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今日所讲,聊斋胭脂

小说:长生仙游 作者:四更不睡
    金三爷走了,没有再留在茶楼。
    身无长物,唯一带着就是手里的酒壶还有一块玉佩。
    那是娘亲留给他的。
    他的亲娘是妾,当初在府里的时候就不得宠,也只是在生下他后才稍微有了这么点地位。
    但是那宽门深宅,到底也不养人。
    在他仍在襁褓中时候,娘亲突发恶疾,没熬过那天夜里便去了。
    自小他是被奶娘带大的,而这玉佩,也是娘亲唯一的遗物。
    夜色迷离,金三来到了当铺,将玉佩当了去。
    但到了当铺这里,原本二十余两的玉佩最终只当了八两银子。
    叮嘱当铺的掌柜说他往后会来赎后他便匆匆的去了。
    金三的脸色像这夜色一般平静。
    他先是回了一趟茶楼,见了庄掌柜后拿出了二两银子。
    “金三爷,你这是……”庄掌柜有些茫然。
    金三将那二两银子递到了掌柜手中,说道:“劳烦到时候曹发上台时候掌柜代我赏给他,余下的便当是谢过掌柜近来的照顾。”
    “金三爷你这是要去哪?”庄掌柜愣了一下道。
    金三摇了摇头,他什么都没再说,转身便离去了。
    庄掌柜连忙追了上去。
    “金三爷!!金三爷!!”
    “金三爷你别想不开啊!”
    可任他怎么追都没能跟上金三爷的步子。
    掌柜停在那街上喘息着,只能抬眼望着金三爷逐渐跑远,消失在了这夜色之中。
    庄掌柜看了一眼掌心之中的二两银子,心中是五味杂陈。
    他轻叹了一声,独自一人回了茶楼。
    ……
    当曹发得知金三爷走后心中万分愧疚。
    他将这一切都归结在自己身上。
    若是那天没有说那些伤人的话,那金三爷也不会这样。
    曹发多方打听,几乎将整个青山城都找遍了,始终都没有一点消息。
    一日,两日,半个月……
    一个月……
    曹发甚至于去青山城外找过,进了山林里找过,但凡有新坟他也会留意一眼。
    什么都没有……
    曹发彻底放弃了。
    自那往后,他便再也没有对任何人说过狠话。
    心中的愧疚始终在于心中,难以忘却。
    庄掌柜道:“想开些,你了解金三爷的,兴许只是出去了。”
    曹发道:“掌柜不用安慰我什么,我都知道的……”
    庄掌柜不禁叹了口气,再没多说什么。
    因为金三爷的事,曹发本该上台的事也耽搁了将近两个月。
    不知道什么时候,曹发也有了喝酒的习惯,庄掌柜经常看到他喝的伶仃大醉不省人事。
    但这样的状况也不是一直的。
    慢慢的曹发喝酒的次数少了起来,他不是忘了,而是将这些事情收了起来,藏在了心里。
    他不想辜负庄掌柜,更不想辜负陈先生。
    转眼间秋去冬来。
    青山城下了一场小雪,来往的人身上都挂着些许风霜。
    茶楼里除了几位常客便很少有人来了,天冷了,出门的人少了。
    也是在那个小雪纷飞的夜里,庄掌柜将那本《聊斋》交给了曹发。
    时隔大半年,茶楼又有了说书先生。
    “啪!”
    不知何时,醒木啪嗒在那桌上。
    茶楼里的客人纷纷抬头,才知晓那空荡了许久的台面上,竟站上了一位说书先生。
    “在下乃是茶楼新来的说书先生。”
    “曹发,见过诸位。”
    众人愣了愣神。
    “说书先生?”
    “有些面熟啊。”
    “这不是,这不是伙计吗!”
    “伙计来说书?”
    众人脸色顿变,唤起了掌柜。
    “庄掌柜,你就算找不到说书先生,也不能随便找个人凑数吧。”
    庄掌柜赔笑道:“哪敢啊,诸位怕是不知道,这台上的人可是得了酒茶先生的真传的,一会听了便知晓了。”
    “酒茶先生?”
    “谁啊?”
    有些后来的茶客们对这个名字感到有些意外。
    毕竟酒茶先生都已经走了大半年了。
    但仍旧记得的人听到这话便是眼前一亮,说道:“当真!?”
    “比真金还真!”庄掌柜笑道。
    “好好好!那…说不说《聊斋》了?”
    “你听。”庄掌柜笑道。
    却见那台上的说书先生开口道。
    “前人有书,名曰《聊斋》又名《鬼狐传》共十二卷,四百余篇章,书有精怪狐妖仙佛鬼神,篇章各有千秋,曹某今日所讲乃是其中篇目《胭脂》。”
    只此一言,那台下之人便是愣了一愣。
    尤记许久之前。
    那台上站着的青衫先生,开篇亦是道出了这样一句话。
    聊斋,聊斋……
    “好!!”
    台下竟是有人拍桌而起,兴奋不已。
    又有人茫然,不明白好在何处。
    仅是开场,又有何好的?
    曹发拱了拱手,随即开口将那书中的故事娓娓道来。
    不多时,台下众人的目光便都聚集在了那说书先生身上。
    时隔大半年,如今的曹发已是非比寻常,在这半年岁月里,他查遍了书籍,又在青山城中寻得一位说书的前辈,多方请教,其功底已经圆润饱满,各处细节拿捏的恰到好处,台下亦是缕缕叫好。
    一篇《胭脂》,旧篇再诉。
    勾起许多回忆,台下许多人也不禁恍惚了。
    他们想起了《聂小倩》,想起了《连城》,想起了那段茶楼里人满为患、热闹非凡的日子。
    “像……”
    “太像了……”
    有人木讷的望着曹发,以为是那位陈先生回来了。
    “他好像,比当初的酒茶先生都更胜一筹!”
    众人回神,再一细品。
    好像真是如此!
    台上的先生的确要厉害一些。
    “当赏!”
    这一日,茶楼慌忙了起来。
    客人不多,但却收了一箩筐的赏钱。
    牛大也不禁愣神,待到曹发下台过后拉着他激动的大喊道:“曹大哥!你成了!成了!”
    曹发看着那箩筐里的赏钱不禁愣了一下。
    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
    他恐怕真的要成为那曹先生了。
    “还有赏钱。”
    庄掌柜走了过来。
    “掌柜。”曹发恭敬拱手。
    庄掌柜将那一两银子放进了箩筐里。
    曹发愣了愣,“掌柜,这可使不得。”
    庄掌柜叹道:“这是金三爷走的时候留下的,说是等你上台这日,让我带他赏给你……”
    曹发伸手拿起了那一两银子。
    他看着掌心之中的一两银子,久久没有开口。
    ……
    在那天夜里。
    曹发喝的个伶仃大醉,如先前一般,不省人事。
    酒醉之间,他的口中呢喃着。
    “三爷,我真的要成曹先生了……”
    “你到底还活没活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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