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新的名字

小说:月盾 作者:谢凡
    菲德说完后,围在他身边的人开始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
    不过帕特里克却先拿起了菲德放在地上的月盾,他仔细打量了一番后向菲德问道:“这面盾牌就是我从荣誉城带回来的,完全没有特点,这真的是传说中的兵器吗?”
    其他人也马上停下了讨论,看向了菲德。
    “没错,它就是生命兵器月盾,只不过它的力量已经消失,现在只是一面普通不过的盾牌,”菲德也没有遮遮掩掩,只是用了另一种说法向众人解释到,“你们每个人都可以拿来看看,这里面确实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帕特里克听到后,就把手里的月盾交给了其他想要一探究竟的人看。其他人都把月盾围了起来,仔细地查看盾牌上的每一处细节。可是除了一些被打进去的凹痕和破碎的地方外,什么特别的地方都没有。
    珂丝把盾牌拿在手上,她只是随便摸了摸,就感觉到了一丝异样。只是她并没有把那点点奇妙的感觉告诉大家,反而立即把盾牌丢给了格瑞夫,免得被别人发现。
    她看了看自己拿过月盾的手,然后又马上把手按住自己的胸口,那种奇怪的感觉在自己的心里若隐若现,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只有努尔和阿维对那件兵器没有感多大兴趣。阿维是因为他已经研究过不下十次了,完全找不出那面盾牌的奇特之处;努尔则双手交叉摆在胸前,他看着其他人那好奇的眼神,不屑地抬起了头。他作为一个盗贼兼扒窃好手,没有什么好东西是他没见过的,即使是什么传说中的兵器,他都认为不过是夸大其词罢了。
    菲德等到众人都看了个大概后,才把月盾回收。
    “好了,既然大家都看过了,那我们还是尽快回归正题,讨论即将组建的佣兵团的名字吧!”
    弟弟马修斯没有想太多,或者说他的想法并没有经过脑袋就喊出:“就叫月之盾佣兵团吧,反正本来就是我们的佣兵团,只不过被那些叛徒窃取了罢了,你看看我们的团长,还是安德烈!”众人都对马修斯这毫无建设性的提议感到无奈。“月之盾佣兵团”这样完全模仿的名字并不是菲德想要的,他最希望佣兵团的名字不要再与月盾扯上关系。
    “这个名字不行,我们取名字的时候要考虑我们的团长,”独眼马库斯摸着自己的橙色胡子,他的胡子和格瑞夫还有努尔的胡子都长的很浓密,相比之下他的弟弟马修斯则收敛得多,修整的相对整齐,“我们以前叫兄弟佣兵团,是因为我们是两兄弟一起当的团长,所以我们也应该考虑团长...”
    南格斯在远处插嘴道:“可是你们现在的暂代团长是菲德,而真正的团长却是安德烈,那考虑谁的好?”
    众人一听,也觉得有点道理,毕竟短期内他们都不会看到安德烈归来,如果悲观一点预测,安德烈真的可能一辈子都坐在轮椅上,难道那样也要让安德烈一直保持团长之位吗?
    “那你这个盗贼爷有什么高见呢?”珂丝可看不惯别人冷言冷语。
    南格斯笑了笑说:“这可是你们的事情。”
    “总不能直接叫菲德佣兵团吧?”珂丝内心希望自己的意中人也能够在大陆闯出一番名堂,那佣兵团的名字当然也是非常重要的。她又想起格瑞夫告诉自己的那个佣兵团名字——佣兵工会里叫做“闪亮的火焰,银色的花朵,温柔的美少年佣兵团”。这个又长又矫情的名字让珂丝感到很恶心,她相信那个自称是美男子的团长也一定是一个让人作呕的人。
    “其实我们可以参考其他佣兵团的起名啊,”阿维经过深思熟虑后才说出这句话,“你看看月盾佣兵团是因为月盾;魔眼佣兵团则是因为他们拥有附魔的头盔;还有其他一些佣兵团也是因为自己所拥有的特色而起名字的。”
    冠军格斗士帕特里克点了点头说:“没错,我们应该找出我们佣兵团的特色。”
    可是这十多个人又有什么特色呢?一个年轻的团长与一群能力参次不齐的佣兵,实在看不出能闹出什么名堂来。
    其他人纷纷在想自己的特色,有一个佣兵表示他们这些人都是粗汉,不如就叫“猛汉佣兵团”;有一个佣兵则表示他们都喜欢拿着重型武器,不如就叫“重装佣兵团”;马修斯则说他们可以用大象、河马、犀牛之类的动物作为佣兵团的名字,这样显得足够凶猛。
    格瑞夫和努尔都躺在了地上,自顾自聊天。自从那次努尔去寻找格瑞夫后,两个壮汉就变成了好朋友,吃饭、洗澡都在一起。而对于要思考给佣兵团改名字这种问题,都难倒了二人,他们索性不参与,闲聊起来。
    大鼻子范也早就离开了人堆,自己从厨房里拿出了食物,呆在一个角落吃了起来。
    “这样吧,不如你们每个人交出一个提案,我再从里面挑出一个。”菲德他自己是没有什么所谓的,毕竟名字这种东西只不过是外在,佣兵团最重要的还是自身的实力。
    每个人都向菲德提出了自己的提案,而珂丝的建议名字是“马铃薯佣兵团。”其实珂丝在很努力地想要想出一个响亮又霸气的名字,只不过她总觉得她想出来的名字都已经被大陆其他各种各样的杂牌佣兵团所占用了,所以他只能回忆起菲德的外号——马铃薯。
    菲德听到珂丝报告的提案后,忍不住笑了一下。这是珂丝第一次逗笑对方,她的内心霎时之间就充满了成就感。
    “好了,就叫马铃薯佣兵团吧!”珂丝看到菲德的笑容后,瞬间就觉得自己的提案才是最好的。
    菲德参考了其他人的建议,他发现叫马铃薯佣兵团还算是比较有创意的,决定采纳。
    “这种名字也实在是太过于土了吧!?”马库斯兄弟都用手扶着额头,他们没想到菲德竟然同意用食材来当作团名。
    一个佣兵也插嘴说:“菲德副团长啊!还是考虑一下我的两个提议吧!‘利剑佣兵团’与‘不屈佣兵团’无论怎么看,都要比马铃薯...”
    阿维则说:“其实取名字要结合佣兵团的特色是没错的,”他想起双色刃佣兵团就是因为团里的佣兵都用一刃双色的兵器,他又想起金蹄城最知名的不毛佣兵团,那个佣兵团里的所有人都是光头,身上的毛也都剃光,实在奇特,“可是我们现在并没有什么特出的地方啊。”
    “所以你也同意我的提议咯?我们团长那如同马铃薯的性格就是最大的特色!”珂丝津津有味地说起了关于菲德马铃薯外号的由来。
    “是副团长!”独眼马库斯纠正到。
    南格斯的汗水开始大滴大滴地往下掉,他听到阿维所说的不毛佣兵团后,开始有点想把自己的头发都剪光,他就不信自己变成光头也会出那么多汗。
    “马铃薯佣兵团吗?虽然听上去很滑稽,但是有很多听上去很厉害的佣兵团却做着很滑稽的事情。”南格斯说到。
    菲德看了一眼阿娅娜,她好像一直在琢磨什么,只不过这个小女孩没有说过一句话,这反而让菲德好奇她的想法。
    “既然没有其他提案,我们就暂时叫做马铃薯佣兵团好了。”菲德向众人说到。
    众人都表示愿意听从菲德的安排,没有异议。
    “现在我打算把每一个人的职务定下来,你们有自告奋勇的就先给我提出来吧。”
    听到这里,本来坐在地上闲聊的努尔和格瑞夫都走了过来,连自顾自吃东西的范也停下了嘴。
    “我提议马库斯和马修斯都成为中队长,他们是最有实力的人选。”一个本来他们的部下说到。
    菲德点了点头,他知道马库斯兄弟以前曾经是佣兵团的团长,实力确实摆在那里。
    “我不想当中队长了,最好是什么职务都不要给我,我负责保护我妹妹珂丝就好了。”格瑞夫说到。他可不想再次发生珂丝陷入危险境地的情况,毕竟在这个佣兵团里生活只是暂时的,他不能忘记自己的本分和使命。
    珂丝则说:“我跟在阿兰的那段时间里也没有学到什么,肯定不能当队长的!”她知道自己的能力,要去指挥部下实在勉强。
    “一般佣兵团都有骑兵、枪兵、弓兵、剑盾兵等配置,不知道副团长你打算设立哪些兵种?”一个佣兵问到。
    菲德扫了一眼所有人。马库斯兄弟一个用斧一个用战锤,都属于重武器;这里所有人基本都会骑马,但是马术精湛的人只有那个少年阿维;使枪的人只剩下阿维的同伴范,不过他看上去吊儿郎当;在场的人估计没有一个比阿娅娜的箭术更好;帕特里克作为格斗士,肯定精通各种兵器,不过看他不离身的双持铁剑,那就是他最擅长的。
    “我暂时决定由阿维当骑兵中队长,马库斯兄弟分别是斧兵和锤兵中队长,帕特里克为弓兵中队长,”菲德考虑了一番后说到,然后他又看向了阿娅娜,“由你来担当弓兵小队长如何?”
    “我们可以不叫佣兵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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