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七章 新任幕僚

小说:藏国 作者:高月
    幕僚是唐朝政治中极为重要的一环,上至宰相,下至县令,都有自己的幕僚,甚至天子也会用大学士作为自己的幕僚。
    李林甫最多时曾经有十几名幕僚,但随着他渐渐失势,幕僚也都陆续离他而去。
    但还有三名心腹幕僚对他忠心耿耿,一直跟随着他,李林甫看到了三人的忠心,才决定把三人交给孙子李邺,让他们继续辅佐李邺。
    几天前李林甫已经交代过了三人,接下就是和小主公见一见面。
    陈焕不用说了,在同州郃阳县就已经效忠李邺,准备跟随李邺去碎叶。
    第二个见到的是毒秀士仇玄,仇玄是河东蒲州人,是裴家培养出来的门生,曾三次科举不中,一怒之下,写了封信给宰相李林甫,痛斥科举只会培养庸才,李林甫对他颇有兴趣,面试后便让他做了自己的幕僚。
    仇玄擅长阴谋诡计,他最得意之作,便是策划了太子李瑛案和韦坚案,虽然这两个案子是李林甫操刀,但实际上是仇玄在背后出谋划策。
    李林甫最初是想让仇玄跟随嫡长孙李渝,让陈焕跟随李邺,但仇玄看不上李渝,认为他不值得自己效劳,李林甫无奈,才改让陈焕跟随李渝。
    仇玄早就在观察李邺了,李邺的心狠手辣颇对他的胃口,所以李林甫让他跟随李邺去河中,仇玄便一口答应了。
    仇玄年约四十岁,很瘦,长一个鹰勾鼻,目光阴冷,看相貌就是一个阴险之人。
    下午时分,李邺来到了仇玄家里,仇玄家位于宣阳坊,李林甫给他租了一座小院,仇玄的妻子是他表妹,夫妻二人生了一儿一女,长子仇良,十二岁,女儿仇小莲,只有十岁。
    仇玄请李邺来自己书房内坐下,仇玄听说李邺得到了旌节,大喜道:“有了旌节那就不用看别人的脸色了,天子贪图享乐,根本不会管遥远的河中,以后公子就是河中事实上的统治者。”
    李邺沉吟一下道:“今天高力士说得含蓄,但我听懂了他的意思,天子可能会让边令诚对我同步监军。”
    仇玄笑了笑道:“这没有关系,边令诚不会来,一定是派他手下来,公子在钱财上贿赂好边令诚,让他手下也得点好处,一年后,发生一个意外事故,边令诚的手下死了,公子继续笼络好边令诚,他一般就不会再派人专门长驻,而是隔半年派人过来看一看,只要礼数周到,边令诚不会找公子麻烦的,其实我劝公子可以学一学安禄山。”
    “安禄山怎么做的?”
    “安禄山的表面功夫做得很到位,他言必称陛下,动不动就痛哭流涕说他的一切是天子所赐,他不能忘本,要尽心竭力效忠天子,然后每隔十天要向长安方向行一次朝拜礼,每逢天子和贵妃寿辰,他都要下令满城举彩,以示庆贺,这些天子都知道,所以对他忠心很感动,每一次朝中人去幽州,他都会好吃好喝好招待,临走时还要塞满钱。
    他儿子长驻长安,每个朝廷重臣的老人过寿,他必到庆贺,然后奉上重礼,所以朝廷上下无一不夸张安禄山,当然除了杨国忠,安禄山想挑起杨国忠和老相国的内斗,结果把自己暴露了,这算是安禄山少见的败笔。”
    李邺笑道:“学习安禄山要有雄厚的财力才能做得到啊!”
    仇玄笑着摇摇头,“不是学他贿赂朝廷大臣,而是学他做表面文章,这样边令诚也有的交代啊!李都督可以在河中各国到处宣扬天可汗的仁德,天子听到这些最高兴,他为什么要开疆拓土,不就是想当第二个天可汗,让自己圣名传播万里吗?只要让天子满意,什么杨国忠、张均之流统统不用理睬。”
    李邺点点头,“先生把家人一起带去碎叶吧!”
    “卑职倒是想带,就是碎叶太遥远了,怕孩子路上受不了。”
    李邺微微笑道:“可以乘坐骆驼,很舒适,就像坐船一样,过几天带家人去我的庄园玩一玩,乘坐骆驼过去,乘坐骆驼回来,感受一下就知道了。”
    “好!卑职一定带家人先感受一下。”
    李邺告辞走了,妻子庄氏走进来问道:“夫君,这位三十八郎如何?”
    仇玄将一袋金钱放在桌上,“这是五百粟特金币,是他的一点心意,陈焕跟长公子去同州,长公子可是一文钱都没给他,从这点小事就能看出一个人的品性,值不值得我跟随?
    跟随长公子绝无前途,但三十八郎十七岁不到就封为郡王,成为大唐最年轻的节度使,绝不是偶然。跟随他,我仇玄必能光宗耀祖,我的子孙也能够世代富贵。”
    “夫君,难道我们也要去碎叶?”
    仇玄点点头,叹口气道:“我感觉天下要乱,你们留在长安我也不放心,不如全家一起去碎叶,我能保护你和孩儿的安全,而且那边有官宅,各方面的生活条件应该都不错。”
    庄氏听说会有战争,她心中也害怕了,连忙点头,“那就一起去碎叶!”
    次日上午,李邺换了一身盔甲来到大明宫丹凤门,只等了片刻,兵部侍郎萧华便带着几名官员骑马出来,一眼看见了李邺,萧华催马上前道:“让李都督久等了。”
    李邺笑道:“我也是刚到,带了兵器,不方便进皇城!”
    “李都督没有随从?”
    “原本有几个,快过年了,都让他们回家了。”
    “原来如此!”
    萧华看了看天色笑道:“抓紧时间,我们走吧!”
    众人一起纵马向长安城以东的灞上军营奔去
    准备第一批奔赴河中的一万两千军队驻扎灞上最东面的玄武大营,这是兵部从三十余万军队中挑出来的士兵,当然不是挑选精锐,而是挑选能够西去的士兵,比如兄弟都在军中,那么兄留弟去,如果父子都在军中,那父留子去,如果家中是独子,独子留下。
    除了挑选外,还有自愿去河中戍守的士兵。
    去河中戍守有不少好处,首先军俸就高了,平时每月两贯钱,去河中则翻一倍,在河中戍守期间,家中土地还能免税赋。
    这个条件不错,反正也只去四年,很多士兵都着去见见世面,所以短短三天时间,自愿去河中戍守的士兵就超过一万人,这下就没必要挑选了。
    快到军营时,李邺又想到一个问题,便问萧华道:“像我在碎叶本来就有一部分军队,该怎么办?”
    “有多少人?”
    大概一千三百人左右!”
    萧华笑道:“一千三百人问题不大,本来就会多给一成的军俸,兵部允许自募一成的军队作为后勤,不用担心!”
    “粮食和军俸怎么给?”
    “粮食由你们自己解决,太遥远了,朝廷运送不了,会用别的方式补偿,军俸是委托宝记柜坊发放,支付给他们家人,每月运送几万贯钱去碎叶,显然不现实。”
    “卑职明白了,碎叶的军屯搞得不错,应该可以解决粮食问题。”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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