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的阳光有些耀眼,洒落在斑驳的砖墙上,投下爬山虎婆娑的影子。( )
罗宾汉抬头看着明晃晃的太阳,感觉昨晚发生的一切仿佛是一场幻梦,但是残留在唇角的那一丝淡淡芳香,却在告诉他,昨晚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罗宾汉甩了甩昏胀的脑袋,摸出手机给郑国荣打去一个电话:“喂,老郑啊,到听雨巷来接我吧,嗯,送我去一个地方!”
不到一个小时,郑国荣的牧马人停在了听雨巷口。
“这么早找我去哪里?”郑国荣打着呵欠问。
“天山墓园!”罗宾汉淡淡道。
“墓园?!”郑国荣怔了怔,没有多说什么,牧马人很快汇入了滚滚车流。
罗宾汉说:“老郑啊,我明早就离开沈阳了,在走之前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你说!”郑国荣取出一副墨镜戴上,早上的太阳实在有些刺眼。
罗宾汉说:“有一个盘踞在听雨巷附近的黑社会性质团伙,名叫太子党,我希望你能督促有关部门,打掉这个团伙,还一方百姓的安宁生活!”
郑国荣道:“我靠!我可是国家安全局,又不是扫黑组!”
罗宾汉反问道:“难道国安局没有义务保卫百姓的安全吗?”
“这”郑国荣怔了怔“好吧!我答应你便是!”罗宾汉道:“你可不要忽悠我!在我走后的一个星期,我要在电视上看见你们的打黑通告!”
郑国荣叹了口气:“还有其他要交代的事情吗?”
“这个!”罗宾汉从衣兜里摸出一张照片递给郑国荣:“这个女孩名叫柳茹,就住在听雨巷后面的小弄堂里,我希望在我离开沈阳之后,你们替我在暗中保护她,让她平安健康地成长。要是她发生了什么意外,我可要回来找你们算账的!”
郑国荣接过照片:“哟,挺漂亮的小妞呀!不会是你的小情人吧?”
“你管得着吗!”罗宾汉翻了翻眼珠子。
“哈哈!”郑国荣收下照片:“放心吧,这是我未来的兄弟媳妇,我一定好好照看他的!”
差不多两个钟头之后,牧马人终于在天山墓园的大门口停了下来。
灰白色的公墓大门修建的古色古香,是一个高大的牌坊,上面刻着一些浮雕,两边还立着尊严的石像,看上去气势恢宏,这里面的墓地自然是价格不菲。
由于这是工作日,公墓里面清清冷冷的,有一种凄凉肃杀之感。
从走进墓园开始,罗宾汉就一直没有说话,郑国荣也没有多说什么,不紧不慢地跟在罗宾汉的身后。他知道罗宾汉要来这里看望谁,他的手中有关于罗宾汉以前的详细资料,天山墓园里面埋藏着罗宾汉的前女友,也可以说是——未婚妻!
那一棵柯苍翠的小青松迎着朝阳蓬勃生长着,那一排排灰白色的墓碑却在诉说着生命的无常。每天都有人被送往这里,然后他们的灵魂在这里飞升或者坠落。人生就像一场轮回,有多少人能够在轮回中活得完美,又有多少人能够不留遗憾地离开这个世界?岁月如歌,生命无常,人为什么总要等到闭上双眼的时候,才能明白人生真正赋予的含义?
天山墓园非常大,看样子罗宾汉对这里很是熟悉,走了约莫十来分钟,罗宾汉终于在一块墓碑前面停下了脚步。他呆呆地看着那块墓碑,愣愣地站立了很久,这才鼓起勇气,朝着那块墓碑走了过去。
墓碑的中央镶嵌着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上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年轻女子。正宗的瓜子脸,长头发,有着东方女人特有的古典美,她生前应该是个美丽的女人。
郑国荣看了一眼墓碑上的名字:林青竹!
郑国荣微微皱了皱眉头,眉宇间不经意地流露出一丝哀伤,好有生命力的名字,怎奈何红颜薄命,真是可惜了!
罗宾汉半蹲在墓碑前面,伸手轻轻抚摸着那张黑白照片。眼尖的郑国荣看见,罗宾汉的指尖在划过照片的时候,竟然在瑟瑟发抖,足以可见他此刻的内心深处一定是翻江倒海。
半晌,罗宾汉抬起头来,他的眼中有晶莹的东西在闪烁,他轻轻地说:“青竹,我来看你了,你还好吗?”
回答罗宾汉的是一阵清冷的风,卷起几片树叶悠然飘落。
罗宾汉没有回头:“老郑,你去车上等我吧,我想和青竹单独待一会儿!”
郑国荣点点头,转身离开。
偌大的墓园里面杳无人迹,罗宾汉依靠着墓碑坐了下来,他一手夹着香烟一手搂着墓碑,就像搂着自己心爱的女人,眼神迷离,脸上荡漾着幸福的笑容。只听他一个喃喃自语:“青竹,我好想你!三年来,我每日每夜都在想你,想念我们曾经那些刻骨铭心的幸福时光!我真的舍不得你,我曾想过就在这里陪着你一辈子。可是可是组织上给了我任务,我不得不离开一段日子,也不知道下次再见你的时候会是多久以后。但请你记得,无论我在哪里,我的心里永远装着你!还记得我们的誓言吗?今生若不能在一起,我愿意来世等你,直到我们永不分离!”
罗宾汉的眼泪无声落下,这个连挨了枪子都不皱一下眉头的铮铮铁汉,却在此时此刻流下了至真至诚的眼泪。问世界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没有经历过生离死别的人们,永远也无法体会真爱的可贵。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罗宾汉抹了一把脸上的眼泪,然后轻轻在那张黑白照片上面吻了一口,决绝地转身离开。阳光下,他的面容坚强而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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