷哥厮杀出照焰光火。
    “谢谢这位大哥,我们先走了。”小小和小月几乎是押着水烟的。
    “有诚意的话就请吃饭吧。”人杰潇洒的扬扬唇角,意图明显锁定水烟,他想看看她仓皇求饶的模样。
    “好啊。”小小和小月都赞成。
    “休想。”水烟甩过头,锐利的眼光落在人杰脸上。“既然不请吃饭,那就吃你的口红充饥吧。”
    人杰说着,迅速的伸出手,把她抓进怀里,低头便攫住了她讶然得红唇,灵活的舌头也趁机钻进她口中。戏耍玩弄着她的生涩。
    “你去跟鬼吃吧!”水烟咬破他的唇后推开他,有赏了他一巴掌,脚踩在他的脚背上,对他大吼一声,拉着小小和小飞也似的跑出咖啡厅。
    人杰摸摸被她咬破的唇,望着她的背影发怔,誓在必得的决心更坚定了。
    伙伴们饶富兴味地对他露齿一笑,他则不作解释地耸耸肩。刚才起哄若要修理水烟的那些人,也有不少人对他露出嘲笑的表情。
    “大哥,该说你多管闲事被狗咬,还是贸然采花被花刺?”方才那个酯哥嘲谚地拍拍他的肩膀。
    人杰摘下眼镜来摇摇头,走回自己的座位。她跑不掉的,他有自信她跑不出他的手里心的。
    “咦,他怎么那么像rebel的人杰?”不知从哪儿冒出这句话,现场立即骚动起来。
    “真的耶,戴着眼镜都认不出来,现在役戴眼镜愈看愈像,还有贝斯手jem,键盘手安德森真的是他们!”jem和安德森也被认出来,无疑是火上加油,现场更乱了。
    “人杰人杰,帮我签名”“快走。”人杰没想到自己一个习惯性的动作,竟被敏锐的歌迷认出来,向安德森和jem打声招呼,脚底抹油先溜了。
    安德森和jem见苗头不对,当然也跟着溜了。歌迷们追了几条街,才追丢人,最后懊恼的带着遗憾各自散去。
    人杰一溜出咖啡厅就打手机给随是跟着他,保护他的保镖sam。
    “跟着那个女孩子,看她住在那里,还要查一下她的现况。”他对保镖sam描述了水烟的装扮和模样。
    “怎么?对那样的小妞产生兴趣啦?”身旁的安德森嘲笑他。
    “她是我的猎物。”
    “好,就留给你。”
    一见后面的歌迷又追来了,安德森和人杰只好分开,以不同的路线引开歌迷。水烟回到家时,已经六点了,因为今天放假的关系,她又绕到超市去买了些简易的烹调食品,打算作些小菜来吃。这会儿水烟和水汐两姐妹正边摺衣服边聊天,至于另一个妹妹水潮,正关在房里写作业。
    “姐。学校最近都聊着rebel;要来的话题唷,好多同学都跑去买票、买唱片,要让他们签名耶。”妹妹水汐随意的聊到学校状况。
    “现在的乐团都是乱散乱打,只有盲目又没音乐水准的歌迷,才会把他们捧上天。”
    跟那些吵吵闹闹的乐团比起来,水烟比较喜欢柴可夫斯基、萧邦、莫扎特、贝多芬的音乐、曲曲都耐听、动人,经得起岁月的考验。
    她相信那些乐团之所以会如此风靡一时,无非只是哗众取宠的伎俩高人一等罢了。
    她想起咖啡厅中那些盲目优美水准的歌迷,歌迷如此,可见乐团也不怎么样。哼!她还想起那个登徒子,居然当众吻她,气死她了,那时她的初吻耶,就这样被偷走了!
    气死人,气死人。她死也不会承认,她死也不会承认,她的出吻应该是浪漫、多情、动人、醉人,而且是跟她心爱的白马王子,而不是跟那莫名其妙冒出来的张三李四。
    可恨,那个张三李四!居然偷走了她的出吻。她死也不会承认,可她的身上仿佛烙上了他的气味、声息,她的唇上烙印了他的温度、触感,让她无论如何也否认不了!
    “姐,我明天可不可以不要去补习?”水汐期期艾艾,脑中正转着明知水烟不可能答应,却又想说服她的念头。
    “不行。”果然,答案坚决的不容转还。
    “不然你去帮人家要reble的签名。”水汐勇敢的开出条件,像在谈判,又像在央求“你如果不去替人家要签名,就让我翘课去听演唱会。”
    rebel的签名会是在演唱会结束之后,现场签名,因此只有去听演唱会的人才能拿到他们的签名。
    “听什么演唱会,又要什么签名?你怎么跟盲目。的人群一样。去崇拜那些肤浅的偶像?!”水烟忍不住发起脾气来!
    “爸妈最爱的钢琴都还没赎回来,你居然拿钱去买演唱会的票?!”
    “没有啦!”水汐心焦地急急否认“是小月学姐刚刚给我的啦,她说免费请我看演唱会,顺便替她们要签名。”
    “又是小月,小小八成也是帮凶,她们动作可真快。”水烟心中不悦地咕咕,转身对水汐斥道:“然后你就被打动了,想跷课去听演唱会了?”
    “不是啦,人家也想知道rebel那么红的原因啊,想去看看他们的现场表演为什么会那么成功,能吸引全世界的人,对我们以后登台表演也有帮助啊。”水汐的理由冠冕堂皇。她们倪家三姐妹,自从父母双亡后,就以继承其遗志为己任,要当声名远播的音乐家,光耀门楣。
    “不行,你是学生,要以学业为重,明年好考上艺术学校。继续练琴。”水烟态度严厉,绝不放水。
    “那你去替人家要签名,我答应小月学姐的。”水烟不让步,水汐只好自己让了“爸妈教过我们,要言而有信,不可以背信忘义。”再端上双亲的遗训;就不怕水烟不答应。
    “我要上班,叫水潮去。”水烟甩开头,打算不再说。
    “二姐也没空,她后天有钢琴检定。明天要留在学校练琴,这个检定关系到她能不能保送艺校!她非认真不可。”
    水汐早问过水潮了。水烟这会儿除了诅咒小月专给她找麻烦外,再也无言以对了。
    “怎么样嘛,是你去替人家要,还是我跷课自己去?”水汐眼巴巴的等着水烟的答案“你一定不习惯那种场合的,让我自己去嘛。”她就是想去现场看看rebel有何魅力和人杰到底有多帅,当然,去玩也是重点。
    “票给我,你去补习。”水烟咬牙选择自己入地出,顺便修理小月和小小那两个恶友。
    “大姐”水汐发出一声呻吟“我比较想自已去” “去补习。”水烟严肃地下令。
    人杰和键盘子安德森、贝斯手jem在离开咖啡厅后,先后回到台北市立体育场,和鼓手小黑会合,几个人忙着调整背景、检查灯光效果、测试音效、彩排,忙到半夜才挤出那堆等在门口看他们彩排的热情歌迷,平安返回饭店。
    他们的房间外有不少女歌迷聚集,有些来目睹他们的丰采,有些来要签名,但大多数都希望能和rebel的成员发生一夜情。
    一行四人,在唱片公司、经纪公司、保全人员的重重保护下,才进得了房间。也就是这时,人杰派去跟踪水烟的保镖sam才得以上来回报调查结果。
    “她叫作倪水烟,和两个妹妹一起住在一栋三楼透天的旧别墅里,根据邻居透露,她的父母于两年前意外死亡,没有获得任何赔偿,家中能变卖的东西,包括乐器、家具,都已经变卖完了,目前是她兼任三个工作在支撑着那个家。”sam毕恭毕敬的报告着。
    “生活品质怎样?”人杰的眼中间过一计狡黠的光芒。
    倪水烟尽全力供应妹妹们所有的需求,所以生活水准还算不错。“sam根据得到的情报回答“邻居不住地夸赞倪水烟的勤奋务实”
    “还有什么?”人杰心中盘算着某个不为人知的计策。
    “还有”sam想了想“对了,她想赚更多的钱,买回父母心爱的钢琴,还想让妹妹们继续升学,学音乐。”
    “去查那架钢琴卖到哪里,还有以多少钱卖掉的所有与水烟有关的事,都查清楚。”人杰的唇角轻轻上扬,他捉到了水烟的弱点,她,就成了他的囊中物。
    “是”sam答应一声,退出套房。
    “怎么?真对那泼辣的丫头产生兴趣啦?”目睹一切发生经过的jem和安德森相视而笑,戏夸的问着人杰。
    “你们碰见有趣的事了?”小黑兴致勃勃的问。
    “是啊,人杰在咖啡厅看中一个女孩子,当众亲吻她,得到的报答是一个耳括子。”jem嘲弄得更厉害了。
    “真的?这还是有始以来头一遇,饭店外那些女歌迷,想得到人杰轻轻一吻的不知有多少。那女孩却赏了你一巴掌,大有趣了!”小黑听得拍手大笑。嘲笑着人杰。
    “你不笑,没人会怪你。”人杰瞪了他们三人一眼“这笔债我会要回来的,你们别想动她,她是我的。”人杰严重的警告,没有人比他更了解水烟有多美,只要他们多看她一眼,难保魂魄不被勾走,他当然要事先提防。
    “喂,你这样未免太奸诈了,那么美的女孩子,这么轻易就要占为已有?说不定她欣赏我更甚于你。”安德森操着法国话首先抗议。
    “不可能的,她那种心高气做的个性,只有我治得了。”人杰有十足的把握。
    “你这不是自讨苦吃吗?明知花有刺,还要去摘。”小黑饶富兴味的笑道。
    “那可不见得,你们知道我喜欢玩猫,也喜欢玩金丝雀的。”人杰笑得胸有成竹,他会让她溃不成军,让她毫无反击之力。
    小黑、安德森和jem又争相泼人杰冷水,法语、黑人腔的英语、美式英语、中文,交杂成一团,俨如一锅大杂烩,笑声在空中久久不歇,彼此眼中的默契,比北极星更能穿透台北上空乌烟瘴气的云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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