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鹋妖虫,除了天生就会的喷射毒液的攻击手段之外,还擅长一种攻防皆宜的妖术:毒液雾化。雾化后的毒液,不仅毒性强,而且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并带有一定程度的致幻功效。
从整体来说,虚鹋妖虫还是比较可怕的。当然,这只妖虫的道行其实只有八百年左右。而任建文所接触过的妖怪,像狐狸精胡九玉,幽明鬼妖林顺文,都是修炼时间上万年的超级妖怪。就连猿猴精孙拜空、蜘蛛精朱芝,也有不下五千年的道行。比起这些牛气妖怪来说,虚鹋妖虫的道行简直不值一提。
况且,由于契约的关系,幽明鬼妖脑袋里边有关妖怪的常识,统统成为了任建文的记忆。虽然他的力量比起这头妖虫来说要差上一些,却由于对妖怪的熟悉,而弥补了这点差距。
雾化后的毒液,仿佛淡青色的浓雾一样迅速扩散。所经之处,树木枯萎,虫兽之类迅速死亡,其身体也很快地化成有毒的液体。虚鹋妖虫庞大的身体变得虚无缥缈起来。出于天生对危险敏感的本能,丛林中无数虫兽之类被惊起,在月光下像无头苍蝇般四散奔逃。
绝对不能任由这毒雾扩散下去!任建文守在宿营地外,烈烟枪开始使动。顿时电光闪闪,雷鸣轰轰,一道道火光不断地扑向毒雾。
烈烟枪这等天器级法器,威力何等之强!更何况它所带的金、火两系道力,天生就是虚鹋妖虫这种水系妖怪的克星!
一道道电光,一道道惊雷,将毒雾击得四散飘零。而燃烧起的火系道力,则如真正的燎原之火,扑向毒雾。火焰所经之处,毒雾被火力化得干干净净,一丝儿不剩。
一道闪电击到虚鹋妖虫庞大的身体上。顿时它痛得嘶吼起来。
“吼吼”虚鹋妖虫彻底地愤怒。它双眼通红盯准任建文,张开硕大的嘴,一口毒液喷出。
任建文丝毫不惧。眼看那一蓬毒液,就像一场大雨,笼罩了方圆十数米的范围,他一个瞬移,就脱离了毒液的笼罩范围,移动到虚鹋妖虫身体上方,从空中俯冲而下,烈烟枪带着破空呼啸的风声狠狠地扎入到虚鹋妖虫脑袋里。同时五行仙针也已出手。虽然妖怪身体内的穴道与人类大不相同,但是,任建文却能够凭借着对穴道“气漩”的感应,准确地寻找到其穴道的位置。五行仙针分别寻找到金、木、水、火、土五种妖气的主管穴位,一击之下,已经将虚鹋妖虫的反击能力完全控制住。
“王,好样儿的!”众人一齐欢呼起来。
金、火两系道力迅速地将虚鹋妖虫的大脑破坏掉。只见刚刚还看似强悍无比的妖虫,这时就像一堆肥肉软绵绵地瘫在地面上。
就这样,任建文的混元戒指之内,又多了百来斤虚鹋虫肉。而且,虚鹋妖虫的心脏内,那颗淡青色的妖珠,也成了任建文的收藏品。现在他的收藏里,已经有九颗雷暴龙的火系妖珠,也就是丛林人所谓的“神珠”还有了一颗八百年道行的虚鹋妖虫的妖珠。
这十颗珠子,可是能够制造出十名异能高手的好东西啊!尤其是那颗虚鹋妖虫的妖珠。
雷暴龙、速兽、霸杀龙这类的野兽,虽然会一点喷射火焰、毒水等等的“神通”却还算不上妖怪,只能算是异兽。所以得自它们的妖珠,品质比起虚鹋妖虫的妖珠来说差了不少。
经过与虚鹋妖虫的一战,众人在接下来的行程中更小心。而任建文则在一路上老是盘算着,狐狸精是不是就在那座传说中,有很多妖怪和异兽聚居的森林内。
虚鹋妖虫的出现,只是路途中值得略提一提的小插曲而已。
行了五日,一路无话。第五日傍晚时分,大石头忽然一指丛林深处一丛高大的墨尖树,喜道:“或许,火部落的人就住在那里呢。”
众人都欢呼起来,向那地方而去。不过那地方看来虽近,实际距离却极远。走了将近半个时辰,眼看着夕阳的余辉洒落下血一般的光芒,却还是距离那片墨尖树林很远,大石头不得不提议暂时休息,明日再去寻找火部落。
众人修建宿营地,而任建文则凭借自己的瞬移之术,四处探查有没有妖怪异兽之类危险的生物。
忽然他听到一阵女子的清脆悦耳的歌声。心念一动:莫不是火部落的人?
身随心动,一个瞬移就移动到那声音不远处,停下来仔细观察。
呈现在他眼中的,是一汪清潭。潭水无比清澈。只见一个同样绿色皮肤的女子,正**着身体在潭水中央自由自在地游动着。姿态优美,宛如一条奇美无比的美人鱼!而在她的身边,无数条色彩鲜艳,形状奇异,大小各异的鱼儿,也悠然地游动着。
“我靠,这异空间美女真是多!”任建文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一副美女戏水图,嘴角开始狂流口水。这美女,与云羽裳、金弦、狐狸精等,绝对是同一档次的美女。只不过,云羽裳大方,金弦贤淑,狐狸精淫荡,而此女,全身每一个部位,都透露出一股子火辣辣的性感味道。每一举手一投足,都能够恰到好处地撩拨起男人的欲火。
任建文觉得浑身上下都刹那间火热无比。心里不断地浮现出一个冲动而急促的声音:“快下水吧,快下水吧,美女,性感的美女,在等着你哪!”
但理性迅速地压制住了**。
我这是怎么啦?他扪心自问。自己从前可不是这样子。从前,在自己眼里,哪怕再美的女人,也不过红粉骷髅而已,丝毫不会被放在心上。而现在基本上是见一个爱一个。如果羽裳知道自己已经变得如此好色,恐怕立即会大怒,拂袖而去!
已经够了。自己已经占有了三个女人的身体,再也不能再勾引其他女人了。
想到这里,任建文闭上眼睛,稍微平息一下情绪,一个瞬移回到宿营地。
第二日,不过行了两个时辰工夫,就到了昨日傍晚,曾看到过美女戏水的深潭。潭水清澈依旧,美女却已鸿飞冥冥。任建文心中未免遗憾。此地,距离那片墨尖树林,已经不远。
这片墨尖树林占地极广。才一接近树林范围,就已经有三名同样绿皮肤,手执粗糙的长枪长矛,只穿着一条草裙,身体上以各种颜料涂着怪异花纹的汉子,警惕地拦住众人去路。
“请问,这里可是火部落所住之地?”任建文举手问道。
“正是。你们是什么人?”这些原始部落,各有各的底盘,相互之间交流极少。而且有不少部落都有食人的习惯。因此对外来的陌生人,虽然说不上敌意,至少是没有多少善意。
“我是汶部落的王,专程前来火部落,一是为表对火神的敬仰之心,二来是为了能够与火部落多多交流。”
“汶部落?”一名领头的汉子神情松弛下来“我听说过,是距离我们很近的部落。恩,你们汶部落不是从不与其他部落交流的吗?这次怎么会恩,各位请在此稍微等候,容我先去与大祭师通报一声。”
那名汉子进去通报,任建文乘机边与其余几名火部落的汉子们聊天,打探一些关于火部落的情报,并观察这个部落的一些状况。
火部落是一个比汶部落略大些的部落,崇拜火神。人口约为六百余人。大约是正处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变的阶段,所以部落的首领是一名男人,而祭师则是女人。首领与祭师分享部落的领导权。另外还设有十数名长老,共同治理这个不算大也不算小的部落。
部落的食物来源,以采集植物果实、根茎,以及男人出外狩猎所获得为主。
明显可以看出,火部落的文明比汶部落要进步一些。他们已经开始使用文字。虽然这些文字,只是一些简单的类似于图画的符号,不过已经具有文字雏形。这种文字,倒与远古时代的地球中国的甲骨文比较类似。火部落同样是住在树上。
据说,离开火部落一直向南方而行,大约走三十余个日落,就可以走出森林。他们曾看到过平原人,与任建文同样的黑头发黄皮肤,只是个子要矮小一些。那种类似于甲骨文的符号文字,就是火部落的一名智者,走出森林后从平原人中学来的。
从他们的描述来看,平原人在地上用树木石块建造房屋,会驱使一些小型动物为人类耕种、骑乘、打仗等等。并且还修建了有很多人居住的城池,建立了由若干部落构成的国家。由此可见,平原人的文明水平已经远远超过丛林人。甚至有可能,已经开始了奴隶帝国时代。
平原人?任建文很期待见一见这些与自己长得相象的种族。不过,得等到汶部落真正强盛起来才能够成行。现在,也许只可以抽个空,施展瞬移之术悄悄潜去看看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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