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里姓温的,最出息的有五个兄弟,就是温九凤他们这一支。
温三民是新民大队长温老大家的,现年二十五,孩子都俩了,只有一个妹妹温三凤。
温九凤是新民大队会计温老五家的小闺女,刚结婚不到一年就成了寡妇。
原身跟温三民差着岁数,又跟温三凤有点对照组的意思,从小就较劲,因此跟温三民不咋亲近。
所以温九凤这会儿只是笑着摇头,语气还是软软的,不用了三哥。
温三民扫了眼后头还在抽烟的几个大小伙子,想到刚才杨辉说的闲话,忍不住皱了眉。
我带着你能快点到家,昨天五婶还让我碰见你跟你说,家里的葡萄熟了,让你回去摘,给你婆婆和小叔子尝尝。
温九凤顿了下,没再客气。
第一茬葡萄最好吃,正好她今天拿了冰糖回来,葡萄可以一部分做葡萄酱,一部分借口拿去酱酒,带到供销社送人情。
回头她从空间里将葡萄酒散装点出来,给温家长辈和婆婆解解馋。
那谢谢三哥啦。
季天泽听到那小寡妇清甜的声音,像是故意放慢了速度似的,绵软却带着钩子,钩得人心里发痒。
怪不得新民大队的人以为他们俩人有一腿,这小寡妇就是存心勾引他。
季天泽眯了眯眸子,懒洋洋地咬断抽了一半的大前门,跨上自行车就走。
其他人尤其是杨辉,屁也不敢放地跟在后头。
天这么燥,又到了晚饭时间都饿着,他们生怕真惹季天泽急了眼,挨上一顿好揍。
自行车骑起来怎么都有风,虽然风也闷热,不用走路还是能舒服点,坐在自行车后座的温九凤,忍不住弯了眉眼。
随后一阵更急的风嗖的从她身旁吹过,风鼓起的绿色军装几乎贴着温九凤的膝盖过去。
季天泽冷淡深邃的侧脸与风一起刮过,她看得很清楚,这人修长脖颈上清晰的麦色喉结,轻轻滚了滚。
他故意的。
温九凤在心里感叹,不管哪个时空的男人,真是长得越好看的,越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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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季狗:媳妇应该在我自行车上!
架空年代文,就想写个家长里短,咸鱼过日子的慢节奏种田文,慢悠悠的甜,宝子们也慢悠悠的看哈~
老规矩前三章红包包预备。
一般早六点,二般(补更)零点前。
双开文《金玉迷障》7月11日开文,求收收鸭~
《金玉迷障》文案
[换梗了,悬疑推理换火葬场甜文,总大半夜写文鼓勇气好久也实在是不敢写,写点自己喜欢的。]
许琳琅一颗心痴痴恋着廖宸,为他放弃学业和事业,心甘情愿被廖宸在别墅里养了三年,多少小心翼翼和温柔都没教会他爱自己。
她在一个心碎的雨夜觉醒了上辈子的记忆。
原来她曾众星拱月,游走在男人堆里片叶不沾身,被所有人瞧不起却又惧怕着,未曾吃过一点亏,站在金字塔顶端,孤家寡人死在医院里。
死前她觉得有点孤独,祈祷下辈子能体验一下爱的滋味,于是活成了这辈子的模样。
许琳琅轻嗤,体验过了,SB不好当,她还是做自己吧。
廖宸曾嘲讽追妻未遂以酒消愁的好友:你这点出息,女人不能惯着,我这辈子绝不会低声下气哄人。
当时众人去看许琳琅,她懒洋洋斜靠在沙发上让人喂葡萄,只张张嘴就是一副活色生香。
后来廖宸确实没有低声下气哄人,他只温柔笑着,在晚宴红毯前弯腰给许琳琅提裙摆,亦步亦趋,深情凝望。
因为许琳琅觉得他冷着张阎王脸太丑,低声下气太贱,哄人太吵,她都不要。
众人:真出息!
金玉为丝,筑巢箍雀,最后却不知成了谁的迷障。
第2章
等跟季天泽一起的那几个一窝蜂刮过去,温九凤在温三民背后偷偷鼓了鼓小脸,再次后悔自己刚穿过来那天,为美色迷惑的大意。
她穿过来时,正值原身受不了丈夫去世的打击,浑浑噩噩了半年,想不开上了新民大队的老庙山。
老庙山上有块不知道哪朝的峭壁,原本上头刻着经文,新蓝国成立后经文被刮掉,峭壁还在。
原身想跳下去追随丈夫而去,恰好遇到温九凤被丧尸咬死,两个人刹那间就完成了交换。
冥冥之中有个机械声音告诉温九凤,原身去平行时空跟没死的丈夫再续前缘了,但原身是一本书里不可或缺的路人甲,所以她才能穿过来。
路人甲到啥程度呢?那声音都不屑告诉她书名叫啥,就告诉她女主是温三凤,对照组是原身的亲姐姐温四凤。
为啥不可或缺呢?她死了,从小带大她的姐姐温四凤在悲痛欲绝之下,恍惚中被车撞死,没办法成为温三凤的对照组了就。
温三凤没了比拼的动力,不会咬着牙去她丈夫的军营随军,没有她照顾,受了重伤的男主留下隐患,剧情没走完就会嗝屁。
那不行,所以这路人甲必须在。
温九凤的任务也很简单,活到剧情结束,女主考上大学,携夫带娃去念书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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