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合并,逐渐形成了三大势力。其中以火车站为中心,向四周发散的“铁拐李”集团,最为庞大。
“铁拐李”,顾名思义是个瘸子,年轻的时候,学过几年武术,粗壮的石墩子,一个人扛起来跑二里地不费劲儿。此人争勇好斗,是村里的一霸。十七八岁的时候,晚上到鱼塘偷鱼,被炸药炸断了腿。人无大碍,但从医院出来之后,就瘸了。
“铁拐李”瘸了之后,没在村里待,而是一个人跑到s市谋生。搓过煤,卖过水果,最后在火车站扛货。“铁拐李”讲义气,组织能力很强,在火车站做搬运工的那段时间,笼络了一批外来的流浪儿、乞丐,很快形成了以盗窃为生的小组织。
据传骨干力量有十三个,江湖人称十三太保。除了骨干,手下的小喽最多的时候达到了百余名,“铁拐李”自己腿不好,所以特别喜欢招募和他一样的人。团伙中大部分都有残疾,不是断手,就是哑巴,要么就是腿脚不利索,是个很典型的残疾人犯罪团伙。
这个团伙,在“铁拐李”的经营下很是红火,组织纪律严明,分工明确,效率极高。而且他们在和别的团伙产生矛盾时,多采取偷袭的方式,且心狠手辣,所以没多久就在江湖上闯出了名号。
那一年,全国严打,市局治安大队和刑警队联手要端掉全市的涉黑组织,“铁拐李”名列榜首。
打黑行动,不同于简单的刑事案。这些黑团伙一般都存在了一段时间,牵扯面广,眼线密布,有的甚至还有保护伞,所以取证和抓捕都存在很大的困难。
负责此案的刘从严,经过多日侦查,却还只能游离于团伙的边缘,抓了几个小喽,始终摸不到“铁拐李”及其核心成员。所以急需一个卧底打入犯罪团伙内部。
能够获得“铁拐李”信任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这个人生性狡猾,反侦查意识很强,为什么选择残疾人做自己团伙的支柱,想必也是考虑到安全方面的因素。
卧底好找,残疾人好找,可是两个加一块儿就有点困难。刘从严好不容易从邻县的公安系统找到符合条件的一个警察。那人也姓刘,叫刘一达。抓捕罪犯的时候,被车撞了,右腿膝盖以下部分全部截肢了。当时被安排到县政府下属的招待所上班。
刘一达的妻子死活不同意,是刘从严去做的思想工作。
卧底成功打入团伙内部,马上就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没过多久,搜集到了大量的证据,相关人等相继落网,同时“铁拐李”也开始生疑了。
刘从严接到过刘一达的电话,说是人身安全受到过威胁,很有可能已经暴露了。然而当时急功近利的刘从严,没有终止计划,而是冒险让卧底继续潜伏在“铁拐李”的身边,结果就出事了。
刘一达死得很惨,死在自己的家里,是被人活活打死的,他老婆也被牵连,全身的骨头都碎了,虽然还留了一口气,还躺在床上,但已经是个废人了。
刘妻一开始就反对这次行动,现在害得他们家破人亡,当然恨透了刘从严。他们有一个女儿,事发时在学校躲过了一劫。等到刘妻实在觉得撑不下去,在医院拔管子自杀之后,女儿对刘从严的愤恨也就更严重了。
父母双亡之后,女儿被送进了福利院。刘从严去看过一次,他看到一大群流着鼻涕在泥地里打滚的小孩,立刻决定把这个遗孤抱回家收养。
然而那么多年过去了,这个遗孤和刘从严的心结始终没有解开过。
刘从严看着刘莎,问她:“你怎么没回去?”
刘莎没回答这个问题,指了指办公室,“我们进去说吧。”
刘从严竟然有点紧张。刚才被她听到的话题,会不会触碰到两人最敏感的神经?他跟在刘莎的身后,走进办公室,刚站定,刘莎就转过头来说:“我求你一个事儿。”
刘从严一愣,这还是她第一次以这种口吻和自己说话,愣了会儿,才说:“说吧,看我能不能办到。”
“我想去做你们刚刚说的那个诱饵。”
“什么?”刘从严一下子没听明白。
刘莎低着头,“我想林涵不会反对的,我和他一块去,你们会保护我们的,是吧?”
这回刘从严听明白了,“开什么玩笑,瞎胡闹,去去去,赶紧回家去。”
刘莎还是低着头,丝毫不为刘从严的责备所动,“那么多年下来,其实你早就不欠我们家什么了。”她抬起了头,“这回你再帮我一次,以后我们好好生活,我给你养老。”
刘从严顿时心头一热,这样的心里话,他从来没有听刘莎说过,“这――”刚准备开口,刘从严反应过来了,差点被突如其来的温情冲昏了头脑,“不行,不行,怎么说这个都是不可能的。”
“可你就看着我们这个家毁了吗?自从知道这案子还没破,林涵整天都魂不守舍,班也不去上,孩子也不管,只知道找那个杜文中喝酒。”
刘从严摆摆手,没有丝毫松口,“这事儿你不用管,马上就要破案了,我们已经锁定嫌疑人,用不了多久,等案子破了,他也就安心了。”
“问题不在这儿,”刘莎忧伤地看着刘从严,提高了嗓音,红着眼喊道,“这几天我才明白,我根本没法代替那个苏巧,你知道吗?哪怕苏巧已经死了二十年,可只要有一点点有关她的信息,他就会搁下我们娘俩不顾。我需要的不是破案,是要替代苏巧。”
刘从严顿时语塞了,“可……可……”
“只有这样做,我才能把他夺回来,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刘从严不说话,隔了良久,叹了一口气,“你这么做值得吗?”
马路又失眠了,身心很疲惫,可就是睡不着。
他感觉到达子正在疏远自己,自从上次“惊人一语”之后,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是异样的。
他从床上爬起来,到了卫生间,镜子里的自己瘦掉了一圈,脸色苍白,眼睛布满了血丝,连他自己都看了害怕。
马路洗了一把脸,依然没有睡意,只能坐回房间。
清醒总是短暂的,更多的时候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是个什么状态。他感觉自己身体里多了些莫名的东西。就像有两股力量在争夺他的肉体,争夺他的思想。马路怀疑自己又病了,而且病得不轻。
耳边经常有人在和他说话,一会儿是男声,一会儿是女声。可究竟说什么依然听不清,又被那该死的“咕咕”声掩盖掉了。
马路有点烦躁,他死命地拍打着脑袋,却没有任何效果。
“妈个了巴子,别吵了!”他忍不住怒吼了一声,周围顿时安静了下来。马路看看四周,“咕咕”声竟然消失了。但是他知道没有用,已经这样试过很多次了。果不其然,一分钟还没到,“咕咕”声又出现了。
马路重重地吸了一口气,无奈地站起来,他想出去走走,也许心情会好点。
太阳照在马路的脸上,他差点晕厥过去,站定身子,眨了眨眼,才稍微好点。他来到街边,顺着绿化带往前走。
“咕咕咕咕!”
马路克制着烦躁的心情,继续往前。来到了一个城中花园,里面坐着很多退休的老头老太,成堆围在一起,打牌聊天。
马路在一个石凳子上坐了下来。
“咕咕咕咕!”
他点起了一根烟。马路闭上眼,困得很,可无法入睡。
“咕咕咕咕!”
马路咬紧牙关,都努力不让自己发作出来。他睁开眼。
周围没人注意他,都在聊着自己的事儿。马路眼睛转了一圈,边上树林里,挂着一个鸟笼,有只黄色鸟,正耷拉着脑袋在睡觉。
“咕咕咕咕!”
“我说了,别再叫了!”马路恶狠狠地说道。
“咕咕咕咕!”
“我警告你,别再叫了!”
“咕咕咕咕!”
马路再也忍不住了,他站起来,冲鸟笼奔了过去,把笼子一把拉下摔在地上,那只小鸟惊得扑腾起来。
马路抬起脚,使劲踩下去,顿时那只可怜的鸟,变成了一摊肉泥。
“你干什么?”边上有人大吼道。
一下子就把马路吼清醒了,他仿佛刚刚睡醒一样,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不敢相信,这些都是自己做的。
“我,我……”
“你什么你,你有病啊!”一个老头跑过来捡起已经散掉的鸟笼,看着那只惨死的鸟,退了两步,眼中带着一丝惶恐地望着马路,“你,你干什么?”
“对不起,对不起!”马路赶紧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扔下200块钱,转身就跑。
“脑子有病吧!”身后有人在骂道。
王羽慧文坐在专家的边上,正好正对会议桌上那张泛黄的照片。所有人都在抽烟,屋子里烟雾缭绕。
那张照片是黑白的,内容看上去有点阴森恐怖,是个女婴,确切地说是两个。两个脑袋共用一个身体。
刘从严的协查函,a市公安局很重视,追根溯源把胡宝龙的底儿翻了个遍。这张照片就是他女儿出生证明上附带的。
资料表明,胡宝龙的妻子只生育过一次,就生出来这么一个古怪的玩意儿。王羽慧文把林慕的照片和那对婴儿做了比较,看不出什么名堂。
“林慕就是其中一个女婴?”她问着,心里在琢磨这事儿的逻辑。
“不能确认,理论上应该是,但又不是。”刘从严解释道,“这个胡宝龙在1993年之后,修改了户籍资料,把他的一双女儿胡晓、胡菲――”刘从严指指女婴的照片,又把林慕的照片移到面前,“更名为林慕。对外说是做了手术。”
“手术?”
“没错!”刘从严接着说道,“这个双头婴儿出生之后,去医院做过检查,医生当初给出的结论是,如果不动手术,两个孩子活不过十四岁。动手术切除的话,还有可能存活一个。但我们查了胡晓、胡菲所有的就医资料,发现她们根本没有去过医院做手术,起码没有留下资料。”
王羽慧文皱皱眉,过了一会儿问道:“1993年,快到手术时间的期限了吧?”
刘从严点点头,“嗯,想必他做这个艰难的决定了。”
王羽慧文一边说着,一边就这个话题开始往下思考。有了确切的嫌疑人,按照他的生活脉络去反推作案动机,就容易得多了。
她率先开口了,“胡宝龙医专毕业,有一定的医学常识,有自己的私人诊所,这给他日后为女儿动手术提供了场地。他之所以没有把女儿送进医院,是因为动了那个手术,必然要牺牲一个女儿。而他希望两个女儿都能存活。”
专家理解了王羽慧文的意思,尝试着往下补充,“于是,他就开始想办法,如何救她们,他准备自己动手术?”
大伙又点点头。
王羽慧文接着说:“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原因,导致他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念头。他物色了一个和女儿年龄相仿的女孩苏巧,杀了她,然后把狗尾巴移植到她的身上,其实正在为手术做实验。同样的原理,虫卵女孩是他的第二次尝试,那对脑袋互换的少年则是第三次,这也接近了他的真实目的――找到一具尸源,然后把胡菲分离出来的脑袋拼接上去。”
专家立即表示赞同,“所以就有了杨玉兰的意外死亡。胡宝龙在铡刀上做了手脚,一个受体有了。”
王羽慧文咳嗽了一声,“没错,杨东当年之所以在意外发生之后,坚持要把杨玉兰的那具尸体带进居民楼,其实是去了胡宝龙家,但――”王羽慧文缓缓地睁开眼睛,“现在的问题是,杨东怎么会心甘情愿地把女儿的尸体,交给胡宝龙呢?
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也有点毛骨悚然,整个过程被复原了出来,这样是说得通的。可中间还有一个很大的漏洞。
专家点点头,“不管怎么说,必须马上找到胡宝龙,真相到底是怎样,只能去问他了。让达子那边不能松懈,还是要继续埋伏,多想想办法,引他出来。”然后他敲敲桌子,皱着眉头像是自言自语,“这个胡宝龙现在究竟躲在哪儿呢?”
胡宝龙背站在河边,远远地望着眼前广袤的麦田,麦田的那一边是个新建住宅区。他兀自想了一会儿,然后躲进了一个被河水冲刷出来的泥洞里。
“一定可以的。”他啃着干的方便面,喝了一口水,睁着血红的双眼等天黑。
胡宝龙相信那人说的话――他说可以就一定可以。
十八年前,差一点就成功了。他清晰地记得当年的情形。叫什么来着?没错,叫杨东,杨东也相信那人的话。那人跟杨东说,只要给杨玉兰换头,就能消除他女儿的“色彩恐惧症”,能变成正常人。
当时杨东对于那人的话半信半疑,迟迟下不了手。于是胡宝龙就趁着那晚杨东父女睡在花园的机会,偷偷在铡刀上动了一点手脚。事已至此,杨东只好放手一搏把尸体送来了,并想方设法躲过了警察的视线。
妹妹胡菲虽然没救活,但是姐姐胡晓(手术后更名为林慕)却莫名其妙地患上了杨玉兰才有的色彩恐惧症,这难道不能证明复活手术是可能成功的吗?
胡菲本来是可以活的,一定是的,一定是中间漏掉了什么环节。
可是,胡晓(也就是林慕)为什么要自杀呢?她难道不知道爸爸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拯救她们的性命吗?胡宝龙悲哀地想着,我一定要让她再活过来!
胡宝龙吃完面,坐在地上把眼睛闭上,他要休息一会儿。胡宝龙静思着,耳边想起了熟悉的声音,“咕咕咕咕!”然后有人在和他说话。
那人说:“杀了他们,杀了他们,你就能见到林慕了!”
“如果换成我,你会这么做吗?”刘莎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问坐在身边的林涵。
林涵沉默着,从口袋里掏出盒烟,取出一根点上,吸了一口。
刘莎依然没抬头,“他们说,最好别吸烟。”
“没事。”林涵回答,他把烟喷了出来。深秋的天气已经很寒冷了,更何况现在还是半夜,坐在川杨新苑绿地边的石凳子上,寒气一阵一阵钻进身体。
“其实你没必要这样做的。”林涵说着。来做“诱饵”的建议是刘莎主动提的,林涵不知道为什么刘从严竟然答应了。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刘莎把头靠了过来。结婚那么多年,阿多都五岁了,这对老夫老妻已经很久没这么浪漫过了,没想到好不容易浪漫一次,却是在这样的场合。
“因为阿尔芒和玛格丽特?”林涵反问道。
刘莎笑了,记忆一下子鲜活起来。当年他们只有十几岁,坐在少年宫边上的小卖部前喝汽水。刘莎在黑暗中回忆着,想着想着,泪水无声地流了下来。
她在等林涵说回去,只要他说回去,说明在他心目中,自己已经比苏巧重要了,否则的话,就算今天被那个变态杀手杀了,也没什么好遗憾的――既然他们开始于苏巧,那么也就结束于苏巧吧。
“如果苏巧在的话,我们一定不会在一起的吧?”虽然这个问题很傻,可刘莎还是忍不住想问。
“干吗问这种无聊的问题?”
“我在想,如果苏巧没出那个事儿,没准你现在已经在国家歌舞团了,苏巧肯定也能上名牌大学,你们会生活在北京,生活在上海,根本就不会认识只能住在小城市的我。”
“别瞎说――”林涵抽着烟,话说到一半,又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
刘莎把头低了下来,过了一会儿又开口说道:“其实我挺嫉妒苏巧的,就算死了那么多年,还有人替她报仇!”
沉默了一会儿,刘莎叹了一口气,她把身体坐直,“你说阿多长得像你还是像我?”
“都像!”
林涵突然用力撑起了身子,刘莎吓了一跳,“怎么了?”
林涵“嘘”了一声,用嘴努了努前方,一个男人骑着自行车靠近过来。
刘莎顿时紧张起来。
自行车骑得很慢,骑车的人很奇怪,瘦小的身子,披了一件肥大的风衣。因为寒冷的缘故,他的脖子缩在领口里,只露出小半张脸。
车越骑越近,林涵的拳头也越握越紧,他紧紧地搂住刘莎,假装一对恋人。那人把车骑到五十米开外的地方,突然停了下来。
林涵侧着脸用余光扫着那个男人,林涵不敢正对着他,生怕打草惊蛇。
那男人把手伸到风衣里,掏了一会儿,然后摸出一根烟来,用打火机点上,一边吸着烟一边又骑车走了。
虚惊一场。可刘莎已经吓得浑身发抖了,开始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不怕,那是假的。风衣男把车骑出了两人的视线,刘莎才稍微缓过来一点。
她在等着林涵说回去,可是林涵没说。
沉默了一会儿,刘莎又开始聊了起来,“阿多明年就要上学了。”
“嗯。”林涵点点头。
“少年宫的老师说,她音乐感很强,随你!”
“老王也这样说。”林涵四处望着,心猿意马地敷衍着刘莎。
“我觉得她数学也挺好的,幼儿园里的数学课测试,总是拿第一。”刘莎紧了紧衣服,“也不知道今晚住在你妈家,会不会着凉。她喜欢踢被子。”
林涵身体又绷了起来,他没回答刘莎。刚刚骑自行车的风衣男,转了一个圈之后,又绕了回来。气氛再次紧张起来。
刘莎紧紧地靠在林涵的身上,问:“是他吗?”
“不知道!”林涵摇摇头。
风衣男骑到离他们三十米的地方,又停了下来。嘴上还叼着先前的那根烟,他吸了一口,把烟蒂丢在地上,朝他们走了过来。
刘莎的手在发抖,“怎么办?”
“别怕!”林涵安慰着刘莎,继续用余光死死地盯着对方一举一动。
风衣男越走越近,林涵把脸转过去,假装刚刚发现他,上下打量着他,又转向了刘莎。
“是他吗?”刘莎轻声地问。
林涵摇摇头,“看不清!”
风衣男突然蹲下了身子,林涵吓了一跳,本能地拉着刘莎站起来。还没等林涵做出反应呢,草丛里突然冒出两个人来,一左一右把那个风衣男夹在中间。
风衣男鞋带系到一半,看着猛然冒出来的陌生壮汉,一脸惊恐,他看上去似乎比刘莎还要紧张。
“干什么的?”草丛里躲着的是警察,看见苗头不对,立即冲了出来。
“找,找人的!”男人结结巴巴地回答道,他可能以为是遇到打劫的了。
“站起来!”
风衣男站了起来。
警察手里拿着手电筒,照照风衣男的脸,警察的怀里都揣着胡宝龙的照片,不是他。
“找谁?”
风衣男报了一个人名,然后说:“他住52号,52号找不着,51过去就变63了!”他颤颤巍巍地老实交代着。
“所以我过来问问。”风衣男又补充道。
警察上下打量了一下他,然后挥挥手让他走,风衣男估计自始至终都没搞明白状况,几乎是一路小跑地回到自行车边,然后骑着车就离开了。
警察没跟林涵说话,只是示意他们坐下,又重新钻回了草丛里,埋伏起来。
林涵皱了皱眉头,“没准他一直在什么地方看着!”
“什么?”刘莎问。
“这样可不行!”林涵继续说着。
刘莎还是没听明白。
林涵往地上啐了口唾沫,“没准他就在边上看着,那么多人守在这儿,他怎么可能会自己出来?”
马路想要搞清楚自己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坐在街边的一个小饭馆里低头吃着面。周围有几个出租车司机,他竖起耳朵努力听着他们的对话。
“早上国道那边的路真堵。”一个人说道。
“就是,就是,我他妈的正好送了个客人去化肥厂,回来的时候,空车在道上堵了两个多小时。”另一个附和道。
“听说是出车祸,一辆油罐车翻了,洒了一地。”
“没错,交警在那儿指挥了半天,原来四道只有一条道在通,能不堵吗?”
司机们说的内容不重要,重要的是马路还能接受这些正确的信息。现在自己很清醒,他得出了结论。
马路吃完面,到柜台付了钱,来到大街上。
他还是不放心,嘴里又默默念着:我叫马路,爸爸叫马顺林,妈妈叫张春琴,家住益江路238弄8号401,喜欢吃红烧肉丸和饺子,现在的基本工资是五千五……信息全对。
他抬头看看太阳,阳光很强,他赶紧把头又低了下来。边上有个网吧,马路走了进去。他打开电脑,在网上搜有关幻听的信息,按着上面罗列的成因,逐一对照自己。
吸毒酗酒,这个不是;药物过敏,这个也不是;听觉系统中枢神经病变?马路皱皱眉头,似乎之前并没有发现过耳朵有什么不灵光。
他接着往下看,精神紧张,这个是肯定有,马路想着。
可接下来的这一条,连让他现在放松下来都成为了不可能:精神分裂症的初步征兆。
马路擦了擦额头上冒出来的冷汗,这才是他最担忧的。他怕的就是这个,怕自己经过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儿之后,真的会扛不住,会疯掉。
马路在嘴巴里默念着自己的信息,再次确认自己脑子是清醒的。再看看是不是因为疲惫的缘故,然后决定是否去医院检查,马路想着。
下面的一条信息是:幻听的内容,往往会来自大脑错误处理的记忆信息。
马路抬起头,看着上四十五度角方向的白墙,再一次回忆自己到底听到些什么:有“咕咕声”,还有脑子里老是会出现老头的影子,那是因为到了s市之后,最多接触的是他,还有那只神秘的老鸟。这些都好解释。但是那个小女孩的声音是怎么回事呢?那个始终听不见的声音是在说什么呢?还有自己竟然会做一个1993年的梦,把当年的一切都复制了出来,并且以此为线索,锁定了嫌疑人!“你能知道真相吗?”那个叫胡菲的女孩说着。
一连串的问题冒了出来。马路又开始有点激动了,他好不容易克制着自己不去想这些传奇般的事实,可现在一点点地就把这些古怪的事儿给勾出来了。
这简直不可思议!马路摸摸口袋,掏出烟,哆嗦地点了一根,吸了一口。
林慕原来叫胡晓,她还有个妹妹,她们是双头女婴,1993年的时候,胡宝龙为她们动过手术……
马路仔细回忆着当初和林慕交往时的情形,现在想想,林慕始终都穿着半高领的衣服,每次亲热的时候,她总是要求关灯,那就是因为不想让自己看到她脖子后面的伤疤啊!
她的色彩恐惧症是因为“父亲是杀人犯”这个事实始终压着她,所以产生的心理性的功能障碍?
马路不敢想下去了,他站了起来,走出网吧。
马路到对面的超市里买了一瓶水,想了一想,打了一辆车,奔着老电厂去了。胡菲的声音就是在那儿听见的,趁着现在还清醒,得去看看。
傍晚时分,马路敲开了31栋402的房门。门后面站着一个粗壮的汉子,眨巴眼探究着马路。
马路把事先就准备好的警官证拿了出来,他也没打开,那汉子也没核实,轻而易举地就让马路进了屋。
马路来到客厅,客厅很陈旧,墙灰脱落了大半,像是得了狗皮癣。靠窗的位置是一个桌子,桌上放了一口锅底漆黑的汤锅,边上两个小碗,碗上还停了一只苍蝇。
“警官,什么事儿?”那汉子站到桌边,手一挥,苍蝇嗡嗡地飞走了,飞了一圈,停在了窗户上。
“也没什么,临时居民例行调查,麻烦你身份证出示一下。”马路一边说,一边环顾四周。
屋子的墙角里堆放着摞起来的新脸盆,看样子是做小生意的,马路想着。他又看看天花板和地面,虽然所有的东西不一样,但他确认这就是他梦里见到的房间。
汉子嘴里嘟哝着马路听不太懂的方言,意思大概是说刚刚才检查过怎么又来,马路也没理他,接过他递过来的身份证瞄了一眼,又递了回去。
里屋的门关着。
马路走到桌子边,顺手摸了摸窗上的把手,“最近小区里出现个小偷,趁着家里没人,从窗户爬进来盗窃,你们要小心。”
汉子把身份证顺手塞进了屁股口袋,“没事儿,反正家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丢了东西终归不好,不是值不值钱的问题,”马路指指里屋的门,“打开我看看,里面的窗户有没有漏洞。”
“随便看!”汉子很爽快地答应了,倒省去了马路跟他费嘴皮子,他走过去把门打开,里屋堆满了塑料脸盆。
难道当年,胡宝龙就是在这儿给胡晓、胡菲动手术的?他似乎又看见了梦里出现的场面。
“警官,你怎么了?”汉子看见马路呆呆地站在门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马路回答着,他缓过神来,匆忙地离开,留下一脸疑惑的汉子。
马路下了楼,站在楼下仰观整个单元。夕阳斜射过来,没有晚上那么的阴森诡异。他站了一会儿,什么感觉也没有。
出了小区,打了一辆车。车开到老头家所在的那个小胡同,天已经完全暗下来了。马路走进胡同,来到老头家。院子的门居然紧锁着。马路敲敲门,没人应答,他顺着门缝望进去,里面的灯是暗着的。
“老头去哪儿了?”
他正准备走,从屋子里传来了“咕咕咕咕”的声音。那只老鸟还在?
“咕咕咕咕!”
既然鸟还在的话,老头应该不会走远,可能是去买菜了,马路想。他看看左右,对面的小卖部开着,他想去买点吃的,先垫垫饥。刚走出没几步,“咕咕”声响了起来。
这鸟那么老了,居然中气还那么足。
马路又走了两步。
“咕咕咕咕!”
马路停在原地不敢走了,这“咕咕”声,就在自己的耳边。他深呼一口气,“咕咕”声没有离开,反而更响了。马路汗流了出来,那“咕咕”声里夹杂着一个声音,是胡菲的,“你能知道真相吗?”马路嘴里赶紧默念着,我叫马路,我爸叫马顺林,我姐叫胡晓,我住在益江路,我今年十四岁……信息全对。
马路松了一口气,脑子还算清醒。其实此刻的马路已经陷入了幻觉却浑然不知。
可一瞬间,一个画面就出现在他的眼前,就像闪电闪了一下似的。
画面里是一个男人,穿着肥大的风衣,骑着自行车,在黑夜里穿行;紧接着是一栋新楼,楼的一层,有户人家的窗户虚掩着……
林涵站了起来。
刘莎问:“你干吗?”
“我觉得我们傻坐在这儿,不会有人相信的――那么冷的天,谁会坐在这里谈恋爱?”
刘莎也站了起来,“可刘从严说过,我们不能离开石凳子。”
林涵没回答,一个劲儿地闷头抽烟。
刘莎知道林涵一根筋的性格,她叹了一口气儿,“我们前面去走走吧。”
“什么?”林涵转过头来,“你不是说,刘从严不让我们离开石凳子吗?”
刘莎也不回答,挽起林涵的手,跟他往前走去,“咱们就在小区里转转,你说得对,这么冷的天,谁会坐在这里谈恋爱。”
草丛里的两个警察钻了出来,刘莎松开林涵,走了过去,站在那儿用手机和刘从严通了个电话。刘从严就在不远的车里,两人好像争执了几句,然后声音就轻了下来,像是在商量着什么。林涵听不清,过了一会儿,刘莎走回到他的身边,应该是和刘从严交代好了,她继续挽着林涵的胳膊,走出了绿地。
两人绕着小区,一边散步,一边继续聊天。
刘莎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林涵聊天:“老王最近身体还好吧?”
“还行吧,反正到这个年纪了,终归会有点老年病。”林涵回答道。
“那子女都不在身边,咱们可要多去看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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