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方筱言私下跟性格温和的老爸沟通过,方父一脸笃定地告诉女儿,“你妈这人就是嘴上不饶人,不过是刀子嘴豆腐心罢了。你们真有感情,她也不会过于阻止,放心好了。”
有了老爸的定心丸,方筱言便有了和老妈僵持的法码。老妈不看她,她也不看老妈,老妈不说话,她也不说话,老妈不吃饭,她吃完就回房间……风暴在平静中酝酿,又在平静中逝去,终于,方母主动说话了。
“你这孩子,说一千遍一万遍也不听不信的,妈吃过的盐比你走过的路都多,怎么就一句真话听不进去呢?是,咱家拆迁分了两套房,不差多住一个人,可你想过没有?多出来一套房,如果往外租的话,每月租金好几千呢,有了这些钱你吃啥不行?穿啥不够?再说了,现在没有孩子,你们有工资领着,有房住着,显得挺美,一旦有了孩子,吃喝拉撒,那可不是一两个小钱就能解决的!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等你知道日子有多难过,你就会想起老妈这些话不是凭空吓唬你!”方母依然苦口婆心。
可毕竟,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养女儿的人家有几个不是最终听任女儿去爱去嫁的?方筱言不是不明白老妈的苦心,但她确实觉得自己很爱林涌泉,她爱他南方男人特有那种小幽默,爱看他在厨房忙碌的样子,喜欢听他讲那些荤不荤素不素的段子,甚至喜欢对他呼来喝去的,总之,跟这个男人在一起,她觉得每天都很快乐。
爱一个人才会感觉出快乐,难道不是吗?
所以,方筱言是铁了心的跟老妈对抗到底,“我就是喜欢他!”
一句话,便硬生生地将方母后面的话噎了回去。还有什么可说的?泼出去的水没谁收得回,只好任由她去。
得了老妈的默许,就仿佛得了皇帝独家赦免令,方筱言终于吐了口气,婚姻在望,心里有一种待嫁的幸福感。
女人不管是高兴了还是悲伤了,都喜欢去shopping,下班时分给表姐打电话,约好去商场狂购,竟然得到了心情同样兴奋的夏惜文的呼应。
见了面,两人携手杀进商场,本来是漫无目的逛街,却不约而同在一间婚纱馆前驻足。
每个女人都有一个新娘梦,希望在婚礼这天做最漂亮最幸福的公主,夏惜文和方筱言自然也不例外,两人走了进去,围着一套西洋婚纱转来转去,进行了一番品头论足之后,方筱言不无惋惜地对夏惜文说:“好看是好看,可不知啥时才能穿上它呢?”
这样一说,便暴露了太多秘密。心明眼亮的夏惜文立马来了精神,一脸坏笑地回问:“怎么?你家那位南方小男人还没向你求婚?”
被问穿了心事,方筱言差点脸红,“什么小男人大男人的,我们家林涌泉也不比你们家郑斯年矮多少嘛!”
“得,算他高大,可以吧?这么高大的男人怎么就没一个伟大的行动呢?”说到这儿,夏惜文围着方筱言转了两圈,“再说了,我这么优秀的妹妹就算他求婚,也不能轻易就答应了,嗯,得给那小子点儿颜色瞧瞧!”
看得出,夏惜文对婚姻的期望比自己还要高,方筱言也不甘被莫名奚落,反驳道:“怎么?你家那个郑什么年,向你求婚了?”
“别什么年什么年的,斯年!斯是流年的斯年!这么高雅的名字在你嘴里吐出来有那么难吗?”夏惜文立即叫上了,“求婚是必须的!而且我们打算早早结婚,早早过属于我们俩儿的小日子!”
听到表姐被求婚了,方筱言又嫉妒又羡慕,忍不住跟着叫上了,“当真?这么快?快,说说,他是怎么向你求婚的?什么戒指?有没有单膝下跪?说了什么样的情话把你打动了?”
这一连串的问题竟把牙尖嘴俐的夏惜文问住了,不想一一作答,只好挥手示意,“哎,哪来这么多问题,你这丫头还真烦人呐!你呀,还是赶紧让林涌泉求婚吧,2012来了,再不结婚,说不定地球何时就要炸了,你们不会想做亡命鸳鸯吧?”
“呸呸呸!”如此不吉利的话,方筱言赶紧回应,却回应得有些激烈,惹得婚纱馆的服务员过来一看究竟,等到问明白她们只是在说悄悄话时,服务员的态度略有不悦,上前摆了摆婚纱,接着随手弹了两下,仿佛刚才她们把它弄脏了似的。
服务员的态度很明确,不买就不要有任何罗嗦。如此态度,便惹急了夏惜文,看看婚纱上的标价,1888元,小半月薪水,怎受得这么大的气?当下便指着婚纱吩咐服务员。
“来,把婚纱包起来,我就要这件!”
服务员见有单签,立马换了笑脸,说了一大堆吉利话,一边开单还不忘了一边祝福,“祝小姐新婚快乐,早生贵子,以后有朋友结婚记得来光顾,一定给你们最优惠价。”
别说往后,就连手里的婚纱都是赌气买下的,夏惜文自然不给对方好脸色,“小姐,你应该叫我郑太太了,吉言收了,生意嘛,另说。”
在服务员赧颜地笑过之后,夏惜文拉上还愣在原地的方筱言,大步往外迈。出了婚纱馆,方筱言这才问起,“大表姐,你做事怎么就这么冲动?婚纱可是婚礼的重中之重,你不挑一挑,选一选,这么一赌气就买了?”
“挑婚纱又不是挑男人,不好看还可以再换嘛。”夏惜文笑得爽朗,“当然了,男人不好照样可以换,这年头,没什么不可以。”
婚礼在即,表姐口吐歪理,方筱言自然不答应,“呸呸呸!你今天说话我可真不爱听!都要做人老婆的人了,还这么不成熟!”
“嘻嘻,当人老婆也不一定就要成熟,我要的是幸福!我也相信,郑斯年会带给我幸福的。”夏惜文一脸憧憬,一边说着郑斯年的好,一边不停地向方筱言灌输婚姻的好处,“小我三个月的表妹,我可告诉你,女人蹉跎不过三十岁,过了三十,立马人老珠黄,趁年轻,趁那个林涌泉一心想‘嫁’,赶紧结婚吧!”
一听到“嫁”这个字眼,方筱言就满心不舒服,“男人嫁女人,什么世道!”
“这叫女娶男嫁,男嫁时代,没什么不可以!”夏惜文笑着说:“你不是接受了吗?不会又反悔了吧?没勇气娶林涌泉?”
“什么勇气不勇气的,我们是水道渠成!不像你和那个郑什么年,一见钟情,不出仨月,人到身边了,你连房子都买上了,马上就要结婚,你到底了解他多少呀?”方筱言不无担心地提醒,“大我三个月的表姐,我可好心提醒你,闪婚是没有好结果的!”
夏惜文不为所动,“哼,我就要过出个好结果给你们看看,咱们走着瞧!”
爱情之于女人,是一次选择,更是一次赌博,面对主意一向很正的表姐,方筱言再无话,拿上买的东西,大包小包地在街口告别。夏惜文虽然只比方筱言大三个月,但从小对这个表妹总是很照顾,主动帮对方打了出租车,看着车子驶远,自己这才转身招手叫车。
抱着婚纱上了出租车,夏惜文这才卸下适才的伪装,一脸迷惘相地望向车窗外,心事一点点浮上脸庞,掩饰不住,又觉得此时已经无需掩饰,这才微微叹起了气,在心里暗暗埋怨自己,在自己的亲人面前何必去耍个性呢?明明郑斯年根本就没求过婚,明明这婚纱就是一件赌气的产物,何必要强呢?她甚至不知道,回了家,如何跟郑斯年沟通结婚这件事……
(五)女人告白的年代
矜持的女人,对爱情和婚姻再渴望,也只会用表情来表达,绝对不会通过语言直接告白。
当然,方筱言属于矜持型的,她不会告白,但绝对懂得表达。借了再见面的机会,一边吃着林涌泉精心做的糕点,一边若有若无地打探,“哎,听表姐说,你和郑斯年见过面?他都跟你说什么了?”
林涌泉不明就理,实话实说,“男人间的正常外交,绝对没有涉及你们姐妹俩的任何不利辞令。”
“哦?当真没有?”方筱言摆出不相信的样子,“我可听说人家郑斯年向我表姐求婚了呢,他该不会是跟你打听哪里的钻石卖得便宜吧?”
话说到这里,暗示已是明显,可林涌泉却在关健时刻卖起了傻,“没有呀,一点没透露,再说了,就算他问,我也不知道哪家钻石便宜呀!”
“我倒觉得周大福的黄金很实诚,听说成色很足呢,我要是结婚,就买他家的黄金,铂金之类的升值潜力不大。”方筱言继续暗示。
林涌泉却依然不买帐,“管它什么金,也就那么个意思吧,上一代人结婚不兴这个,人家过得照样幸福。”
方筱言便不高兴了,伸手触到林涌泉的额头,好一通责备,“你是真傻不是假傻呀?2012都到了,什么年代了?啊?还跟过去的上一代人比,有什么可比性?他们吃不上饭,难道我们也要吃不上饭?他们不兴房子车子,难道我们也不兴房子车子?他们不兴买首饰,难道我们也不兴这个了?”
一连串的问题让林涌泉已经听出了些许不满,他这才意识到,自己错了,没有完全领悟领导意图,于是赶紧道歉,“我错了,老婆,我不该把上一代的贫苦延续到我们所在的时代,我更不该把上一代的缺点当优点,最不该的是,不应该不准备求婚戒指,明天,明天我就去周大福订一个,好不好?”
逼婚告成。方筱言暗笑着收起不满,也算是息事宁人。
可跟方筱言不同境状的夏惜文就没这么顺利了。尽管郑斯年已经答应了婚事,但一提到房子和婚姻,他总是显得闷闷不乐,更不要指望有所回应。起初,夏惜文还能理解,觉得这是一个男人最初和最后的尊严,房子和婚姻对于他们来说,其实是极要面子的一件事。可是渐渐地她却发现,郑斯年的心思一直扑在工作上,他企望着能够东山再起。
虽说女人都喜欢有事业心的男人,但婚礼在即,夏惜文更希望得到的却是爱情和承诺的甜蜜。
搬进新房之后,夏惜文第一次开了火,虽然煮的是买来的正装意大利面,但毕竟是亲手做出来的,摆在桌前就有一种家的味道。
郑斯年很绅士地夸奖一番,刚要动筷子,却被夏惜文拦了下来,“斯年,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我们喝点红酒吧。”
倒了酒,夏惜文温柔无比地举杯,一脸情深地继续说:“斯年,能认识你,是上天给我最好的礼物,能嫁给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谢谢你,这么爱我。”
如此深情的表白,来得突然,倒把郑斯年听愣了,他不得不举杯回敬,“不,应该说是我有福气,遇上你这么好的女人,得之,我命。”
夏惜文听得心里舒坦,便急不可耐地抖出心事,“既然都希望一辈子厮守,那就谈谈婚礼吧。哦,对了,我还有一件礼物要给你看哦。”说着,放下酒杯,跑进卧室换上了买回来的婚纱。
走出卧室的夏惜文穿着一袭洁白的婚纱,在灯光的映衬下,美仑美幻,满脸温柔的微笑,让郑斯年突然间就心动了。
上前握起她的手,郑斯年一脸情深,“你真美。”
夏惜文温柔地低下头去,说出来的话却再次让郑斯年愣了。
“准备好婚戒向我求婚了吗?”
承认了婚礼,却不曾准备婚戒。郑斯年在心里埋怨自己,确实不够细心。可眼下这气氛,如果只是一句道歉的话,显然是不够的。
灵机一动,郑斯年将自己尾指上的银戒指褪了下来,给夏惜文戴上,一脸情深地说:“相信我能带给你更好的,就像生活一样,总有一天会更好,相信吗?”
逆境中的男人总喜欢问自己的女人,是否相信自己总有一天能带给对方幸福,听着真诚,实则是对自己的另一番不自信。但爱情当道的女人,哪怕聪明地听出了其中的玄机,也依然愿意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明天一会会更好。
沉浸在爱情当中的夏惜文也不例外,哪怕自己的主动告白换来的只是一枚又旧又小的银戒指,她还是愿意接受。
问世间情为何物,就是一物降一物。
戴上戒指,夏惜文就有种嫁为人妻的自豪感,不由得拉上郑斯年在客厅里翩翩起舞,一边跳一边自顾自地继续告白,“斯年,你知道吗?我见到你第一眼就觉得咱俩有缘,没想到,真的会嫁给你,幸运又幸福。虽说女人主动求婚有失矜持,但我觉得,爱上了就不要逃避,更不要讲什么面子,我爱你,所以,我愿意。”
如此情深。惹得郑斯年好一通唏嘘,“都怪我,只想工作,竟然忘记了……明天,明天我就去买戒指。”说着,看看眼前装饰一新的新房,又兀自叹起气来,“房子车子我暂时送不起,但戒指和婚纱还是可以给的。”
说到婚纱就注意到了怀里的妙人,不由得又问:“你什么时候买回来的?”
说到婚纱,夏惜文的话柄再次打开,三下五除二地说起和表妹逛商场的情形,说到服务员的不恭敬,不免又埋怨起来,“哼,她以为我买不起?我偏买给她看!”
本来,这只是一个女人对自家男人的一种叙述和发泄,却不料,说到被服务员嘲笑那刻,郑斯年就觉得有人打在自己脸上。是啊,哪个年代的女人结婚不是由准新郎代劳的?如果当初自己在场,夏惜文又怎么可能受此番侮辱?他觉得,一切都怪自己,如果自己够实力,哪怕人不在身旁,至少也可以豪迈地塞一张刷不爆的银行卡,豪情地对自己的女人说----拿去刷吧,无限量!那才叫真男人,可惜,自己不仅不是真男人,还是一个马上被女人“娶”回家的伪男人。
想到这儿,郑斯年突然没了跳舞的心情,推开夏惜文,借口有工作要忙,匆匆离开了。
身着一身婚纱的夏惜文有种被人抛弃的感觉,又羞又恨地站在原地跳脚,她想不明白,自己已经全身心甚至用尽全力地去付出去维护这段感情,可总觉着郑斯年和自己并未完完全全地贴在一起,说不清究竟哪里出了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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