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会送香给自己,她制的香味一点儿也不甜腻或者味道怪异,反而很好闻,虽然年纪小,可是自己说的话,她全部都能听懂,简直就是意外之喜。
在感念寺的时候,他其实也很不习惯,因为他从小到大,就没有梳洗这么不方便的时候,尤其是炎炎夏日,他除了曾经在书院不方便之外,只是夏日早晚必定要沐浴,无论读书多忙都是如此,如果身上不干净,他读书都读不下去,因为那样他就是一个臭人了。
可为了丽姝,他总觉得是值得的,既然要娶人家,自己这张惹祸的脸就实在是不能惹什么事情了,刘家人现在以为找到一位金龟婿,可就怕麻烦影响他们的婚约。
以前听人说丑妻薄田家中宝,他还不以为然,如今想来还真的是如此。
太过漂亮的东西,很容易就被人毁坏。
只是郑灏没想到在感念寺读书,居然还能碰到那些烦心之事,起因只是他读书累了,出来歇歇眼睛,站立久了之后,总感觉有目光看向自己,他循着目光看去,却是个痴痴看着他的女子。
郑灏收回目光,顿时转身就走,他小的时候会觉得大家都喜欢他很好,他与众不同。现在却是觉得可笑,她们喜欢的不过是他的皮囊罢了,真的触及到那些核心利益,谁会把脸当一回事。
如此看来还是丽姝好,她明明年纪不大,可待她对自己没有那种只看皮囊,反而怕自己睡不着,只说怕自己读书辛苦。
晚上,他燃了丽姝送的香,很快就安眠睡下了。
感念寺很清静,读书还是很有感悟的,郑灏时常发呆发一天,也没人会管他。虽然日子无聊些,但对于学问很有进益,他没有打算今科就考,因此愈发更多功夫拿来治学。
只是没想到那日痴痴的看他的女子,竟然时常过来,甚至帕子上题诗,抑或者是到处堵人。郑灏对这种人就和苍蝇似的,他已经定亲了,知道廉耻的人,就不该这般做。
最过分的是,那日他和主持手谈几局,再出来时,这女子还威胁他:“我苦苦追求于你,你却屡次二番忽略我的心意,你若是不同意和我好,那我就死在你面前。”
郑灏瞬间暴怒:“你要死给我死远点,滚。”
别人都说他翩翩公子,温润如玉,但是他其实内心有时候也非常难以忍受一些事情,就像这种强买强卖之人。
那女子素来痴心于郑灏,对他十分爱慕,连郑灏走过的地方,她都流连忘返,但久久得不到回应,才会这番激动,哪里知晓郑灏吼她,且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
甚至郑灏还放狠话:“我不妨告诉你,你若再纠缠我,我就让人把你的腿打断。”
女子一气之下还真的跳河,但郑灏真的置之不理,还好她跳的河不过膝盖,但据说腿骨折,郑灏闻言没有丝毫触动。
郑夫人见状,只好道:“你这孩子,表面温和内里却淡漠,那好歹是一条人命啊。”
“哼,那又如何。她要死就去死吧,我被缠的更想死呢。”郑灏说完这话,不知怎么想起丽姝了,他所见的女子之中,这桩亲事虽然是刘家自己找上门来的,可丽姝对他却很平和很尊重,这点他很满意。
同时,郑灏也知晓他自己看似温润如玉,仙人一般,实则性格非常凉薄。
二年的时光没有他想的那么漫长,每日与书作伴,日子倒是过的颇为清闲,虽然也有狂风乱蝶,但已经没有之前那么疯狂的了。
很快刘家也从山东回来了,她人还未到,就让人送了点心给他。
看起来粉色的酥油鲍螺,上面洒有金粉,既可观赏又好品尝,只不过他也不好表现的太过高兴,毕竟谁都知晓他对女子可是不假辞色的。
很快他就见到了丽姝一
面,刘家简直就是个女儿国,这点和郑家不同,郑家只有他和弟弟在家,妹妹早已经出嫁。
他进来时,并不敢随意乱看,虽然他一眼就看到丽姝了,如今的她已经是大姑娘了,豆蔻年华,含苞待放,美丽的不可方物。
可郑灏也怕引起她们姐妹不和,之前有几次上门,丽姝的堂妹丽贞似乎对他颇为痴迷还主动搭话,自己若是看过去,被丽贞会错了意,到时候她们姐妹怎么相处?
丽姝也的确心灵手巧,一碗荼蘼粥让他向往不已,只觉得平日他不是不喜欢吃饭,而是厨下做的菜都太庸俗了。
但这也是他头一回喝完一碗粥,平时他最不喜欢喝粥,尤其是有的粥煮的反胃泛酸难吃。
没过多久,他又听说丽姝扬名上京,连祖母都听说了她的名声。郑灏听了真是与有荣焉,因为他那位能干的小娘子,就是这样又美好又心灵手巧又极为能干。
故而听说她被绍安郡主推入水中,差点溺死,郑灏头一次这么自责。
甚至他刚进门时,岳父还生怕他自责,特地和他道:“我们丽姝说了,这么多人喜欢你,说明你是极其的好,她高兴还来不及呢。”
郑灏很是感动,只见到丽姝仅着里衣,头发松松垮垮的,露出修长的脖颈,让他一时看呆了。他也是看过春宫图的,平日枕边也放几本房内书看看,真的闻到满室馨香,又是这样活色生香的人,他的脑子里突然想起自己若是如剥笋似的对她,不知道会剥出什么来?
想到这里,他都被自己无耻的想法弄懵了,赶紧准备退出去,不能让丽姝看到端倪。
可又担心她,自己还是进来了,见她巴掌大的小脸儿,不知道受了多少罪。
哪里知晓她竟然这般通情达理,她说不是自己的错,是坏人的错,自己值得别人倾慕,她一点儿都不怪自己。
这一席话,让郑灏醍醐灌顶,他凭什么一定要变得恶狠狠或者自毁就不让人关注他,长的好看才学又好家世好,也不是他的错啊。
再想想那些在她面前告状的家伙,说丽姝和萧昀如何暧昧,又是弹琴给情郎听,又是如何亲昵,郑灏心中很是愤怒。
为何他们这些生的美人又好的人,总是被人污蔑。!
第 180 章 郑灏的番外(完)
丽姝落水之后,据说她去山上陪她祖母茹素吃斋祈福,这也是女眷惯常做的事情,郑灏的祖母便是如此。
可他又想着丽姝成日吃素,也不知道身体能不能吃的消,故而带了烧鸡和卤肉去。他是以己度人,很怕丽姝会反感,觉得他太烟火气了。人嘛,远观时才会客客气气,彼此有分寸,这也是郑灏喜欢的分寸,他不喜那种太过熟稔就容易颐指气使的人。
就是没想到他心目中的小仙女,居然也会饿肚子,她眼泪汪汪的:“好好吃,吃完我就有劲儿了。”
郑灏看着觉得好笑,把自己的帕子递给她吐鸡骨头,这个时候他也不怕脏了,只觉得是丽姝用的,自己反而巴不得,一点儿也不嫌脏。
但他又怕被人看到两人在一处,虽然他们已经是未婚夫妻,可是到底不和规矩。
他是跑的很快,但下山之后,却发现自己还没有和丽姝道别,又懊恼极了。
真想早些成婚呀!这样,他就能真正和丽姝一处了,还好他没有等很久,中了会元之后,丽姝就能进门了。
他喜服都换了好几套,好容易选定了,才舒了一口气。
娘说他很难相处,郑灏指着自己道:“娘,所有人都说儿子是最好相处的人,您如何这般说呢?”
“你自己说呢,又爱漂亮,又挑嘴,又讲究,动不动就阴阳冷嘲热讽别人,别人还听不出来。常常勤奋的很,还装云淡风轻,偏偏丽姝比你年纪还小。”郑夫人也是为难。
都说自己的儿子自己了解,有些人远观很好,但近处相处,就很难相处。
便是郑夫人自己对儿子也是束手无策,年轻的时候都觉得男子或者女子只要生的好看就成,真正过日子的人,才知晓性格最重要。
索性郑灏真的成亲了,遂觉得他是既娶了一位妻子,也娶了一位好朋友。
他非常介意的白头发,从未和别人说过,他自个儿倒是弄了些什么黑芝麻片吃,可又太甜了。这样甜的东西,吃多了,牙齿就容易有气味,他就不太喜欢了。
丽姝却是在新婚之夜前就发现了,一来知道他挑食,就常常亲自做饭,二来又每日用刨花水替他梳头发。
但除此之外,她
也并不怎么管束他,郑灏总听说女子成婚后,总是恨不得拿捏男人,丽姝却并非如此。她不仅才能出众,且为人通透,而且她也有自己的事情做。
倒是她对自己是难得的放在心上,好像很怕自己会如何似的。
甚至他们一起过了快二十年,她才放下心来,因为自己过了四十五岁,她还哭了。郑灏都不解:“姝儿,我老了这么多,再也不是你的少年郎君了,你平日最爱我的容颜,最喜我少年意气。”
“灏郎,你我相伴快二十载,我从懵懂新娘到如今,我的心里总是压抑着一件事情。”丽姝语气沉沉。
郑灏不解:“何事?”
“你信人有前生吗?”丽姝突然问起自己。
郑灏摇头:“子不语怪力乱神,人怎么会有前生呢,我只信这辈子。”
丽姝语气却低沉:“你总问我缘由,今日我就告诉你。我如今越发知晓前世今生,上辈子,我母亲在我十岁那一年亡故,但临终前为我定下同你的婚事,只可惜我与我五妹妹关系不好,她总是欺负我。我父亲上辈子,没我母亲在旁劝着,仕途并不算顺利,明明才干有,却被外放楚州做官,我也跟随我父亲外任。”
“我与你的亲事在起初一直很顺畅,听说你祖母虽然对我颇有微词,还派嬷嬷过来教导我,可我在楚州听闻你中了状元,我也上了花轿,就是……”
郑灏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他觉得丽姝很少打诳语,故而追问:“就是如何呢?”
丽姝愣愣的看着他:“你在接我的途中被皇上用圣旨召回,做了福宁公主的驸马,我们自己婚约没有了。我父亲见我被退婚,遂替我择了一门亲事,是他一位朋友的儿子,家中固然清贫,但也是读书之家。只是这个人人面兽心,早已是烂赌之人,欠下一大笔银钱,我父亲还怕我家以势临人,不许我带太多嫁妆过去,他便以为我刘家其实也和他家一样,清贫的很,我又山长水远的嫁过去,谁敢说什么?正好拿我抵了赌债,把我卖给了旁人。”
郑灏不可置信:“怎么会如此,我,你……”
他先指着自己,又指着丽姝,觉得不可思议,但也不是不可能。
丽姝点头:“是啊,前世明伦表兄娶的谁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因为我在这两个
人牙子手里被转卖给了淮南转运使杨家,替她女儿陪平宁公主嫁去乌孙国。中途我承蒙成亲王世子萧昀所救,以血书送家,只可惜无人搭救,我就辗转在乌孙王,那里的日子真的是很难过啊。”
郑灏原本从不信,到现在听丽姝说到这里,只觉得心疼。
而丽姝继续道:“你不知道我有多难过,那里的风俗和中原完全不同,那里的人无论是男人女人身上总有一股羊肉味儿。我在那里苟且下来,勉强做了个什么乌孙太后,你知道的,我虽然并非睚眦必报之人,但是我恨于懋忠,这个人若是死了,我的仇没报,我就遗憾死了。”
“所以,我带着我的儿子乌孙王从那里回来,见到了你,你当时才四十四岁,形容消瘦,看起来就身体不好,却对我极其温和,还替我找岑时晏帮忙。这样就把于懋忠、杨家都治罪了,当时我记得我爹仿佛已经是刑部尚书了,他也知道我不是与人私奔,而是被人陷害。我心愿了了,便回乌孙,只是过了几日,听说你死了……”
“你死的时候才四十四岁,我呢,则是当晚吃了酒就重生了,回到我五岁的时候。”
郑灏听到这里已经是震惊了,却又觉得这是真的,他记得很清楚,当时他们合八字的时候,就说“双鸟暂时离飞,必有重逢之日。”
很多人都觉得这句话十分奇怪,原来是在这里了。
他看向丽姝,虽然三十四岁了,依旧看似如二十来岁。自己这辈子若是没有早娶丽姝,难道也是要被下旨娶公主吗?
他辛苦数年,读书时头悬梁锥刺股,蚊帐都薰黑了,哪里愿意做什么驸马。
也难怪丽姝前期刚嫁给他的时候还好,在自己年过四十之后,如此的紧张。这个傻丫头,他搂她入怀:“你得受了多少苦啊,还惦记着我这个身子,是我不好,前世和这辈子都让你受苦了。”
怀揣着这么大的秘密,她对自己从未嫌弃过。
如果自己和前世一般,四十四岁死了呢?她怎么这么傻?
却见丽姝笑道:“没有,这辈子我嫁给你可是最最最幸福的。”
“知道我会死,却心甘情愿的嫁过来。你母亲那么听你的话,如果你真的不愿意嫁完全可以。我真的没有想到,这一桩背后竟然会有这么许多的
事情。”郑灏真的觉得外面的人都说他只有丽姝一个人,丽姝肯定很厉害,可现在他觉得妻子是个最傻的人。
也难怪数十年如一日,她让他泡脚,他的饮食她比他还精心。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他用手按住丽姝的唇珠,眼神变得心疼,却又被□□所染。
丽姝一下就张嘴,含住他的手指,郑灏一下就被撩拨了!
……
云雨之后,郑灏亲自抱着她下去沐浴,见她的脸上红的跟胭脂色似的,又忍不住亲了一口。他对她的爱已经入了骨髓。
可是他真的会死吗?
他虽然身体未必多好,但是那么早死,肯定是了无生趣了,一辈子对着一个强迫自己的人,实在是生不如死。
听到哗啦哗啦的响声,郑灏也快些沐浴,但又不得不仔细的洗。丽姝这个人喜欢和他□□肉的睡觉,若是他身上有异味,让丽姝睡不着可就难了。
二人夜里歇息,郑灏知晓她今日说了秘密,恐怕心绪难安,故而故作神秘道:“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
一个小脑袋从被子里揪起来,郑灏就知晓她最喜这般,外表看着是个端庄的夫人,内里住着个叽叽喳喳的小姑娘。
“其实我不怕鬼,也不怕黑,就是要你保护我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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