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这些事,凌云帆走到玄关大门前,准备离开这里。
他深吸了一口气。
再见,美好虚假的乌托邦。
你好,真实且残酷的世界。
凌云帆吐气,握住门把手,学着纪沧海之前开门的模样,滑开密码锁的盖子,按住正中央位置。
大门毫无反应。
凌云帆疑惑,怎么回事,难道他按的位置不对?
凌云帆琢磨起来,一琢磨就琢磨了大半个小时,最终也没打开门。
怎么回事啊,之前看纪沧海开门,明明很轻松啊。凌云帆烦躁地揉着头发,低声嘟囔。
他怎么还想走,还走不了?
眼见时间一点点流逝,凌云帆手心和指尖被大门形状各异的金属配件弄得通红,依旧没能把门打开,凌云帆泄气,垂头丧气地回到客厅,拿起茶几上的手机,重新给好再来餐馆拨去了电话。
喂?接通后,小姑娘欢快的声音传来。
凌云帆往沙发上一瘫,对手机说:我这里出了点事,今天没办法过去做事了,帮我跟雄哥说声抱歉。
没事,这有啥,你好好休息,能过来的时候再打电话。郑思清笑嘻嘻,话说回来,你中午没有红烧排骨吃咯,我一个人吃两份,嘻嘻。
凌云帆笑道:是谁说要减肥的?
郑思清:吃完这顿再减。
这话你没说过十遍起码也说了八九遍了。
略略略,欸,我爸在叫我,我忙去了。
去吧。
挂断电话,凌云帆去房间将纪沧海给他的书拿到客厅,坐在沙发上翻看。
当他把手里的编程书看完小半本后,玄关传来了开门声。
凌云帆放下手里的书,走出去迎接,见纪沧海拎着一个保温箱走了进来。
我回来了。纪沧海一见凌云帆便弯起了眸,他举起手里的保温箱,我去附近的餐厅打包了午饭回来。
噢好。凌云帆拿过纪沧海手里的保温箱,我来摆菜,你去洗洗手吧。
嗯。纪沧海笑意明媚和煦。
凌云帆把保温箱拎进厨房,放在餐桌上,又从橱柜里将碗筷盘子拿出摆在桌上,心里忍不住吐槽:草,自己也太轻车熟路了,真是越来越像住在这的主人了。
凌云帆摆好碗筷,打开保温箱的盖子,见里面整整齐齐地摞着四个打包盒,三菜一汤,十分丰盛。
凌云帆拿出第一个打包盒,在看到盒子里的菜后,愣了一下。
盒子里面,装着鲜香四溢的红烧排骨。
美味近在眼前,明明应当让人垂涎欲滴,可不知为何,似有尖锐钢针在凌云帆神经末梢刺了一下,让他莫名觉得诡异。
凌云帆下意识地看向自己随手放在一旁的手机。
那款手机,是如今市场上十分畅销的牌子的最新款,它崭新无痕,和这个仿佛从未住过人的屋子何其相似。
怎么了?
身后突然传来声音,吓了正在发愣的凌云帆一跳,手猛地一抖。
纪沧海眼疾手快,扶住凌云帆手里的打包盒,避免了红烧排骨落一桌的惨象。
这,这是凌云帆看看手里的菜,又看向纪沧海,因紧张说话有点磕巴。
纪沧海笑道:红烧排骨啊,这不是你最喜欢吃的吗?
凌云帆困惑: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纪沧海笑容一成不变:我是你的男朋友,我当然知道。
但事实上,纪沧海并非凌云帆的男朋友。
而凌云帆最喜欢吃的,也不是红烧排骨。
第21章 又一次尝试离开
好再来餐馆里的大伙认为凌云帆喜欢吃红烧排骨,是个误会。
那是凌云帆刚到好再来餐馆打工没多久的事,他在收拾到一桌客人剩菜碗筷时,发现一盘几乎完全没动过的红烧排骨。
那时候的凌云帆为了还债省钱,天天白水就馒头,看到一盘肉怎么能不心动。
于是趁着没人注意,凌云帆把那盘红烧排骨拿到厨房,想用锅热一下带回家。
就在他用塑料袋装排骨的时候,恰好餐馆老板雄哥进厨房。
凌云帆怕雄哥以为他偷吃,连忙说:这排骨是客人吃剩的。
雄哥嘴里斜斜叼着烟,上下打量凌云帆:怎么拿吃剩的菜回厨房?
凌云帆好面子啊,没说自己没饭吃现在很饿,觍着脸说:我喜欢吃红烧排骨,太喜欢了,看见剩这么多,觉得浪费,明明热热还能吃,没办法,我就好这一口,从小看见就馋得不行。
雄哥没说什么,拍拍凌云帆的肩膀转身走了。
第二日,凌云帆干完活准备回出租屋时,郑雄的女儿郑思清喊住了他:诶,那个哥哥,你别急着走啊,我们餐馆是有员工餐的,你不知道吗?
员工餐?凌云帆脚步一顿。
郑思清:对啊,就在后厨,大家都在呢,你快去吧,去晚了肉就没了。
凌云帆来到后厨,果然看见餐馆的大家都在。
老板郑雄也在,见到他,乐呵一笑:这不是昨天那个爱吃红烧排骨的小子吗?快来,今天员工餐就是红烧排骨,给你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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