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松子巷是以杜松子酒为名的,这里到处都是酿酒厂,其中最多的正是‘杜松子酒’这种穷人烈酒。卫斯理先生就有几家酿酒厂在这里,这样一场大火,他也是要焦头烂额的,这也是奥斯汀先生听到卫斯理先生不断诅咒那些纺织厂劳工、市政府和消防公司的原因。
奥斯汀先生带着薇薇安来杜松子巷的时候,火还在烧着,映红了天边一片!消防公司的人只能围绕着最初的起火点周围一片,清理出一圈,移走所有的可燃物,形成防火带。这样做的坏处是,等于是直接放弃了烧起来的一片,好处是及时止损。
但就是这样,被防火带隔离开的火场,连消防公司的救火队员都不愿意进入的地方,有很多人却不顾危险在进进出出!
他们戴着浸湿的口罩,往身上浇了一桶水,就拎着桶子钻进了火场——酿酒厂区域处处起火,酒窖和仓库里的酒就成了没人管的财富了!
有一些人,找到了没开封的酒桶,将它们滚了出来。然后在火场之外,立刻打开了酒桶,痛饮一番——这座城市里的酒精成瘾从没有这样直白地展露出来过!为了酒精,很多人连生命都不在乎了!
还有人不见得有那么大胆,敢于钻进还在烧着的火场。他们就匍匐在路边的沟渠旁,去喝排污渠里的水…今天这场大火,引爆了蒸馏罐,掀翻了大酒桶,不知道多少酒,甚至是未勾兑过的原浆,就这样流淌而出。没有被烧干的,就汇聚到了排污渠里。
杜松子巷的卫生情况一般,排污渠还是明渠。
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发现,排污渠里流淌出来的已经不是污水,而是各种酒混合而成的酒液了。总之,发现了这个秘密后,立刻有人去喝,抓紧这难得的敞开肚子喝的‘机会’!
要知道,即使是此时最便宜的几种酒,如杜松子酒,如朗姆酒,也不是穷人们想喝就能喝的,想要喝的尽兴则更难。而他们本来又是最需要酒精的人——生活实在是太苦了!拿命去工作,收入也很微薄,自己一个人还能活,若是有家庭,那真不知道要怎么才够吃穿。
而在工作之外,回到家里,住的地方也不舒适。或许需要和很多不相关的人分享一个房间,房间还肮脏潮湿,也谈不到有什么吃的…这种情况下,能让人稍微远离这样痛苦现实的东西,可能就是最后一点儿慰藉了。
酒精就是这样的东西。
薇薇安他们来的时候,其实排污渠旁已经喝倒了一片了,薇薇安怀疑有些人不只是醉了,而是酒精中毒——他们中大多数脸色发青、伴随抽搐,嘴巴还张着,露出肿起来的舌头。
还有一些人,拿来了锡制的马克杯,将排污渠里流出来的混合酒液灌入到带来的各种容器中。显然打的主意是喝不完带着走…这排污渠中流出的酒液,其实还是混入了‘上游’的污水,他们是不在乎的。
乱成一团的场面里,有小偷摸索着醉倒者的口袋,有警察和民兵过来控制场面,有火场中时不时发出的一声惨叫——火场当然不是那么好进的,酒窖和仓库随时可能烧塌,更不要说盛着酒的酒桶、酒瓶很容易因为热浪爆炸。还有火场的第一杀手‘烟雾’…这些都是会要人命的。
如果火场没什么危险,消防公司的救火队员也不会在外面等着了。他们愿意,消防公司的老板也不愿意啊!
此时消防公司都是私有的,市场竞争激烈。消防公司也想在客户面前表现得好一些,好让更多人买自家公司的服务。
此时此刻,似乎不只是喝酒的人醉了,没有喝酒的人也醉了。一切都在醉生梦死,荒诞的仿佛是一出讽刺剧。
直到离开这‘人间炼狱’,薇薇安都没有再说什么。
第二天一早,她坐在餐桌旁吃早餐,谈不上多有胃口,但她让自己一定要吃一点儿。仆人送上了刚刚熨烫过的报纸,薇薇安因为习惯的原因也拿了一份——看报是这辈子才有的喜好,这年头娱乐消遣、获知信息的方式都太少了。
一张报纸,就算是奥斯汀家精挑细选的报纸,是那种信息量比较大的,也免不了有很多广告、讣告、寻人启事、失物招领等等。这些在薇薇安上辈子可以当‘垃圾信息’处理的内容,在此时也是挺不错的信息了。还是那句话,这个时代获取信息太难了。
这其实也方便了现在的薇薇安,至少她心不在焉地读报,也基本不会错过什么有效内容了。
报纸第二面的显眼位置,标题取的很耸动,薇薇安下意识看了下去——记者似乎针对如今相当猖獗的杀人卖尸做了一个跟踪调查。
起始事件是半个月前成为美林堡头条的‘西玛纯男孩儿’事件。‘西玛纯男孩儿’是美林堡一个传统集市上的卖艺少年,他平常在街头进行小丑、杂技表演,逗乐观众,获取一些收入。之所以叫他‘西玛纯男孩儿’,是因为他有一个西玛纯名字,长相也偏西玛纯式,大家都说他是西玛纯裔。
因为‘表演者’的身份,‘西玛纯男孩儿’相比起一般街头讨生活的孤儿,要认识更多的人,被更多人记住。
而就在半个月前,传统集市上的人再也没见过他了,而且也没听谁说他离开了集市,又去了哪儿。而就在此时,有一伙儿恶棍被抓,被抓的原因是医学院的学生报警,举报他们销售来历不明的尸体。
此时为了医学的进步,医生和医学院的学生需要解剖大量尸体,这就导致了市面上新鲜的尸体不够用,一具尸体能卖出高价的情况。
为了能有尸体用,催生出了一批盗墓贼,当然,他们盗墓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陪葬品,而是为了尸体本身。为了尸体的新鲜程度,他们不能等,基本上是看到有人下葬,立刻就要去挖出来。
对于这种盗墓而来的尸体,医生和医学生未必不知道来历古怪,只要盘问几句,就能知道个大概了。不过,一般情况下,急需要用尸体的医生和医学上都会假装不知情,顺势买下尸体。
如果说,盗墓挖尸还只是个道德问题,以及不算太严重的犯罪(此时盗墓挖尸确实是犯罪,刑期还不算短)。那么,有一种可怕的多的尸体来源,就让人不寒而栗了——买卖活人很麻烦,因为要控制住对方,而且这条路子还得有可靠的渠道,这对不少人来说算是个门槛。
但买卖死人就相对简单了,杀死一个人,大多数情况下真的比控制一个人不被发现要来的简单!特别是在这个混乱的时代,城市的阴影地带!
而且卖死人可比卖活人简单,这属于是一个新兴市场。不比奴隶贩卖,实在是一个古老的生意,这样的‘红海市场’,可太卷了!加入进去门槛多多。基本上,一个愣头青也能带着一具尸体随便找一个外科医生,或者医学院,问他们要不要尸体。
要的话就买走,不要的话就拉走找下一个潜在买家。
因为是卖尸体,买卖双方都不会声张,也不太容易走漏暴露。真的引起了什么人注意,大不了承认自己是偷了不知名的尸体就好了。
尸体买卖,让原本大多无利可图的杀人行为变成了一桩无本买卖——又不是每个人都能让人花大价钱□□的,在没有尸体买卖前,杀人行为本身确实大多数时候都无利可图。
对于真正灭绝人性且缺钱的恶魔来说,大街上来来去去的人,根本不是人,而是行走的金钱!只要杀掉一个,就等于一小笔财富!要知道,哪怕是一具普通的新鲜尸体,此时卖十几镑也不是问题。
当然,如果来历不清不楚,可能会被压价,但一般来说,10镑就是底价了!
10镑绝不是一笔小钱,底层中产阶级的年收入也就是一百镑出头了。对于每周薪水只有10先令的劳工,这甚至是小半年的收入呢!
这样一笔钱,不需要辛辛苦苦工作小半年,只要杀一个人就能做到…对于没什么人性的家伙,还真是不难做选择。
事实上,如果‘运气好’,遇到一具特殊一些的尸体。尸体活着的时候有一些特别的病什么的,对医生特别有研究价值,那还不止10镑,一具尸体可能就是几十镑了!
更不要说,在将尸体卖掉之前,牙齿、头发还能分开卖,也是一笔收入——女性的话,一般有长发,可以卖给人做假发。牙齿则可以卖给牙医,一副健康的牙齿,卖到十几先令总是不难的。
‘西玛纯男孩儿’就是先被卖掉了牙齿,根据调查,他那副牙齿被拔下来后,被卖给了一位‘金斯莱医生’,共售得12先令。
杀人卖尸的事儿,过去算是个‘秘密’,很少有人知道,也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直到两年前,有报纸报导了一位房东,接连在自己的出租房内杀死租客,就为了卖掉他们的尸体赚钱,引起轰动,这才揭露出了尸体买卖这桩灰色生意牵连出的谋杀事件。
之后陆陆续续有类似的杀人卖尸事件被报道,有的没什么水花,有的引起轰动,这次的‘西玛纯男孩儿’事件算是后者。不知道是因为小男孩儿的人生令人同情,还是因为报道这件事的记者格外会调动读者的情绪,还是就是舆论的不可捉摸,总之大众都很关注这件事,一直盯着后续报道。
现在报纸上的相关报导,算是后续报道之一。不过不只是报导了‘西玛纯男孩儿’事件,而是跳出单一事件,对过去几年类似的案件做了一个整理。然后又以记者混进‘尸体黑市’的经历,做现身说法,解说这类杀人卖尸的个人或团伙是怎么运转的。
薇薇安看完了整篇报道,不知不觉间,她已经不再是最开始那种心不在焉的状态了。直到奥斯汀先生早餐吃到一半,向她宣布今天的行程时,薇薇安才回过神来。
她放下报纸,发了几秒钟的呆,对奥斯汀先生点头说:“不必了,爸爸…已经没必要了。嗯,我是说,我完全知道您为什么这些日子要带我做那些…我只是、嗯,我们可以到此为止了。”
奥斯汀先生以探究的目光看着自己的独生女,看了一会儿,没有问更多,只是爽快地点点头:“好吧,那就这样吧!”
吃完早餐后,奥斯汀先生忽然问薇薇安:“甜心,你觉得我们今年这个时候去度假,还来得及吗?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克林平顿的庄园我们还从没亲自去过,总是得去一趟的。而且那儿的房子已经修缮完毕,管家也准备好了一切……”
薇薇安点点头:“您说得不错,那就让我们去度假吧。”
停了一下,薇薇安又补充道:“我觉得,度假就是度假,只要想去度假,又拿得出时间来,就没有来得及、来不及的说法…我们一家当然能去度假。”
因为卢克的葬礼,以及后续一些事,原本已经不存在的奥斯汀家夏日度假计划,又被重新提上了日程。这一次一切都很快,就在薇薇安点头说好的第二天,家里的仆人就准备好了一切,奥斯汀一家人直接就出发了。
一路上,薇薇安没什么不开心的,也谈不到开心。这倒没什么好说的,她一向不满意此时的交通工具,即使是‘火车’,她也只能勉强适应,所以出门乘坐长途交通工具时,她总是开心不起来。
这个时候她要是表现出开心,反而太刻意了。
直到一行人抵达‘公爵之门’克林平顿,薇薇安才放松下来。到了自家庄园,还没看清房子什么样,先到自己的房间歇下了。
睡了一夜后,清晨,她怀着一种好奇在房子内外转悠——房子的风格在和礼兰挺少见的,很像西玛纯式,但又不完全是,非要说的话,更接近热带殖民地的风格。早期殖民地基本上集中在热带,因为那些地方可以开辟热带种植园,更有经济效益。而为了适应热带殖民地的气候,殖民者在当地修建了西玛纯风格的房子。
之所以普遍选择西玛纯风格,一方面当时建筑方面还有文艺复兴遗风,西玛纯风格影响很大。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西玛纯南部终年阳光灿烂,在旧大陆是比较热的,他们的传统建筑大多都有隔热通风之类的优点,这也很适合热带地区。
克林平顿这边的庄园,原本被命名为‘珍珠湖庄园’的地方(奥斯汀先生依旧沿用了这个名字)。在一个小湖泊旁,就是奥斯汀一家入住的庄园住宅。房子并不是城堡式的,甚至不是多层的,而是一座挑高很高、十分宽大的平房。
室外有古典式的柱廊,还有平整的凉台,缠着葡萄藤的凉亭…室外的凉台上铺着黑白的棋盘式瓷砖,由房前延申到湖边的码头上。湖中在码头旁修了一个小小‘船房’,船房里有一只小巧精致的木船,主人想要划船玩耍,又或者船钓时,就能派上用场了。
说实话,即使是和礼兰比较温暖的南风郡,这样的房子也只适合夏天来住。其他季节,特别是冬天来,这四面透风的‘通风’设计,那可太冷了!
而这话反过来说,夏天来这里住一段时间,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毕竟这是个没有电风扇,没有空调的时代,即使和礼兰的夏天并没有特别热,那也是相对的。对于一直生活在和礼兰的人来说,夏天还是热,还是需要‘消暑’。
而要消暑,要么夏天的时候搬到更凉快的地方去住,要么就只能在房子上想办法了。
这座珍珠湖庄园的房子就是典型,大多数房间都有很多大窗户(至少主人房是这样),能够有穿堂风吹过,同时朝向还避开了太阳最毒辣的时候。房子高高的天花板,和空旷的空间安排,也是关键,空气流通更加顺畅。
而且这里还靠着一片小湖,当风穿过湖面,吹拂而来就更凉爽了——至于说临水居住的蚊虫问题,至少薇薇安并不觉得这边比斯蒂文顿那边的乡间大宅有更严重的蚊虫问题。
这边的小湖,也就是‘珍珠湖’,是一丛活水,而且也没什么水生植物。加上说是临水而居,实际算上凉台,房子本身距离珍珠湖还有20来米呢…说来说去,影响也就不大了。
不只是建筑风格,应该说房内的装饰也完全是殖民地式的,这大概是因为房子的前主人原本是一位殖民地总督?
奥斯汀先生接手这座庄园后,也没有改变这座宅子。考虑到来这儿住估计也只有夏天,改变是没必要改变的。最后只是修缮了一番,换上新东西,使其更符合如今的潮流,具体风格还是原样。
因此,薇薇安穿过柱廊,又回到房子里,就能见到很多藤制的家具,包括摇椅、扶手椅、沙发都是藤制的,这都是热带殖民地常见的。
不少热带的植物盆栽都从庄园另一头的一个暖房里搬了过来,高大的株型,浓郁的绿色,是富有异域风情的陌生样子。再配合房间里色彩格外浓郁的地板、鲜艳且附带流苏的帘子、随地扔着,以供取用的软垫…很容易让人以为自己到了热带。
薇薇安对这样的风格没什么不满意的,她甚至以贴合风格为由,做了几套热带殖民地风格的服装,在家就穿那些——为了适应殖民地气候,即使是本土过去的人,也得在服装上做一些改变,使其更加清凉。
夏天就是要穿的凉快一些啊!
轻薄的衣裙、吃不完的冰淇淋、午后藤编躺椅上的午睡、暴风雨前的穿堂风、傍晚去划船看日落、晚上的篝火晚会…似乎不期然间,一个普通又完满的夏日假期就这样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一切安然、安好。
直到这个假期结束时,返回美林堡,薇薇安都觉得自己做了一个热气从脚底、指尖涌入身体,汇入四肢百骸的梦。浑身被热得软绵绵的,就像一块半化的软糖,黏糊糊的,没有力气。而梦醒来,好像闻到了水生花的味道,身上汗津津的。
第119章 红粉世界119
薇薇安穿着一件黑色的丝绸日装裙,戴了一顶深色的朴素药盒帽,垂下来的短面纱才盖到鼻尖,也是黑色的。
她其实已经过了卢克的服丧期了——作为未婚妻,理论上她是可服丧,可不服丧的。只不过此时对女性要求严格,所以她还是穿了一个月完全黑色的衣服,也就是整套的丧服。离开美林堡去克林平顿之后,她就换下丧服了。
在克林平顿,她甚至做了热带殖民地风格的新衣服,也没有太在意颜色。毕竟作为一个现代人,哀思可以放在心里,没有一定要限制服装颜色来表达的需求。而没有这个需求之后,她也不会非要做这个社会期待的那种‘痴情女子’,会为未婚夫守丧一年什么的。
不过回到美林堡之后,算是为了少听一些闲话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日常出门还是穿半丧服。半丧服就是服装除了黑色,还可以有其他深色和白色,另外简单的条纹等图案也可以出现在衣服上了。
在家日常的话,薇薇安倒是会穿的随意一些,不说多鲜艳,反正就是过去日常怎么穿,现在依旧怎么穿。她本来对此时那种装饰过度、颇为夸张的服装风格,就不算迷恋,日常服装随便穿,说起来也没有‘出格’的地方了。
不少人因此误会她,还沉浸在未婚夫去世的悲伤中不能自拔…大概只有最亲近的人才知道,伤感是伤感的,但薇薇安早已恢复了。不说奥斯汀先生那段时间强行让她看一些事,让她迅速成长,就说时间过了几个月,她也该恢复过来了。
在此时,痴情的人似乎很多(当然,多数还是女子),经常有为爱人服丧几十年,然后几十年如一日穿着全黑丧服的人。但在现代,这样的人比例已经很低了。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人们的眼里、心里都装了太多东西,而且很多时候人们都不相信真挚的感情了。
世事就是这样吊诡,当人们大多无法自由恋爱、无暇追求真爱的时候,人们会神圣化真爱,将一切好的东西寄托于其上。而真的可以自由恋爱,追寻真爱的时候,又不在乎了,好像‘差不多’‘对付着过’就行了。
还说什么真爱,要么是太过奢求,要么就是太过天真——真爱会消退,生活则是永恒。谈恋爱的时候,不顾一切、什么都不论,只说‘我爱你’,是真爱。但当一切收场的时候,要结婚过日子了,就要讨论物质上的东西了。
甚至有人连谈恋爱都不追求真爱了,他们说,日常要工作,谈恋爱的时间是很有限的,谈恋爱如果不朝着结婚去,不是浪费彼此的青春时光吗?所以既然最后都是要算计的,还不如一开始就算的清清楚楚…没有人在乎真爱了。
薇薇安上辈子其实也不太在乎真爱,倒不是因为她偏向‘理性计算’,是个‘日子人’。更多还是因为她对自己的事业更上心吧——她不知道从古至今,男性的心理有什么变化,但现代女性一个很重要的心理变化就源于她们也工作了。
工作自然就会有事业心,很多心思放在工作上了。除了一小部分本来就很期待爱情、喜欢谈恋爱的,大部分人都会将‘爱情’的重要程度下调吧?也不是刻意排了一个排名,只是这样的事实是存在的。
如果爱情和事业起了冲突,比如是去男方所在的城市结婚生活,还是留在现在的城市继续深耕,不放手马上就要入手的升职机会…不是说所有人,但确实越来越多的女孩儿会选自己的工作了。
不想将来婚姻波折、事业不顺时,回忆最初,后悔当初的选择。
薇薇安这辈子的生活当然也是慢节奏的,但她的心还是上辈子的心,她有上学读书,有不停地学新东西,还给自己规划了未来职业。她的人生,才不是十几岁结婚,将自己托付另一个人——她是自己的,为什么要托付给别人?
但这个时代默认,嫁人就是将一个女孩儿托付给一个男人。
选择和卢克订婚,不是她违反了自己的信条,相反,那是对这个信条的极端化…她是为了确保自己未来不会陷入被托付给另一个人的窘境,所以做了一个对自己更好的选择。
卢克说的没错,答应他求婚时的她并不爱他,只是想要一个不那么坏的选择,一个保险。
这样的薇薇安,她的悲伤也和现代人一样,是很少有持久的…想到卢克她还是会伤感,会遗憾,那个天才少年如果活着,一定会改变这个世界,改变她的生活。但因为他的人生早早戛然而止,一切就都只是‘可能’了。
然而也就是这样了,就像是看到日落黄昏,看到雪泥鸿爪,看到古道西风,看到大江东去,人会自然而然地伤怀怅惘。而伤怀怅惘之后,一切继续——指尖上有一个小小伤口,伤口已经愈合了,不疼了。但捏起指头,看到愈合伤口留下的浅淡疤痕,还是会记起曾经十指连心的疼痛,然后真的微微地疼起来。
薇薇安这次穿上全套的丧服,是因为她要来墓园扫墓。
她将鲜花放在墓前,摸了摸白色的十字架墓碑,下葬时也是这样的。
“…我遇见了奥德丽小姐,她一直很后悔,后悔应当坚持让库伦先生带回你的‘身体’的,而不是坐视库伦先生发信过去,让人为你烧骨灰,他觉得你会因此不得安宁。但库伦先生不在意这个,嗯,他是现代科学家嘛……”薇薇安絮絮叨叨,说着没什么意义的琐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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