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评价完爱丽丝,又转头看肯特:
“你来。”
爱丽丝把手里的剑交给肯特,看他与菲洛骑士对阵。
方才她与菲洛骑士交手的时候,几乎一直在忙着格挡,根本无暇考虑招式运用之类的问题。这会儿站在一旁看肯特与菲洛骑士对战,反而更能看出一些门道来。菲洛骑士出剑迅速,能精准地找到对方的弱点。至于肯特,他受到的训练比爱丽丝多,却没她那么多实战经验。开始的时候很能应对几下,看起来似乎比爱丽丝要强,但几招之后就看出颓势,落败得比她还要快。
爱丽丝看过两人交手,忍不住要问菲洛骑士:
“您这样的实力,不能在斗剑比赛中拿冠军吗?”
菲洛骑士摇了摇头:
“要是十年之前,我敢说没人能胜得过我。至于现在……单独一两场比赛没问题,体力不行,打到后面必然要输。你们这些年轻人,可不能指望我这个老头子。”
他这话说得有道理,爱丽丝暗暗为自己的想法感到不好意思。
她已经是个满十七岁的大人了,再过几个月,等到比武大会的时候差不多就要十八岁,这个年纪的人,理应冲在前面,不该指望年纪是自己三倍的老人家。
菲洛骑士测试过了两个人斗剑的能力,就要试验马上比武。三人都到马厩去牵出自己的马来。
菲洛骑士的马是一匹脾气温顺的牝马“蜜糖”,看见他来,很依恋地靠过来。菲洛骑士伸手摸了摸马鼻子,对他俩说:
“跟了我十几年的那匹‘银星’不在了,现在这孩子脾气太温顺,本来也不是为战场准备的,真到了比武的时候,恐怕要比较吃亏。倒是肯特的那一匹比较好一些,不过也要看肯特对它的掌控力,否则在赛场上很容易出意外。”
肯特的马叫“闪电”,和他一样很有活力,但稍微显得有点暴躁,容易激动。爱丽丝私下了觉得,这点跟它的主人也挺像的。
马上作战是骑士的基础科目,肯特从小就练习,爱丽丝却对此一窍不通。她不擅长,甚至就连骑马的技术也不怎么样。菲洛骑士看了看她带来的那匹“别扭”,笑了笑。
“你要骑这家伙进行马上比武?”
菲洛骑士的询问让爱丽丝有点紧张:
“不行吗?”
“倒也不是不行。”菲洛骑士说,“这家伙是匹好马,体型匀称,动作也灵活。不过一看就知道脾气有点怪,你真能驾驭得了?”
“还行吧。”爱丽丝点点头,“就是总需要喂好多胡萝卜,而且最近似乎胡萝卜也吃烦了,越来越不听话。”
“不要紧。”菲洛骑士说,“人和马之间的感情要慢慢培养,你也可以喂它点南瓜和苹果之类的作为奖励,但别把它惯坏了。这小家伙叫什么名字?”
“叫‘别扭’,这家伙是我从战场上捡来的,它既然选了我,我也不能辜负了它。”
菲洛骑士听见小马的怪名字,忍不住笑起来:
“没关系,很多骑士都是骑着各种各样奇怪的马参加马上比武大赛的,这很常见,并不丢人。马上比武不是赛跑,马跑得到底快不快这种事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你们得心意相通。”
爱丽丝从来没想过自己能跟这个“别扭”心意相通,当初她甚至都没打算给它取名字,因为它实在太别扭,这才负气似的给它取了“别扭”这个名字,没想到它居然适应良好,听到爱丽丝这么叫它还会“恢恢”地应答,当然这得是它心情好的时候,如果它心情不好,就只会转过身去,用屁股对着人,直到拿胡萝卜诱哄它,它才会回心转意。
不过菲洛骑士说它没问题。
爱丽丝和肯特的马都算是得到了菲洛骑士的肯定,多少增强了些许自信,其余的就只剩练习了。
骑士马上比武,归根结底就是两方面各自手持木制长矛,相对冲锋,若能将对方挑落下马、击中指定位置,或者先在对方的铠甲上折断规定数量的木制长矛,便可以获胜。这样的比赛虽然也考验技巧,但更多地是在考验勇气。通常来说,年轻人在这样的比赛中更占优势,因为他们未曾经历痛苦,不会感到胆怯。经历更多的老年人却不容易有这样的气魄,在气势上就已经要输了。
不过像这样盛大的骑士比武大会不是仅凭胆气就可以成功的,年轻的骑士们若能得到有经验的高手指点,就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菲洛骑士的指导下,爱丽丝与肯特开展了紧锣密鼓的训练。爱丽丝每天早早起来,然后训练一整天,等她晚上躺回到床上的时候,往往要累到连手指头都不想挪动。在这期间,罗奈德村的村长曾经叫人给她捎来个口信,说是农牧神的祭祀活动即将开始,邀请她回去参加,她也没能抽出时间来。
这段时间里,女公爵的信使也已经走遍整个西菲利克斯,将即将举办骑士比武大会的消息送到各地所有贵族们手中。
数月之后,各地的骑士纷纷抵达云霰城堡,骑士比武大会正式开始了。
第51章 chapter 51
这是一场许多人等待了十多年的盛会, 许多骑士从初出茅庐时起就盼望着能有这么一个机会,让自己崭露头角,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年年准备却年年落空,许多人从十几二十几岁等到了三十几岁,直到再也不能被称为新秀的年纪才终于迎来了这一场大会;还有些骑士年纪已经不轻, 早在年轻时就在比武大会中赢得过掌声,后来又经过许多真正战斗的洗礼, 但却还是怀着与年轻时毫无二致的狂热投身于此,好像又回到了过去那激情似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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