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IV)

小说:朝秦暮楚 作者:最近包包丢了
    「我太久没有看海了。」楚暮说。
    这时候,沙滩人很少。他们自入口步下不多过十级的石梯,愈靠近沙滩的阶梯,便愈铺得多沙子。沙不幼滑,倒像是磨幼了的泥土,秦招恍悠悠想起他家对马大马路的地盘。每日,工人站在起重机吊臂顶端一个载人的小匣子,上到十几层楼的高度做事。营建中的大厦有了雏型,外面罩着绿色的尼龙网,网底下是一根根竹条搭成的棚架,像人皮肉下的森森白骨,粗幼不一,复杂繁多。秦招自出世起就住在各种房屋里,却从不懂得建一座楼要花多少工序。
    大厦是用来居住的。学校是用来上课的。医院是出生时住的一个临时落脚点。酒吧是用来勾搭人与被人勾搭的。茶座是用来作验货的场所。酒店是用来接客的。
    具体要如何建一间屋、一座大厦,秦招无必要知道。不知是那班工人手脚慢或怎样,秦招每朝早看那营建中的大厦,也察觉不出任何变化。可是,他习惯去看,看这个他不太关心,但又不习惯不看的物体,他对它没有任何感情与责任,有时幻想它建成后会变成怎么个样子。外墙是香檳色的吗?它名叫「逸情居」,会是浪漫的玫瑰红吗?住进去的人会因为它名字屘逸情居。而选择了它?
    秦招知道不会,正如他的客人不会因他叫小宋子张steve或王仔阿明,才挑中他。那么,日后人住进逸情居,或许会是看中它的年轻貌美,正如客人之看中秦招。
    初行几步路,沙子确很粗糙,但多走十步去到沙滩中间,忽地沙子松软得像厚而轻的海绵,一脚踩下去半只脚掌便陷入去了,秦招险些跌倒,他张开两臂平衡住了,斜肩袋移至他身前晃盪,肩带掛在他颈后,脖子承受袋的全部重量,幸而袋里没重物。
    楚暮在乱中揪着秦招的手臂,朝他露齿一笑,阳光底下,白如银碎。楚暮放开秦招,脱下拖鞋,右手勾着一对黑拖鞋,左手依旧托着秦招送他的那份生日礼物,走在前方。
    他们经过一群玩沙滩排球的年轻人,大概是中学生,有外籍人有本地人,玩在一团,尖叫连连。他们经过一个三人家庭,外籍工人牵着个三四岁的孩子,在近岸处堆泥沙,孩子用胶製的小耙挖着湿软的泥沙,一见到沙堆里埋着贝壳,便用那胖蚯蚓似的小手指抠,抠出来发现是蜆壳,也照样嘰咕笑起来,与工人分享喜悦。孩子的父母坐在不远处,都穿上泳装,懒洋洋地晒太阳。他们经过救生员看台,螺旋状的灰白梯级通向一座高约一层楼的看台,间中有白鸟停留在看台的上端,不知是什么品种的鸟,不知停留几耐,又飞走了。
    秦招跟在楚暮后面,一直行了十分鐘,几乎行到去沙滩的尽头,那时楚暮背部湿出一块灰黑色的汗印,那一块布料就紧紧贴在他的背部,颈背的汗灌得t恤的后领湿了一片。楚暮回过头来,说:「就这里,好吗?」
    秦招不语,这处是沙滩尽头,后面介乎沙子与泥土的地方种了几棵大树,树冠密如穿了绿色长裙女子的裙襬,恰好投在沙的后方形成一处深啡色的影子。
    「可以,但坐后一点。」
    「你真怕太阳晒。」楚暮摇了摇头,还是依了秦招。两人走到树荫下。楚暮先是坐在沙上,呼了一口气,双颊红得像黄昏时的彩霞,他摘下眼镜,低头用t恤抹了抹镜片沾上的汗水,几条汗水在他额角至下巴处形成带弧度的痕跡,显得他一张脸像一隻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鲜苹果。楚暮垂着眼抹完眼镜,将之举高,扬起脸看镜片是否乾净,又草草多擦几下,直至镜片映出光泽来,才半合上眼,戴上眼镜。他把头抬得老高,对仍站着的秦招说:「还不坐?」
    秦招正用纸巾仔细印去脸上的汗,感到脸颊热得快要烧起来,因穿着黑色运动凉鞋,刚才便吸了不少阳光的热力,走在沙滩上便如同行在炒红的铁砂上,刺得近乎辣,尤其难受的是沙子入了鞋,与脚板底磨擦,他一身皮肤养得嫩,疑心沙子会否刮伤他的脚。可若像楚暮那般脱了鞋,便等于走铁板路,故他忍着不脱鞋,每行一步就像受刑。现下他一手抽着刚才吃剩的一袋零食,紧了紧斜揹袋的肩带,踌躇不已。
    「你不坐?坐吧,这里不热,又有树影。」楚暮拍了拍身旁的位置,甩甩手上的沙,吐舌:「忘了这里是沙滩,弄得一掌都是。」又随便在裤上擦几下。楚暮穿的是短裤,一坐到沙上,两条腿都沾染碎如粉末的沙,还微张着腿,两条腿便成人字形般躺在沙上,却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
    秦招不想弄得一裤子沙,又没想过会跟楚暮来沙滩,哪有铺地下用的东西?这裤子这背心这鞋都不便宜,他不认为自己可以似楚暮一样不在乎。楚暮身上的东西都便宜,或许加起来还不及一部miniipad的价钱,可因楚暮不知那是一盒miniipad,便只将那盒子放在沙上,还用惹了沙子的手去摸那盒子。不知若楚暮知道花纸底下是一盒ipad,他还能否瀟洒如此?
    楚暮忽然理解秦招的难处。他双手交叉揪着自己t恤下襬的左右两角,往上一掀,露出一板胸膛,双手一抽就脱了一件灰色t恤,铺在沙上,跪起来整理衣角,铺得平整了,才说:「垫着比较好,这样不热,又不会弄脏。你总不会介意我的t恤脏,难免是有汗,总好过坐得一裤子沙。」
    「我……你不用这样做。」秦招倒后悔先前太彆扭,现下要楚暮像迁就一个女朋友般来惯着他,他一时不敢对上楚暮的眼睛,终于还是坐下来,以免弄得场面更难看。秦招为了挽回一点面子,一咬牙脱下脚上的凉鞋,脚掌一踏上沙,发觉沙子还真不热,只暖暖的,且幼而软,他不禁用力踩了几下,看脚掌能陷多深。这一片沙压得平实了,就踩另一片。斜揹袋没有解下来,抱在怀里,以免碰到半分沙子,一袋零食就被楚暮拿去,刚开了一包虾条,楚暮一手抓起五六条就往口里塞。
    「没关係。你不惯,而且你小时候就姿整过人,有洁癖。我有一个学期坐你旁边,有次我大伤风,包了十几隻云吞往抽屉里跟课本塞成一堆,抽屉位置不够,我就直接放到桌上。你就立刻移开你的桌子,跟我的相隔了一个方砖的距离,一过了小息,也不知你从哪里找来一个胶袋,叫我之后将纸巾团都丢进胶袋里,我说这不就手,你就帮我将那胶袋掛到桌边的铁勾子。」
    「有这种事吗?」秦招脸带浅笑,被楚暮这样一说,又好似记起来了。忽然觉得怀里的斜揹袋累赘,还是解下来,挑了一处较少杂物与垃圾的沙地,小心翼翼地放上去。
    「你不怕弄脏吗?」
    「等回儿拍一拍就行,我回家会拿去洗洗。」
    楚暮身子仰后,两手撑在臀侧边,放远目光,望着天空,不知在想什么。秦招却打量着楚暮的身体。衣服底下楚暮的身材不健壮,但双臂结实,小腹紧而平坦,两边腋下均有一撮黑毛,因浸了汗水,显得亮而润。秦招习惯处理身体的毛发,尤其腋毛,因客人爱玩年轻男孩,多不喜见到毛发。
    渐渐秦招处理毛发的次数愈来愈频密,比如昨天刚剃过,不过一两日见腋下长出毛刺,又要用剃刀再三剃净,为卫生计,每星期换一次刀片。有时明明毛发未长出,他心里不安,一阵焦躁,也偏要用剃刀一遍遍刮上手臂或皮肤薄的腋下,刮出血来也是常事。第一次见银刀片沾血,他着魔似的用指头揩上去,果然见指头染上稀淡的血丝,一吮,除了有血的甜味,还感到一阵酸麻,原来是刀片刮伤了指头,血像未乾的红色水彩,晕染在食指头上,幼细的指纹一条条往中心旋着,他数这旋涡是由多少根细纹捲成,未数完就感到头晕。
    他原来是怕血的。
    以前秦招真想过去做激光脱毛,但他发现剃毛发也有其乐趣。每看着刀片上黏附黑色的毛发,他会比较身体不同地方的毛发有何不同。手臂上的毛幼得呈棕色,像自一根毛冷分出来的十几条幼线;腿毛短而硬;脸上的鬍子更细得像黑芝麻;腋下的毛长而鬈曲。他自卑于自己身体的光滑,每见到毛发旺盛的同年男子,既暗自嘲笑对方像只海胆,但又觉得自己矫揉得厉害。某次,有个客人要秦招连小腹至性器的毛都剃掉,他剃完后望入镜子,明明浴室里没有别人,他却要伸手掩着光裸的下体,感受到裸体的羞耻,他慢慢蹲下来,双臂环抱自己的身体,尽可能缩小、缩小,眼眶一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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