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的傍晚,灿烂的红霞热闹地渲染开一整片天空,此时正值六点左右,笔直的道路上面,只有三三两两晚归的学子,青春洋溢的脸庞上充满着鲜活,向晚的风儿从树梢上徐徐吹送而来,一并带走白日的炽热。
从意大利空运来台的限量款法拉利,停在这条校园主干道上,引来过往学生的好奇羡慕眼光。幸好,现在已经过了放学时间很久,不然,只怕他会像团团圆圆一样引起围观。陆飞扬懒懒地靠在真皮座椅上,自然轻风从敞篷跑车外吹拂上他的面颊,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开心舒畅。
来到台湾已经整整一个月,每天,他都喜欢开着车子四处闲晃。刚刚从大学校园里出来,他不急着立刻到公司接棒,也没有想好要不要再继续念它几个硕士博士什么的,目前,他只想要给自己几个月的悠闲时光放松一下。
大学里与一干好友玩票性质地开了一家电子公司,竟然成为营收惊人的潜力公司,这让他家老大急得不得了,生怕他就这么爱上了另起炉灶,放着家里的航运企业不理,三令五申地要他回家接班,哪怕不念那什么企管硕士也无所谓。
他身体里遗传自法国母亲的浪漫天性,让他不愿年纪轻轻就受拘束,于是趁着放假,而恰好,柏凌风也要回台湾处理一些事情,他也就顺便到这个自己从未来过的小岛游上一游。
从北部一直玩到南部,一整个月下来,他可以说是将整个台湾玩透透。今天只是随意地开着车,进入这个不知名的小镇,刚好,这里的景色虽然说不上风光无限,但也是小景怡人。这条路上的凤凰花开得满枝火红,衬着灿烂的天空,让他不由自主地停下车来慢慢欣赏。
轻松随意浏览的目光,突然定格在一个纤细的少女身影上。
一身朴素的高中生校服,简单的白色衬衣和深蓝的短裙,不是多么有特色多么漂亮的裙子,少女的个子在同龄女生里,应该算是高挑的,清清瘦瘦的身子,拎着一个旧旧的书包,慢慢地从道路的另一端走过来。
阳光一缕一缕地打在她的头发上、脸蛋上,还有那朴素的裙子上,与之前路过的学子不同,她明明年轻的脸蛋上,没有一丝这个年纪的稚嫩与活力,容貌是长得算是相当漂亮惹眼,可惜眼神太冷。
陆飞扬轻轻地抚着自己的下巴,懒懒的目光恣意滑过那越走越近的少女。在他天之骄子般的生命里,各式各样的女人都已经历过了,从小在美国长大,他早就习惯了洋妞的热情开朗大方,对于东方这种小女人的放不开,他可没有兴趣。
打量的目光移了开来,继续欣赏着如同抽象大师随意泼洒的作品一样的天空,现在明红已经转为紫红,失去刺目光线的夕阳,慢慢地往地平线下沉去。
这样悠闲没有任何烦恼的日子,是他生命中从未有过的,他要好好珍惜,细细品味,可是这份安祥宁静,却被人突兀地打断了。
“许同学,请等一等!”年轻稚嫩的声音划破这天地间的平静,急切的嗓音表明他有多么着急与紧张。
“啪啪”的沉重脚步追逐声纷乱地传来,少年鲁莽地拦下少女前进的路。他有满腔的话要向自己心仪的人儿表白,可是一见到她那双清冷的眸子,就如同灼热的烙铁被淋上北极的冰水一般“吱”一声杳然无息。
“我嗯,那个”嗫嗫的男音,正处于变声期的尴尬境地。
少女冷冷的目光让他已经流得如瀑布一般的额头更添几道细流。
“我”我了半天,说不出任何一句完整的话。
陆飞扬趴在方向盘上,手指在光滑的表面上轻轻敲动,饶有趣味地看着眼前这出明显的少年求偶记,在美国待久了,他都快忘记原来东方人还是比较保守的。瞧瞧,十六七岁的男孩子,连向心爱的人表白都可以紧张成这样,想他当时,早就不知道抱着多少金发尤物在床上翻滚了。
嗯,也许,不是少年胆小,而是那个被表白的对象实在是,太过凌厉了。
“你是不是要说你喜欢我,想问我要不要跟你交往?”终于,在他说了一千零一个“我”之后,少女打断了那单调重复的字眼。
声音清清脆脆的,干净纯粹得没有一丝杂质,让陆飞扬多看了她一眼。
“嗯,是”吃不住她的眼神,少年伸手在书包里摸着,似乎要掏什么东西。
“有多喜欢?”
“啊?”
“你有多喜欢我?”清亮的嗓音里隐隐带着一丝不耐。
“就就很喜欢。”这次终于可以说出一点话来了。
“你想跟我交往?”狂点的头让她明白少年的心思。
“那好,你现在走到大马路,找一辆车去撞,如果你没有被撞死,我就跟你交往。”漂亮的手指向校园道路外的那条繁华道路。
“啊?”
“走!”少女动手拉他,想要往那条道路走去。
一时不察,被她拉着走了几步,猛然醒过来,着急地挣开她的手“许许同学”
“你不证明,我怎么相信你是真的喜欢我?”少女拎着书包认真地望着他“我要一个可以用生命来喜欢我的人,你是吗?”准备拽着他继续走。
“那个我”可怜的无辜少男,脸蛋涨得通红,不知所措,他是很喜欢她没错,可是,不必要用这样激烈的方式来表达吧?
“我、我还有事,先走了。”少年飞一般地跑走了,他、他错了,他不该喜欢这个校园里闻名的魔女,人家知错了啦。
少女定定地望着他消失的方向,一抹嘲弄之色浮现在她白皙的脸蛋上,让她精致的五官,在那一瞬间变得娇艳无比。
转过身,往回家的路走去。
从头到尾,都没有望向那个嚣张地停在路边的跑车,当然,更加没有注意到车里的人。
陆飞扬紧紧地盯着少女的背影,脑海里不停地回荡着她说的那句话“我要一个可以用生命来喜欢我的人,你是吗?是吗?是吗?”
这是他第一次遇见她,而她,甚至没有发现他的存在,可是却在一个不经意间,狠狠地叩动了他的心。
二十岁的陆飞扬,正是青春年少,光芒四射,含着钻石汤匙出世的他,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不凡的命运。
也许,他的五官不能说是俊美,但是混血儿天生就拥有更为立体深刻的五官。他的眉里眼间全身上下,每一分每一寸都有着强烈的个人风采,英姿飒爽,站在人群中,总是有一股特别的潇洒。
他聪明嚣张,读名校、开名车,成绩一流,还要命地家世优到不行,从小到大,他的崇拜爱慕者无数,他也乐得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恣意地挥霍着老天爷的恩宠。
可是,他却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会像一个情窦初开的青涩男孩一样,每天都默默地跟在自己心仪女生的后面,观察她、喜欢她,却不敢上前跟她说一句话。
如果在这之前,有人告诉他,他会做出这种丢脸的事情,他肯定二话不说直接拳头伺候。要知道在美国,他可是麻省理工的风云人物,运动学业一把罩,多少火辣性感的洋妞争先恐后地扑向他。他一天光是用看的,眼睛都可以花掉。
可是现在,在他看着那抹单薄纤细的身影时,心跳的频率告诉他,陆飞扬,你完了,你怎么就这么轻易地心动了呢?心动于一个这样的女孩子。
依然是那一身朴素的校裙和那一个陈旧却洗得干干净净的书包,他一整个月的默默观察,也不是没有成果的,至少他知道她的名字叫许漫雪,就读于这所公立高中。这还是在她无数次利落地打发掉那些白目的告白者之后,得到的讯息。她的吸引力,在这一个月里完完整整地展示在他面前,每天都有苍蝇飞上来表白,她也真狠,每次都有办法干净爽快地打发掉他们,手法多样,连眉毛都不曾皱过一下。
她的家住在离学校大约四十分钟车程的地方,可是她每天却用自己的双脚走回去,她家的条件,很不好,这是他亲自跟踪过后得出的结论。
越了解她,他就越喜欢她,只是每天这样默默在观察她,他都可以觉得非常开心,变态一点地说,他甚至享受起这样一种安静地看着她的感觉,只是看着,就觉得生命是丰盈的,心里全都满满的。
“你搞什么?伤成这样还要跑到这种地方来干嘛?”柏凌风对于好友的执着感到非常奇怪。明明暑假已经过完了,而陆家大老不断地打电话过来催他回美国,可是这个陆飞扬,理都不理,每天待在这南部小镇,谁都请不动。
当初,陆飞扬是跟他一起回到台湾,所以如今,他得负责把人给带回去。真是够了,就因为他陆飞扬不知道搞什么鬼天天待在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他柏凌风就倒霉地陪他耗在台湾,天知道,他要处理的事情,早就处理完了,可是却天天在这里浪费时间和生命。
昨天要不是与严君尧他们一起跑过来将陆飞扬架走,只怕他还在这小镇上不肯动一步,可是也不知道该说幸还是不幸,他们是成功地将陆飞扬拖走,跑去飚车刺激一下。可是这小子完全状况外,频频出现失误,到后来,还大意地连人带车都撞上了安全岛,搞得右腿小腿骨骨折。
刚在医院打好石膏,他就嚷着要回小镇上,陆飞扬固执起来,无人可以与之抗衡。无奈,他只好开车送他回来,可是明明受伤要好好休息,放着豪华大饭店不去住,陆飞扬却要求他将车子开到这个一看就知道是贫民窟的地方,不知道在搞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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