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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战狼 作者:清狂居士
    战狼 作者:清狂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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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少钱?”他再间。

    “十五文。”

    那是他好几天的工钱,可他想要她拥有它,是以仍掏出了钱袋。

    小贩瞧着他数着那些铜钱,数了十五枚。当他把钱递过去,身后突然骚动了起来。

    他回头看去,只见人喊。

    “小偷!小偷啊!栏住他!王八蛋,把我的钱袋还来!”商旅们最很偷人钱财的小偷强盜,人们一听,纷纷要上前阻拦,可那小偷有些武功,身手不错,几个试图拦他的,都被他挥拳打开,那偷儿边跑还边故意弄翻人的摊子,阻止人们抓他,眨眼已飞奔过他身旁,差点撞飞仍在他手中的铜钱。

    这儿的人,来此行商,皆要走上千百里,攒的都是辛苦钱,他的当然也是。虽然及时侧身闪过,他已有些恼火,未及细想,他握紧铜钱,一个大步上前,一拳就打在那偷儿脸上。谁知偷儿身手灵活,倏地闪过,还亮出了一把小刀,朝他挥来,试图将他逼退。

    这下,教他脸更冷,轻易闪过那锋利的小刀,抓了一个空隙,一脚踹了出去,偷儿被他踹飞到墙边,痛得跪倒在地,知两人武功相差太多,惊慌的爬起身来想再跑,他已一个箭步上前,从后揪住那偷儿的衣领,将他再次抓去撞墙,跟着握拳就要揍下。

    岂料,却在这时,看见那小偷惊恐的脸上,烙着一个鲜明的烙印。

    奴隶的烙印一

    他一怔,迟疑了一下,没真的揍下去,只将那家伙抓在手中沉重的钱袋扯下,松开了他的衣襟,冷声斥道。

    “滚!”

    那偷儿一怔,瞪着他,跟着没有质疑自己的好运,迅速转身跑了。

    他抓着钱袋回身,那苦主气喘吁吁的跑来,他把钱袋交给了那人。

    “这位兄弟,多谢,多谢--”

    苦主感激不尽的接过钱袋,频频和他道谢,高兴得热泪盈眶。

    没被人谢过,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加上旁边的人,竟一起开始鼓起掌来,只觉莫名尴尬,略微点一下头,就匆匆转身走了。

    见事了,人们才散了开来,再次去做自个儿的生意。

    他走没多远,发现手里还握着铜钱,才想到梳子还没买,方又转身回到那卖梳子的小贩那儿。

    “老板,我要那把梅花的梳子。”他说着,摊开手掌,再次把钱递了过去。

    小贩见他又折回,露出了笑脸,一边把梳子拿给他,一边道:“大爷,你身手真好啊,幸亏有你,要不那人的钱袋定也找不回来了。”他沉默着,没多答话。

    倒是那小贩低头要接过他手上的钱时,却发现铜板微热,而这大爷厚实的手中,仍印着铜板的形状,可见他方才将钱握得多紧。

    小贩见多了人,瞧他这身打扮,就知他不是什么有钱人,可即便如此,还知见义勇为,也没把那钱袋给污了,想想实在难得,便还给了他五文钱,笑着“大爷,你娘子是我老乡,我不赚你钱,这把梳子,十文就好了。”他愣了一下,看着那热情的小贩和他脸上的笑容,黑脸微热,但没有同他客气,只是握着那五枚铜板收回了手,开口道。

    “谢谢。”

    “甭客气、甭客气。”小贩乐呵呵的笑着,一边摆着手。“下回再要有需要,记得来找我啊。”他朝那小贩点了下头,将那把梳子收到怀里贴身收着,转身走了。

    回到屋子里后,他就试着找机会,想把放在怀里的梳子拿给她。

    可临到头了,却总也没拿出来,优她不喜欢这样式,又怕她恼他乱花钱。

    所以,一直拖到了吃完饭,都还收在怀里。

    时光,流逝得飞快。

    转眼,寒冬将尽,春风已来。

    白日,_日比_日长;黑夜,_夜比_夜短。

    冬雪渐融,随着天气变暧,慢慢露出被遮掩一整个冬季的城墙、屋脊、石板、萆地。

    他其实知道,该准备离开了,拉苏不太可能就此放弃追杀他。

    但这座城、这栋屋,仿佛像个堡垒,不只将风雪,也将那些前尘旧事、丑恶过往,屏挡在外。

    在这里,他只是个远从东方来投亲,名叫张扬的汉人,靠着替人做工、贩卖蜡烛为生,但他赚的每一分钱,都干干净净。

    在这里,他不是那恶名在外,凶残冷酷的阿朗腾。

    在这里,她是他的女人,他的妻。

    她为他洗衣、做饭,替他纳鞋、缝衣。下雪了,她会替他拍去肩头的雪;起风了,她会嘱他多添一件衣。当他忙完一天回来,她会迎上前来,替他送上一杯茶。而每当入夜,她总也会和他一起在那炕床上,和他肌肤厮磨,与他缠绵欢爱,然后蜷缩在他怀里悄然入眠。

    这是他从来不敢求的生活。

    平凡,但简单。

    所以,即便风雪不再,天气一日暧过一日,纵然他已能在风中,尝到远方来的风沙,他仍不想离开。在内心深处,他总有一种,若离开了这荒僻的小城,若到了更大的城市,到了更繁忙的地方,她就不会再需要他,不需再这般依靠他他不是个好人,且身无长物,并不是个值得依靠的男人。

    他有的,就只有这伤疤满布的身体,和只能杀人取命的武艺,更遑论他还杀了她娘,即便她看来像是不再介怀,可他知道她一辈子也不会忘记这件事。

    而她如此聪明,那样温暧美好。

    每当他看着她,就像现在这般,心总不自觉揪紧。

    吃了晚饭,洗了碗盘,他同她回到房间,只见她点起蜡烛细心记帐,她好认真的在数那些铜板,一个一个的拭去那些灰尘、油污,万分珍惜的将它们排放在桌上,然后将一半收在盒子里,一半装在钱袋里。

    盒子是他拿附近废屋的木材做的,钱袋是她同商人买来的便宜布料缝的。

    装盒子里的,他知她每和了五十文,就会串起来拿去给阿得,还那巫女钱。装钱袋里的,她便会让他带着,同他再去买做蜡烛的材料回来。

    她总把钱让他带着,一开始他没注意到那是为什么,直到在市集里,材料虽是她要的,她总在和人谈好价钱后,才要他掏钱付帐。

    几次下来,他方发觉她把钱让他带着,是为了给他面子,让人知道,他才是那个有钱的人,能够做最后决定的买主。

    从来没有人这么做,没人这样为他着想,没人顾着他的面子。

    面子不值钱,他比谁都还要清楚,但她这小小的体贴,却教他心口热得说不出话来。

    瞧着她小心收拾着那些铜板,胸中那木梳更像是无谓的花费。

    不知为何,突然觉得自己很儍。

    没脸直接拿给她,他只能趁她去洗澡时,把那梳子搁到她枕上。然后逼自己看着桌上那帐本,不去想一会儿她若见着了那木梳,会有的反应。

    他现在已经认得一些简单的字了,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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