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她的小女儿,会不会,也被人说过命不好?
“珂先生。”秦意再头疼,也得面对,她转过身,问:“你这会过来有什么事儿?”
“别先生先生的叫,那多见外!”
珂润的普通话带着浓重的地方口音,以前他这么说的时候,总要被人嘲笑,可秦意面上,却没有任何看不起他的表情。
每次见到珂润,他都会这么说,秦意决定直接跳过称呼,“有什么事儿吗?”
“没什么……”珂润扬了扬唇角,笑得憨厚,“想你了,来看看。”
三年前,第一眼见到秦意,他就喜欢上了这个看似明媚实则忧郁的女人,他觉得,他强壮的胸膛就是为她而生。
虽然秦意迟迟没有回应,但珂润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秦意尴尬地笑了笑,这话怎么接呢……
她突然灵光一闪,惊呼道:“哎呀,我还有事——”
如果是心思敏感或具有绅士风度的男人,一定会猜到,她内心的不耐烦。
毕竟,这种借口在某种程度上,跟端茶送客一个意思。
“什么事儿?”
多年经验告诉秦意,这个男人可能迟钝到可怕!
她干脆直接道:“我得回家准备晚餐。”
“不用做了,我已经在家里准备好了,你可以直接去吃。”
秦意拧了拧眉,神色微微冷淡,她的推辞在珂润那里完全行不通,便干脆利落地跟珂润道别再见,转身就走。
“秦老师。”
珂润一点不喜欢这个称呼,这让他感觉自己跟秦意关系疏远,“你先别走。”
秦意闻言,恨不得眼睛是完好的,这样她还能再走的快点儿!
但是,如果珂润真的有事呢?
她无奈顿住了脚步,只听珂润道:“盛轩又被他妈妈打了!”
……
秦意在莱茵小镇生活了三年,不刻意去了解唐家的事情,不去惦念她的女儿,便几乎没什么令她揪心的事情。
如果有,那一定是她班上的学生,盛轩。
盛轩一年半之前才跟着他妈妈回到莱茵小镇。
当初,他们的回归一度让这个小镇沸腾了很久。
盛轩的妈妈盛念,一开始并不叫盛念,而是叫做苗苗,一个乡土气息浓重的名字。
但瑕不掩瑜,盛念的确是个美人儿。
只是,盛念自小眼界高,瞧不小镇里或附近的年轻男人,她期望外面车水马龙的大城市,终于在十八岁考试失利后,面对积极帮她安排相亲的父母,直接选择留书出走。
盛念出走后,也的确风光了两年,一身富贵,吃好的穿好的,出入还有轿车代步,每次回来带给父母和亲戚的东西,都是最好的,于是,一年一次的回家,变成了她炫耀的机会。
当时不知羡煞了多少人。
眼红的人数不过来,所有人都在猜测盛念发达了,连带着盛家父母也鸡犬升天。
好景不长,在盛念二十五岁那年,很长时间没回来的她,带回来一个三岁的孩子,就是盛轩。
盛念的故事,说穿了不过又是一盆狗血,秦意摇了摇头,拜金女遇上负心汉,不过如此。
只是,盛念未婚生子的事情,在这个民风保守的小镇,引起的风暴不啻于台风来袭。
从此以后,镇上的人经常听到的,就是盛念摔东西的声音,还有叫骂,孩子的哭泣……
一开始盛家父母还会拦着女儿,虽然他们对盛念败坏了名声的事情很愤怒,但孩子何其无辜,加上又是他们的亲外孙,怎么会不心疼?
就这样,盛轩在盛念动不动的打骂,跟盛家父母的庇护下,战战兢兢地度过了两年。
两年后,盛家父母有事进城,又不放心盛轩,就索性带着他一起,谁知道路上出了意外,盛父为了救外孙,当场死亡,盛母也在送往医院救治的路上,重伤不治去世。
而盛轩,毫发无损的被人送回小镇。
少了外公外婆的日子难过极了,偏偏这时候,不知道谁传出了盛轩命硬,是煞星转世的说法。
否则,当初风光无限的盛念,怎么会沦落到这种不人不鬼的样子?
否则,盛家父母进趟城,就遭遇横祸,直接送了命,而他,却好好活着?
秦意知道,这种鬼神之说,不过是一些人杜撰出来的无稽之谈。
但莱茵小镇的老一辈们,却对鬼神抱着敬畏之心。
这个谣言,成功让原本对盛轩抱着同情的人们选择了袖手旁观。
盛念越发肆无忌惮,嗜酒上瘾又染上赌博的她,每次输钱都要出气筒,而盛轩打不还口,骂不还手,就是最好的工具。
秦意记得,一年前见到这个被人们口口相传的孩子时,是在她租住的院落门前——
要不是盛轩因为很久没吃东西,肚子饿的发出很大的咕咕声,秦意也不会注意到。
她瞎了眼,没看见那孩子发现她的时候,那双黝黑透亮的眼眸里,流露出的恐惧,犹如幼猫般羸弱的身子,还在瑟瑟发抖,她发现秦意看不见,又用小心翼翼的语气道:“不要打我——”
秦意莫名地想到了她失去的第一个孩子,她想,若是她的孩子平安地生下来。
她会放在掌心里捧着护着,哪里舍得动孩子一根头发呢。
于是,秦意不顾盛轩浑身脏兮兮,也不顾他的害怕挣扎,直接将他带回了家。
从此,盛轩就成了她心头的牵挂。
……
秦意跟随着珂润去了他的家。
刚到门口,就听到了盛轩的抽泣,怯怯地,可怜无比,她忍不住叫了声,“阿轩——”
“秦秦——”
听到秦意的声音,犹如木偶般的盛轩双眸猛地亮起来,立刻从石凳上跳下来朝着秦意,跌跌撞撞的跑过来!
秦意紧紧地搂住朝她扑来的孩子,眼眶微微一热,被珂润提醒后,才知道孩子的腿,在跑过来时,是一拐一拐的。
昨天的时候,盛轩明明没事!
秦意微微推开了盛轩,直接蹲在地上,双手抚上了盛轩的脸庞,听他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气,又摸索着盛轩身上的衣服,发现衣服已然变得破破烂烂,想必露出的皮肤上,同样是大块青紫色痕迹。
更让她怜惜的,却是他后背一条条肿胀起来,甚至渗出血丝地伤口,仿佛被什么鞭打过。
这一年,秦意在盛轩的身上发现过很多次这样的痕迹,每次发现,她的眼睛都会刺痛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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