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行路难二

    山里人大多会编草鞋。
    用布和线,自家纳成的千层底,那是逢年过节,或者出门走亲戚的时候才舍得穿。冬天的时候,穿带毛的兽皮缝制的靴子,余下的日子,基本上都是草鞋当家。
    常年劳做的山里人,不分男女,脚上都有一层厚厚的茧,厚到什么程度呢?赤足走在荆棘上,连条白色的划痕都留不下。
    大山年龄还小,虽说这些年跑前跑后也没闲着脚,到底不能跟操劳了大半辈子的老辈人比,脚底板的防护力,到底有限。
    董洁更不用说,因为身体不好,也因为大山实在是个疼妹妹的好哥哥,便是下地活动,稍远一点的地儿,都是大山背着来回,这脚板,自然嫩得很。
    她坚持自已赶路,天未过午,已经小腿灌铅,大腿打颤,并且又添了脚上的痛苦。
    走了不远,就起泡了,后来估计也就磨破了,每走一步钻心的疼,让她想起了一个词“刀尖上的舞蹈。”
    到底是大山看出了她脸色不对,赶紧喊停。
    一直憋着的一口气一松,董洁一屁股跌坐到地上,整个人虚脱般的无力,一动都不想动了。大山马上脱下她脚上的草鞋。
    鞋里事先势好的厚厚的干草,已经在走路的时候,一点点自动离开了工作岗位。脱下鞋,大山马上发出一声心疼的惊呼。董洁自己扫了一眼,马上把脸扭开。
    呃,破了口的水泡,有的被磨出了血,一路走来,又是泥又是水的晕开在整个脚心,很有点惨不忍睹的感觉。
    大山冷着一张脸,他在生自己的气。
    明知道她脚嫩,走不得远路,又是乖巧懂事不肯跟他叫苦的性子,他怎么就粗心的,任她自己把脚折磨成这个模样?太不称职了,他还算个好哥哥吗?
    左右瞅瞅,右手边有块石头,地势略高。把野草拔掉,在石块周围稍稍清理了一下,把她抱到石块上坐好,自己翻开包裹取出水罐一只。
    “在这等着,我去找点水来。”走几步,又不放心的回头交待:“别乱动啊,我马上就回来。”
    伸手捶了捶膝盖,针刺般的又酥又麻。
    董洁忍不住为自己的无用叹息。
    这才走了多点路啊,一半的一半的一半?再瞅了下自己的脚板,哎,哥哥肯定不会允许自己下地走了。
    已经有心理准备,知道山路不会好走,上路了才知道,难走程度更在她预料之外。
    想当初,就是上辈子啦,在海边长大的她,很少见到山,爬过的小山丘,都是屈指可数。偏时不时还大言不惭跟人讲,说她喜欢爬山“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更羡慕那些登山爱好者,觉得斯生于世,怎么着也该征服几座高山才是。
    话说回来,有山有水,两世为人,倒是圆满的很呐。
    正在胡思乱想的当口,大山回来了。
    放下水罐,想了想,又找出一件自已的旧衣服。
    “疼就忍着点。”
    先用水仔细洗净脚心,撕下一块衣料,擦试干净,寻了根有刺的荆棘枝,小心挑开没有磨破的水泡,轻轻用手挤出血水,再用布擦干。
    其间,大山一直白着脸。反倒是董洁自己,一边厮厮抽着冷气,一边还一脸轻松的开口笑道:“苦不苦,想想红军两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这点伤,算什么呀。”
    “走路的时候,你脑子一直在想着这些?”
    “嗯。”董洁诚实的点头。“效果还不错。”
    大山没再吭声,手中的动作越发轻了起来。
    包裹里再找出事先备好的有杀菌消炎作用的的葯草,弄碎了,逐一敷好。最后把剩下的衣料一分为二,小心把她的脚裹起来。
    简单吃了点东西。累过头的董洁没有一点胃口,为了不让哥哥担心,勉强吃了一点。
    饭后,再稍微歇了会儿,大山背上董洁再次上路了。
    十岁的大山,个子并不高。下山或是比较平缓的地方,他就把行李包挂在胸前。只是上坡爬山的时候,再放到胸前,行李包就有点碍事了。
    想了一下,他先放下行李,把董洁背出一段路,再回头背行李。就这样来回倒换,倦鸟开始归巢时,天色也就暗了上来。
    该找地方投宿了。
    路上,其实有几个山洞,如果村里人进城,会在那里歇息或是过夜。只是大山知道的地儿,距离都太远,已经没有办法赶过去了。
    山深林密,还是有一些能对他们造**身威胁的野兽。
    大山刻意在离树林比较远的地方落脚,附近只有几丛稀疏的低矮灌木丛,比较有危险性的野兽一般不会过来这边。
    背靠着山壁,寻了个凹进去能挡一些夜风的地方准备过夜。
    趁着天还没全黑,大山抓紧时间多多找来干草枯枝,也用砍柴用的砍刀,砍下并拖过来几棵粗壮点的小树,简单整理一下枝枝杈杈,在地上并排放好。
    上面放好被子,这就是他们的简易床,万一有事,也能起到防身的作用。
    时间有限,附近也没有太粗壮的木材,大山有些发愁。找到的柴火太少,肯定坚持不到天亮,而后半夜,温度会比现在更低上一些。
    只好尽量晚点生火了。
    把所有能穿的衣服都裹到董洁身上,又用棉被仔细包好,大山半拥半抱把她揽到怀里,自己背靠着山壁,一直坐了很久。
    太阳完全落下山后,夜暮降临。带着湿气的夜风,一阵紧似一阵。
    董洁渐渐觉得,那股冰凉的冷气,穿过身上重重包装,直接侵袭到她身体最深处。
    天上,星星渐渐多了起来,直到密密麻麻,如沙子般,铺满整个天宇。
    “真美!”
    以前没有留意过,原来山里的夜晚,竟然有如此多的星星。闪烁的星光,把偶尔飘过的云,映照成无暇的白纱,那样的轻、淡、纤尘不染。
    多年后都市的夜晚,大气被严重污染,已经很难寻见几颗星了。而步伐匆匆在红尘中随波逐流的现代人,也早就没有了观赏星空的心情。嘴里嚷着加强绿化亲近自然,又有多少人能静下心来,欣赏花儿绽放鸟儿高歌?
    那需要一份从容淡定的情怀,宠辱不惊的心态,才能在世事纷扰中,拥有一份悠游自在的闲适吧?
    当然,经济上要无悠无虑,这是很关键的一点,肚子咕咕叫的时候,没有几个人能潇洒得起来。
    大山便是如此。此刻,再美的风景于他,不过是石头般的背景,没有一点意义。
    右手一直放在董洁额头,他清晰感觉到,手下的皮肤,温度隐隐有上升的趋势。
    不能再等了,必须马上升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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