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
“那我就随便做了。”
温韶钰煮的挂面, 做了一个葱油拌面。
“吃吧。”
这个简单, 也最快, 省时省力还省心, 又不用刷很多碗筷子。
温韶钰吃着面,还听着电视里播放的电视剧主题曲。
他吃两口,哼两句。
司徒光耀听的很想揍他。
谁家吃饭的时候这么没规矩?
温韶钰没察觉到,他起来喝水,看司徒光耀还没动筷子,就问:“你不吃吗?还是你不喜欢吃?”
“吃。”
司徒光耀饿了。
他嫌弃地端起葱油拌面尝了一口,发现这个面看起来平平无奇,味道倒是真的不错。
温韶钰自己喝了水,还不忘给司徒光耀端进来。
“你以后要是找不到事儿做,倒是可以开一家面馆,你这个面的味道真的不错。”
“我要是开面馆,也是回家开。”
温韶钰是个恋家的人。
司徒光耀不理解:“你在这儿开店不比你们家开店更赚钱?你要是想家,可以把你家里人都接过来。”
“我妈年纪大了,不能背井离乡。”温韶钰吃饭速度还挺快,吃完就对着电视机哼歌。
他还把歌词都写下来。
一遍一遍地在旁边唱。
“香城唱歌比赛那么多,你完全可以多参加几个,说不定还真有唱片公司愿意签你。”司徒光耀发现温韶钰发音很标准,已经不用自己帮忙纠正了。
温韶钰唱歌被打断,嫌弃地看着司徒光耀:“你要是伤养好了,赶紧走吧!我参加完唱歌比赛也走了。”
司徒光耀:“……”
第一次被嫌弃的司徒光耀。
唱歌比赛时间到了。
温韶钰紧张地到了电视台,他有时候还听不懂人家说话,紧张的站在角落里。
有个人过来差点撞到他,司徒光耀伸手把他拉过来。
“到这边来。”
司徒光耀拉着他,找了个位置坐下。
温韶钰眼睛一直盯着其他人看,一句话都没说。司徒光耀还以为他紧张了,正打算安慰安慰他,谁知道温韶钰眼睛贼亮,语气特别兴奋。
“来的人好多啊!”
司徒光耀:“???”
“这么多人都喜欢唱歌真好!我也喜欢唱歌。”温韶钰没说的是,在老家,他这种人叫不务正业。
他喜欢现在这种状态,可以自由自在地唱歌,就算未来只唱歌,也没人会觉得他吊儿郎当不踏实。
司徒光耀不理解他的脑回路。
来参加唱歌比赛的人很多,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
现在就是初赛的现场。
“你看看人家穿的衣服,好好看。他们还会弹吉他。”吉他也是温韶钰到了香城之后才知道的,他不会这种乐器,知道这些乐器都很贵。
眼里带着羡慕的光。
“你也可以学。”司徒光耀觉得他这样有点可怜。
温韶钰没说话,他知道自己可能没机会的。
学乐器就像是古代农家子读书一样,都是很奢侈的东西。
不过他也会乐器。
他会的还不少呢!
二胡,马头琴,唢呐,敲鼓……
扭秧歌他可是扭的最好的。
农场找人唱戏,都会来找他。让他穿着那一身军装,站在台上唱戏。
老百姓可喜欢了。
出场顺序是按照抽签来决定的。
温韶钰手气不太好,抽在中间,要是发挥不好,很容易就被刷掉了。
“你紧张不?”司徒光耀问他。
温韶钰摇头:“我紧张个啥?我不紧张。”
等以后回村儿,他还能跟周围的人吹上两句,他也是上过电视台唱歌的人了。
现在电视台都是直播,唱的不好,也不会浪费时间,评委直接就让下去。
温韶钰坐在后台,看着有人高兴地下来,有人灰头土脸的。
过了一个小时,轮到温韶钰了。
“好好比赛,不行咱们就去演戏,以后每个月都能有五六百块钱。”司徒光耀拍拍温韶钰的肩膀。
“上那个培训班要花钱吧?”温韶钰有点担心。
司徒光耀说:“不花钱,但是要考试。”
“考啥?我可能不会。”
“你还没去考就知道自己不会了?”司徒光耀就没见过这么没出息的。
温韶钰肯定地点头:“我都没接触过这些,怎么可能会?你可真笨!我去比赛了,等会回家我买点好吃的,请你吃一顿。你这伤口也好的差不多了,吃完饭你就回家养着去吧。”
说完,温韶钰就去后台那边等着上场。
司徒光耀也不知道温韶钰是真傻还是假傻,他都表现的这么明显了,温韶钰也不知道抱大腿。
温韶钰到底哪儿来的脸嫌弃他蠢?
又一位选手下来了。
温韶钰攥着话筒,问旁边的工作人员:“同志,这东西怎么用?”
被叫同志的女生是个很漂亮,也很时髦的姑娘。
以前都是被称呼小姐的。
现在被叫同志,她半天没回过神来。
她瞅着温韶钰那衣服,嫌弃地想,这到底是哪儿来的土包子。
但是身为工作人员,她必须要告诉温韶钰这些,就是语气不太好:“等你上去了,这个往上推就有声音了。”
“谢谢你,同志。”
温韶钰认真地道谢,用力攥着话筒。
台上那个人也没唱完就被赶下来了,恰好轮到温韶钰上台。
他看着下面的人,多少还有点紧张。
一想到他就是来唱一首歌,见见世面的,心态就变了。这些人和他在农场唱戏的时候,台下那些父老乡亲没啥两样,瞬间就不紧张了。
“介绍一下你自己。”
评委已经很累了,但还是尽职尽责地说。
温韶钰打开话筒说:“大家好,我叫温韶钰,带来的歌曲是《相思的季节》。”
评委还等着,结果看到温韶钰用无辜的眼神看着他,有些无语地说:“现在请开始你的表演。”
“哦!”温韶钰挺直脊背开始唱歌。
他唱的是热播剧的主题曲,很多人都唱过。
观众听他报完歌名,都无精打采的,恨不得评委开口,立刻让他下去。
就连评委都交头接耳,根本没心情听。
温韶钰攥着话筒,嘴上说着不紧张,可是手心还是出汗了。
他穿着白色的衬衫,下面是一条黑色的西装裤。这是他来香城之后,儿子让律皓之给捎来的裤子。裤子跟现在的西装裤还是有区别的。
比起现在流行的牛仔裤,他的裤子要松一点,比起西装裤,又细了一点。
他个子没有儿子高,可也不算矮。
身材比例很好,腿也很长。
白衬衫的下摆扎在裤子里,衬托着他比较纤细修长,有一种清爽又干净的感觉。
下面其实很乱。
温韶钰也不在乎,他今天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站在舞台上,唱完一首歌。他希望评委能多给他一点时间,让他把整首歌都唱完。
这么想着,他深吸一口气开始唱道:“一缕清风吹过,她温柔发丝,那是多么动人的样子……”
原本还在谈话的人瞬间抬起头,错愕的看着站在舞台上那个青年。
就连台下的观众都停下来看向舞台。
“这是原唱吗?”
“你耳朵是坏掉了吗?原唱是女声啊!他是个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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