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天水

小说:末世之超市大亨 作者:林氏尸
    烈曰悬挂,头顶上的天,晴朗无暇,毒辣的阳光掉落在翠绿的叶子上,溅起斑斑光影,空气似乎都被烤的灼热。
    一辆轻卡行驶在坑洼不平的高速公路上,轰隆嘈杂的发动机声音,随着车身不断颤抖。
    高度公路两旁,葱葱郁郁的树木贪婪吸收着空气中的水分,似乎阳光并没有对它们造成任何不利的影响。按理说秋天是万物凋零的季节,特别是深秋初冬的时候,枯叶应该洒满了一地,令人惊奇的是,末世以来短短几曰功夫,这些树木花草反而生长更加茂盛,进一步占据了生存空间。
    散发着有些许油臭味的车厢里,十个人静默的坐着,表情严肃,全部身穿整齐的黑色作战服,装备精良,他们双手紧紧握在枪上,除了一人。
    两侧车身靠山部分被切割出一个三十公分见方的口子,用来通风换气,沈磊正是坐在通风口下方。
    这是一支战斗素质极高的小队,沈磊从他们近乎严苛的行为举止中便能看出。虽然说军人枪不离身,但谁又能整整拿着步枪保持同一个姿势三个小时,那不是仅仅是对体力的要求,更是对意志力的考验。
    从这些队员身上就可以看出,东江省作为靠海大省,驻扎素质一流的部队。前世林暮云能将华中基地发展成最强的三个基地之一,不是没有道理。
    只是不知道他们中几个是被强化过的。病毒强化的几率实在小的可怜,121寝室六个人能全部强化,上辈子该积了多少德啊,说是祖坟冒青烟都不过分。
    “你们杀过行尸吗?”沈磊终于忍不住打破车内压抑的气氛问道。
    没有命令,他们依旧保持僵硬的姿势,一动不动,连眼珠子都没有朝沈磊转一下。
    太不给面子了!
    “没有杀过行尸的新兵蛋子也被派来跟我一起行动,林暮云也太不把这次行动当回事了!难道说他就是派你们来送死的?”沈磊故意嚷嚷道,虽然他们是训练有素的强兵悍将,但单靠十几个人就想在游荡着百万行尸的天水市来去自如,简直是笑话!他可以保证自己逃走,但他们呢?他们可以吗?显然答案很简单,不可能!
    或许他们手里都沾过血,但杀人和杀行尸是一回事吗?
    先不说猎杀行尸的难度,就算是普通人,百万人也足够将他们压成肉饼!
    同样的道理,如果他们能听从沈磊的指挥,这次任务的成功率便能大增,不是沈磊自吹自擂,而是混迹末世五年的经验教训在那摆着呢。
    战斗,他可以准确拿捏任何一个细节;撤退,他可以分析最佳的逃跑路线。
    这些,都是小队其他人不能比的,纵然他们拥有一流的战斗素养,敏锐的战斗本能,在行尸面前一切都是空话,那些家伙是普通人能比的吗?
    这支小队就像一柄尖刀,在沈磊手里才能真正发挥它的战斗力。
    沈磊虽然和林暮云,或者说是跟整个基地高层不对路,但并不想就这样带着一帮可敬的军人送死。
    “虽然不得不佩服你昨晚的表现,但也不是你侮辱我们银狼小队的理由。”果然,沈磊的激将法起了作用,一个身材微胖的队员沉不住气反驳道。昨晚不知哪个士兵误伤了沈磊,同为战友,他们心里还有些愧疚。没想到这家伙一晚上后跟没事人一样,着实让人惊奇。但银狼小队哪个人不是万里挑一的强兵,哪是他可以侮辱的。
    “终于肯说话了啊!原来你们不是木头。我不管你们接到的命令是怎样,也不管你们对我的看法如何。但是,我不能眼睁睁看你们去送死。”
    “怎么可能!”
    沈磊清了清嗓子说道:“首先,你们要明白,行尸并不只有一种。你们不知道的是,在这些行尸里面还有一种更为强大和凶残的种类。”
    话音刚落,众人总算转头,诧异的看着沈磊,似乎在思考。
    “还有更厉害的,那怎么对付?”普通行尸几乎是刀枪不入了,更强大的该会如何啊!其中一个士兵忍不住出声问道,他长着一副娃娃脸,年纪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偏小,若不是知道这一车士兵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精兵,都经过长年累月的训练、战斗,这人更是川地军区不久前掉入东江军区的兵王,身体素质强悍,枪法精准,沈磊肯定以为这只不过是来打打酱油的小崽子。
    沈磊没有卖关子,继续说道:“没有错,你们注意到没有,昨晚行尸的眼睛是绿油油的,那表示是最低等的行尸品种,。普通人若是运气好一点,抓住机会也能干翻一头,而在它之上,则为红眼行尸,无论是速度、力量、防御还是反应都比绿眼行尸强了不止一筹,连我碰到也只是送死的份,你们手上这种威力的枪械子弹打在它的皮肤上,除了颈部以及眼皮部位,其他地方跟挠痒痒没什么区别。”
    天哪!竟然还有更厉害的红眼行尸!沈磊的话无疑像惊雷在队员耳边炸响。
    这时,连坐在前面拿着望眼镜观察情况的队长也将望远镜交给身边的人,也忍不住回过头来,静静听着沈磊述说的情况,这对接下来的作战有重要的影响。
    负责观察敌情的则是另外一名队员。
    “暂时我就碰到过一只红眼行尸,但不排除是否有更多的行尸异变成红眼,那次幸好我逃得快,不然现在就不能坐在这里了。或许下次我,以及你们就没那们好运了!”沈磊的话说出来有点吓人,个别队员心里甚至不由自主产生一丝怯意。人都会害怕,只是有些人将害怕的情绪隐藏更为深一些,并不代表他面对所有事情都是无所畏惧。
    沈磊没有将所有情况如实的道出,一方面他觉得没有必要,另一方面虽说自己主要负责带路,何尝不是一种变相的监视呢,他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被记录,哪怕只有一个队员回到基地,都会被上报至林暮云的办公桌上,他并不想暴露自己身上所有的实力。
    目前林暮云已经知道自己力量以及恢复能力强悍,能藏多少藏多少吧。
    这就好像电竞游戏里的低端局和高端局的分别,大神到了低端局你最多发现他是个不错的选手,而一旦打高端局,隐藏的实力便一览无余,对时机的把握,对战局的分析等等都会被看的一清二楚。
    早知道手术做完后应该隐藏一点,假装躺个几天,末世过了几年以后没人在意这些细节,连沈磊都忘了自己现在还是相对“弱小”的人类,沈磊暗骂自己太不谨慎了,十全大补丸那种东西逆天的效果根本不应该出现嘛。
    林暮云就是那种走一步能看十步的人,说漏了一句话都会被他抓住。
    车厢内忽然没了声音。
    “我们能完成这次任务吗?”坐在角落的士兵握住枪的双手有点放松,双眼无神,死死盯着自己的靴尖,喃喃自语道。
    “能,绝对能!”队长马上用肯定的语气说道,提升了几分士气。
    沈磊知道自己该说的已经说了,如果这些士兵听得进去,那就应该明白。
    末世里,悍不畏死绝对没人推崇,贪生怕死才是生存守则第一条写的东西。
    过了一个小时,众人突然感觉车身一震,轻卡已经变换车道,驶入通往市区的路上。
    天水市,原本繁华的城市已经成为一座死城。
    如果从高空中俯视整个市区,看不到任何活动的人影,只会发现无数行尸游荡在街上,盲目的寻找着食物。
    空气中散发着恶臭腥味,那是腐烂的人肉和干涸的鲜血混杂的气味,酸臭的让人作呕,十分难受。
    “沈磊,你说的古董店到底在哪里?”队长已经没有用望远镜而直接用肉眼观察四周的情况。
    “就在市中心商业街那里,大隐隐于市,我看那个古董店老板不正常,说不定是隐藏在民间的高手!”沈磊一共才去过两次古玄阁,这时却信口开河随便说,反正没人知道疯狂藤蔓的来处,根本无从质疑他的说法。
    将目的地选在商业街,沈磊心里还有另外打算,如果能找到其他古董店,那岂不是又能赚一笔超市兑换币了,要知道他现在可是欠着一万多的巨款,不尽早还清,睡觉都睡不踏实。
    何况,如果能多找到些古董,那便能从超市空间购买更多商品,那些可是好东西啊!
    想到这里,沈磊心情忽然愉快起来,连带着哼起了小曲,惹得车厢里的士兵不由侧目,这还是昨晚悍不畏死的牛人么?
    “看什么,难道我脸上有花?”沈磊摸了摸脸上疑惑道。
    “没有,没有。”队员们不动声色转回眼珠子,表示什么也没看见,继续保持僵硬不动的姿势。
    相比刚开始的陌生,三个小时没说话,至少现在把他当作小队的“编外人员”了。
    “快要到了,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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