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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春秋 作者:最近包包丢了
    在十一月的第二个星期,林春在班主任黑柴人的「千呼万唤」之下,总算交了志愿表。那廿五个choices说难选,又没想像中的难选。老实说,只要想好头六个学系,往后的就不难选了。林春是文科生,在香港,文科生的路是狭窄的。
    打开那本选科指南,先将理学院、医学院及工程学院的科叉去,已先是少了一大半。而林春没读经济,那商学院的又可以叉去,只剩下文学院和社会科学院。林春的嘴角勾起一个讽刺的弧度,想:到底先前为了选系而苦思冥想,是为了什么呢?
    到底,文科生的路根本就不多。香港是所谓的「知识型经济社会」,巧立名目,实际上大家都不知道这是什么。在这个城中能吃得开的,无非是地產霸权和商界、科技界的人。若是出来办杂志报纸?也行,只要去大集团,如苹果集团、东方集团这些良心泯灭、狗仔队横行的地方,那你也能捞一笔。
    在这世道,还有理想去办文学、开创风格的,并不是无,只是不多,而他们亦从来不是焦点所在。就好似一团鲜黄鲜红的星云外围的十几颗黯淡星子,光芒犹在,只是未必有知音能发掘它们。
    香港的生活……不,不如说是世界上很多大城市的生活,可以说是病态的。在同一个年龄里,每个人的生活就像倒模出来般一样。就年轻人而言,讲起快餐,大家都吃kfc和麦当奴,要吃pizza就是pizzahut,女生买衣服,穿的是日韩系时装,上网用google,手机上台不是peoples就是3。抢iphone。要看书,就去流行小说区,买书就去商务、大眾、天地、三联,看杂志吗?忽周、壹周、3周刊。去主题公园?那只有海洋公园跟迪士尼。
    因为这个城市已渐渐失去自己独有的文化,外来文化填补我们的空白,继而吞食我们仅馀的一块东西,于是我们渐渐也失去自己的特色。单是书局就是一个好例子。二手书店渐被淘汰,大家都喜欢去有空调、将书分类妥当的大型书局,就算真有人想去那些旧式书店闯闯,亦不懂要怎么去了。
    没有文化。文科生读的就是文化、歷史、文学,都是转不出一个钱的东西,如此一来,一个文科生要选系,还能碰上多大的困难?只有一堆极有限的选择。这也好,将范围收窄了,用不着三心两意。
    最后,林春用了一天就搞定了选系的问题。陈秋当初跟他约好,要等林春想好选择,他才会将自己的选择告诉林春。现下,他们在学校交换选科表,戴志和李旭分别站在他们身旁,八卦着他们的选择。
    「哈,被我猜中了,秋秋的firstchoice果然是c大bba!但我倒想不到你将c大英文系放第二位,虽说你英文一向不错。」戴志站在林春的桌旁,一手支着桌面,一手压住林春的椅背,半罩住坐下来的林春。
    李旭抱着胳臂,半俯下身看陈秋手上、林春的选科表,呆了一会儿才说:「真是让人大跌眼镜。林春,你当初不是说过选k大吗?到头来你却将两个c大的系放在前头。」
    「想清楚之后,我还是较喜欢c大。」林春淡淡地说。k大的竞争意识太强,一向不喜欢跟人争的他若是进了去,日子定会过得不如意。林春现在能看清一点,世人吹捧的好,不一定就是好,正如k大,是港人心中的最高学府,可是不一定适合自己。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好。
    因此,他选了c大的心理学系、中文系及文化研究系。
    「其实我想选finearts的,无奈我又不懂画画,也没有美术天份。也许进到大学之后,有机会再副修finearts。」林春笑说。
    「你不是想做公务员吗?」陈秋笑得捉狭,托着头,覷着林春。自从跟陈秋做过爱,林春便发现自己在他面前能镇定一点,不会动不动就害羞起来,也能对上他的眼睛而不会脸红。他迎着陈秋的眼光,徐缓说:「我还是比较喜欢人和事。我喜欢观察。至于做不做到公务员,谁知道呢,式者我忽然又不想做了。做现在想做的事比较重要,不是吗?」
    「那也是。不过,这文化研究读的是什么?」李旭问。林春竟然耸耸肩,说:「老实说,我也不太知道。但我见这个系读的东西包罗万有,连finearts、visualarts都有,还有电影文化,我挺有兴趣的,就选了这个,放第三,反正我也没有其他想读的系了。选心理学是因为我喜欢观察人的行为举止,至于中文系,纯粹是因为我喜欢看书,又喜爱文字的美感。」
    「读这些科出来,日后要谋食也困难。」李旭皱眉说。李旭家境只是小康,且下有一个小弟,他这个大哥注定要早些出去工作赚钱,不然日后怎样供李顏读大学?所以李旭对于前途看得很重,并不是说他市侩,只是基于现实考虑。
    戴志哈哈大笑,忽然一手勒住林春的脖子,当然没下真力气,他说:「又有什么所谓。书kai子,只要你快找个『大码头』(註一)养你一辈子就行了!比如说找个商人养你,你呢,就做个文化人在家专心写书,打理『家头细务』(註二),也是美事一桩。」
    「你在胡说什么。」林春挣开戴志,因为肤色苍白,所以脸一红起来就十分的明显。
    陈秋哪里会听不懂戴志的暗示,也来一个笑里藏刀:「商人也挺好的。不过在这世道,做记者也挺不错。戴志伟,你要做热血社工嘛,大不了之后找个记者养养你,那你就能专心一意去普渡眾生。」
    林春先是一呆,后来才想起陈心正在c大读journalism,看见戴志难得噤声的窘样子,林春不禁一笑。就只有李旭单纯,认真地想着他们的话:「是是,所以我也想去读journal,梦想是去hk电台(註三)工作。但你们也未免太没大志了,什么找个记者、找个商人养自己,难道你们真打算靠女人吃软饭吗?再讲,林春,你真去做文化人的话,日后要养家就难了。」
    林春正不知如何回应,戴志就将话接下去:「李旭,你真打算成家立室吗?」
    「打算!怎不打算成家立室呢!日后等王秀明康復了,交了女友后,我李旭才真要大展身手,马上就交个又贤慧又美丽的女友,大概交往一两年后步入教堂,第一个孩子要在三十岁之前生,最好是男,由哥哥保护妹妹,第二个打后的全是女也没关係,女孩子挺好的,孝顺又乖巧……」
    平时寡言的李旭正说个滔滔不绝,勾勒着未来的蓝图,林春总觉得这个未来不太可能实现。他与戴志、陈秋交换一个眼神,一同以怜悯的目光看着李旭。
    「既然你这么想交女友,不如现在就去把个。我对女人还算有点办法,有什么target就尽管说吧,一场朋友,我一定会做你的军师。」陈秋坏笑着说。跟林春有了亲密的关係后,双方也不再像从前那样患得患失,就算林春现在听见陈秋说女人的事,他心中的刺痛也减少一点。
    李旭想也不想就猛摇头,托着粗框眼镜说:「不行不行,我跟王秀明约好了。约好了就是约好了。如果一开始就不打算遵守承诺,那约定来干嘛?所以一旦答应了,就要遵守到底,绝不能反悔,无论如何也不能。这就是我的原则。」
    「真的不动摇?中六有个女生还挺不错的,虽然胸部不大,但胜在可爱。我看你平时也常常借故闪到人家班房前,往班房里看上几眼。打死我也不信你对别人没意思。」戴志也搭话。他之前是田径队队长,小息时常常跑遍整间学校找队员,所以不时碰见李旭。
    李旭的耳根子都红了,还结巴起来:「我、我、我……干?卿?底?事!」
    「你就真的不上吗?」林春也问。
    「说了不上就不上,我答应过秀了。说真的,假如是跟别人作的约定,我还会有0.01%的可能去反悔,但跟王秀明约定了的事,我绝对不会反悔。因为这可是那傢伙叫我做的事。」李旭收起笑容,正经八百的样子很严肃,身子挺得笔直,像一块拗不弯的铁板。
    「但看着这么多好女生经过自己身边,不会感到可惜吗?」林春好奇地问。
    「也不会,缘来缘去,说到底都是要有缘才行。」李旭很随意一笑,与他话语背后隐含的沉重意味相违背。他是那种说一就一,说二就二的人,永远只会直线向前,不懂得拐弯和找捷径。找到很重要的人,如王秀明,就一股死劲子记着:王秀明是很重要的人,所以他叫我做的、他希望我做的,我就要做。这是一种很傻、又很单纯的想法,林春他们三人几乎难以想像现代社会还有这种人,一根直肠子捅到底,没有一个弯位。
    戴志笑叹:「真是便宜了他。」
    李旭还在追问便宜了谁,陈秋已笑得伏了在桌子,林春倒觉得李旭这种性格有两面,或者真的很好搞懂,但这种人一旦认定了什么,就很难再改变。
    註一:大码头,意思有点复杂,但此处指有钱人。
    註二:家头细务,即家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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