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充实而又花哨

小说:夜的第一章 作者:刀一耕
    周四上午,徐正华特意请了两节课的假,坐着管玉兰的车,赶到了三环附近的一家酒吧——他赶到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现场已经忙活起来了。
    今天是《眉飞色舞》的mv正式开拍的日子。
    晚上的酒吧根本就租不起,但上午时候要租来拍两三个小时,价钱就会比较好商量,尤其帝都这边著名的酒吧,都是各自有着各自的特色,经常混酒吧的人,甚至一眼就能认出这是哪里,而拍摄方又明确表示,这一段拍摄的内容,绝对会被剪入一首新歌的mv里,这就变成一个互相成就的事儿了。
    据说租金只收了一万块。
    当然,依然是本次mv拍摄中最贵的一处外景。
    三个小时的拍摄时间。
    出场的客串演员多达上百人。
    这都是巨大的成本。
    小岛唱片那边的高层也几乎是全员出动。
    没办法,他们得来扮演一下高端的酒吧客——这种角色,普通的群演是演不来的,而且也没那么多钱去给他们置办服装。
    只好可着自己公司的老总们薅。
    每个人都要签一份演出合同,主要是为了避免后期出麻烦,尽管镜头顶多只会在这些人身上一扫而过,但这毕竟还是牵涉到肖像权的问题。
    徐正华也会是群演之一。
    到门口下了车,管玉兰去停车了,他就自己往里走。
    还没等被工作人员拦住,就已经看到了陈邦道。
    于是陈邦道打个招呼,亲自带着他进去。
    里面亮着最亮级别的照明灯,全无平常的昏暗,里面的卡座里,小岛唱片那边的周总、刘举刘总,果然都在。
    徐正华刚过去打了个招呼,杜雪岚就已经跑了过来。
    “你待会儿站前排行不行?冲我大喊,为我疯狂那种?”
    呃……你这是童趣吗?
    我才不要为你着迷!
    “我演不了的,那种角色,人家日薪两三百呢,我哪儿行!”
    “哎呀来嘛来嘛,我想看你为我着迷的样子!”
    “拉倒吧!”
    你要是跳钢管舞的话,我为你着迷还有可能,你情商那么低,又穿那么多,我才不会为你着迷,“不干不干!”
    “你这人真没意思!”
    “就不干!就没意思!”
    徐正华赖在沙发上,死活都不起来。
    他要演大佬。
    坐沙发包卡座的那种。
    杜雪岚拉不动他,气得不行。还好很快就要开拍了,一个三十来岁的年轻导演很快就开始指挥大家站位,又指着杜雪岚,“回舞台上去,待会儿要先拍你!”
    又吼徐正华,“你是谁?为什么坐这里?去,群演!”吼完了又回头看一眼,“挺帅的,你是谁叫来的?可以站前排,为台上表演而疯狂那种,会不会?看过演唱会吧?你要是能来得了的话,给你加一百块钱!”
    “呃……算了导演,我还是演群演吧!”
    九点二十来分,现场终于调度好,可以开拍了。
    导演一声令下,现场的照明大灯啪啪的关闭了,各种氛围灯随后亮了起来。
    “来,群演不要动,咱们第一遍先拍舞台,第二遍拍群演……”
    拍戏还……蛮无聊的。
    徐正华挤在人群之中,感觉很是无趣。
    又不让坐沙发,扮大佬,就很没意思。
    早知道那么无趣,就不过来了。
    主要是他太年轻了,不符合导演的剧本要求。
    徐正华早就看过mv的剧本,里面关于夜店的这一段,大致就是杜雪岚在舞台上表演,底下的观众纷纷为她疯狂,其中稍细一点的情节就是,卡座区那里坐着一个大佬,本来对舞台上的表演浑不在意,但听着听着就站起来了。
    总之就是那种……“哇,这个歌好好听”的感觉。
    这个角色是刘举的。
    周总年龄太大,怕他到时候会扭不动,所以他反倒要坐在刘举身边,扮演陪他喝酒的人。
    这一段的意思大概就是……这首歌连中年人也会为之疯狂?
    拍摄进展还算快。
    现场一遍遍地播放着《眉飞色舞》,一身皮靴皮裤钉子上衣的杜雪岚,带着她身后的六名舞蹈演员,在酒吧的舞台上对着口型、大秀舞技。
    小指麦啊小指麦,扇子舞啊扇子舞。
    都用上了。
    一遍遍拍。
    然后她停下,换群演们跟着欢快的舞曲、在幽暗暧昧的氛围灯下跟着瞎扭,再然后她又开始跳,拍舞台上下的互动。
    到最后收官,是拍刘举那个弥勒佛的剧情。
    足足折腾到十二点半,对方还额外给宽容了半个小时,才终于算是拍完。
    结束拍摄出门的时候,徐正华也领到了一百块钱的演出费。
    啧,第一笔演出费。
    之后的拍摄,徐正华就不再参与了。
    那几处外景地,就基本上是杜雪岚,和她的伴舞团的戏份了。
    总之就是在各种地方跳啊跳。
    临走前去跟杜雪岚打招呼,她还气呼呼的,“我那一包cd都还没拆包,等着你呢!你什么时候有空儿?”又翻旧账。
    不管了,反正也拍完了。
    徐正华随口编个理由先应付过去,然后就闪人。
    在外面随便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就再赶往东方之星,下午继续录《千千阙歌》,日子过得充实而又花哨。
    …………
    《千千阙歌》的演唱细节渐渐找准,并稳定下来。
    随着对这首歌越来越熟,又经历了跟徐正华一起一个发音一个发音的抠,靳晓青逐渐找到了属于她自己的演唱风格。
    有一种很奇妙的韵味。
    实话说,徐正华之前想要把这首歌给靳晓青的时候,曾有过一些犹豫:他觉得这首歌太好了,是一首可以让一个歌手吃一辈子的好歌,给靳晓青,仅仅只是因为要去还一个原主欠下的人情,到底值不值?
    毕竟给别的,也能还人情,而且也是能红的。
    但后来考虑到这首歌是粤语,有很大的概率,转成北方官话之后,会失掉相当一部分的韵味——这是减分项。
    至于原本就有的所谓普通话版本,他想都没想过。
    旋律当然是同一个旋律,旋律当然是牛逼的。
    但这个旋律,只有当遇到了《千千阙歌》的那个词,那个意境,它才成了经典——亿万听众,三十多年的沉淀与消磨,到最后留下的。
    经典就是经典。
    所以,经典无法完美复刻,要想经典重现,就必须要接受最终呈现出来的效果,一定会打一点折扣的代价。
    两边抵消,这首歌拿给靳晓青,他就觉得还算比较合适了。
    然而,他不曾想到,当两个人真的很用心的认真去琢磨了几天时间之后,自己对原版风味的了解和推崇,以及靳晓青过人的唱功和天赋,居然让她把这首歌唱出了独属于她自己的一种风格。
    好听。
    抛开原版留在脑海深处那深刻的经典印象,公平的站到一个中立者、一个初次听见这首歌的听众的角度去评价——
    丝毫不逊色于原版。
    那一抹风流蕴藉,那一抹动人情愫。
    诠释得浅淡而又动人。
    试录了两次,徐正华觉得接下来又进入到自己的盲区了,不敢调,也不敢动了,就招手,把靳晓青从玻璃幕墙后头叫出来,把耳机递给她,“你来听,看看自己唱的还有什么可以调整的地方没有。”
    于是靳晓青戴上耳机去听。
    听过一遍,又听一遍,最后摘下耳机,她沉吟片刻,忽然露出笑容,“该怎么调整,我全听你的,你不用管我怎么想!因为……正华,你才是天才,我不是!”
    徐正华猛地一拍控制台,“好!那就开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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