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氏兄弟之死,总兵陈绪定有参与,他既接手了总督府,便只有他能顶风作案,进入大牢。只是老臣苦于没有证据,难以追责。殿下先前提议,分道将账本送回京,想必也是对陈绪存了疑心吧?”
见他一语中的,朗寅释赞许的点头,“萧大人明察秋毫。其实郑氏兄弟的死,令本王大为震惊,这也同时给本王提了醒,周遭不安宁,回程须留意。”
“本王原本不确定陈绪的动作,只是为了归程的安全考虑,做了两手准备。让马车走大路,将账本尽快送到中州府李大人手里,只因走水路,人都离不开这片水域,何况是账本了。没想到留得这个心眼,无意间派了大用场。”
“殿下的谨慎,真令老臣刮目相看!调虎离山,暗度陈仓。年纪轻轻,就有这般谋略,不愧于护国大将军的称号。”萧玄绩目光炯炯,喟叹道。他突然想起二十年前,那个容颜绝世,谋略惊人的琳妃是何等风华绝代,让朗沐威为之痴迷?
这个烨王,真是深得其母之精髓!
“萧大人谬赞了。说来惭愧,寅释也未曾料到会沉船。刺客趁着夜色上船,起初我并未发现,直到其中一个刺客摸进了卧舱,我才警觉醒来,一出门便见到您倒在甲板上。万幸得是,萧大人安然无恙,不然,寅释也不知该如何向父皇交代。”
萧玄绩不语,他自然知道,自己一死,朗寅释在朗沐威眼中,便无异于一个废物。不过既然已经死里逃生,更令他感兴趣的,还是朗寅释这个人。
萧玄绩的眼睛盯在镇定自若的朗寅释身上,以他多年的阅历,目光如利刃般剖析着他。
此子眉眼深藏着厌倦,看来并不热衷于权势,按理说,不是争夺皇位的理想人物。但此子偏偏生得颇有贵气,状似木讷,实则头脑清醒有勇有谋。更为可贵的是,他并非没有锐气,只是一直在刻意收敛着,为了更好的圆融在朝堂上。
这一点上,比当年冷淡如水,又高傲如冰的琳妃更为高明。
若是有入世之人加以辅助,谁知此子未来会成就什么事业?他在朝堂上混迹了三十年,知道万事兴衰是难以掌控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越是在危难中,越是能让一柄剑,更快地打磨出鞘。
萧玄绩突然笑起来,“看来,老臣此番留得一命,是天意眷顾老臣,也是天意,在帮着烨王殿下啊。”
争夺皇位之人,与其方方面面都出众,不如少一个致命弱点来得巧。
这个烨王,似乎也深谙这个道理。
只若他再忍耐一阵,或许便会时来运转。
一个多月后,朗寅释和养好了伤势的萧玄绩等人回到了京城。
上报了此事后,萧玄绩充分发挥他三寸不烂之舌,陈情利弊的能力,当众辩论,将中州沉船一事阐述得一清二楚,痛惜诸位大臣遭歹人谋害之余,揭露了东南地区势力勾结,暗中行刺朝廷命官的勾当。
萧玄绩的条分缕析令朗沐威十分信服。
派人审查了东南的贪腐账本后,朗沐威认为烨王此次东南之行,尽职尽责,虽然沉船之事有疏忽,造成了朝廷的重大损失,但此乃地方势力膨胀的结果,并非他所能控制,因此功过相抵,赏了一处封地,以示器重。
而东南地区的全部官员,被撤换一空,由萧玄绩负责重新任命。朗沐威在朝堂上下达命令时,太子的脸都青了。
至此,东南之行顺利结束。
朗寅释从萧府回来,就见一群仆人在中庭围着什么东西看着,一个个抬着脑袋,像是有什么宝贝似的。
自从东南巡查后,许是救了萧玄绩一命,萧大人这个老头子就格外亲睐他,时常予以时事和人事的点拨,朗寅释深为感激,他正缺少一个朝堂上给以指导的前辈,因此私下认了萧玄绩为老师,时不时就去拜访一遭。
朗寅释挤进人群,在正中央看见了一只五彩斑斓的漂亮鹦鹉,几个月不见,这鹦鹉又肥了一圈,比他离开时大了不少。因此,笼子都换成了一个更大的。
说来也好笑,他回来时便发现,兰溢泽已经把这鸟打理得相当好了。
听兰溢泽这厮得意的炫耀说,自打鹦鹉受了他的调、教,学习能力突飞猛进。没过一个月就开始在中庭嘚吧嘚、嘚吧嘚,一天说个没完,跟相声似的,还能变着花样来。
朗寅释倒是觉得很新鲜,有时候他从这鹦鹉身旁走过,还能听见它蹦出几个新词。
可惜这鸟好话学不到,尽学些情绪丰富的语气词。
“你个倭瓜脑袋,你个倭瓜脑袋。”
“笨死啦!笨死啦!”
说得竟然都是兰溢泽教学失败时,气急败坏的词语。听得人是哭笑不得。
不过,不知为什么,这鹦鹉却成了府中的一宝,在仆人中人气非常高。
仆人闲下来都爱来看看它,由于鹦鹉羽毛颜色亮丽,还得到仆人起得新名,叫做八宝鸟。上工下工前,打招呼总要问一句:“看那八宝鸟了吗?”
“今天那八宝鸟还好吧?”仆人甲问。
“好着呢,可精神了。骂人都不带重样的!”仆人乙回答。
神奇之余,倒也为府中添了不少乐趣。
唯独朗寅释怨言颇深,她的思行斋就在中庭旁边,每每要处理公务,或看看书时,鹦鹉就在中庭破口大骂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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