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明明知道那黑奴不怀好意,为什么留着他?别说你杀不了他。”
潘恩有些奇怪地问道。
“杀了他?拜托,眼下塔拉庄园只剩他一个男性了。如果我把他杀了,谁去把藏在沼泽地的老母猪给赶出来?谁去收割那些快要成熟的玉米和棉花?总不能让我们几个女人自己做这种粗笨的体力活吧!”
郝思嘉理直气壮地说道。
“北佬来的那天,我让波克把老母猪和一窝猪崽赶到了沼泽地里,但那头老母猪已经活了十年了,它非常聪明。现在已经不知道它带着它的崽子们跑哪儿了。现在庄园里除了山芋外已经没什么其他吃的了,最后那点玉米威士忌酒也被打翻了,所以……”
她用她那双翡翠般的眼睛盯着潘恩。
“嘿,思嘉小姐,我可不是你的黑奴。”潘恩很不满说道,他自然知道眼前这女人是打算让他去沼泽地寻找那群猪。但潘恩可不想冒险,他只想等24小时候智能管家给他同步任务,尽快离开这个世界才是他最想做的事情。
“塔拉庄园是我的地盘,你可要考虑清楚了,你杀过北佬的人,他们不会放过你的。现在在这附近‘失踪’的北军士兵已经够多了,他们会组织大规模的清查活动的!”
“那我可以找其他人家。”
“他们都逃走了,罗纳德先生。而且这里附近也根本找不到什么食物,北方佬们在玉米地里放马,还把马没有吃掉或糟蹋掉的玉米通通带走了。他们把炮车和运货车开过棉花田,把棉花全毁了,只剩下小河滩上那边很少几英亩,那是他们没有注意的。”
“所以这是个公平的交易,罗纳德先生,你帮我们找到那窝猪,塔拉庄园也会接纳你。”
潘恩知道,说到这份上再拒绝,那不是开打就是得滚蛋了。郝思嘉说的也没错,眼下外面有北方的军队,他这一路走来确实也没发现其他人家。如果那些大兵真的搞坚壁清野的战术,他获取不到食物的话,就算任务下来也无力完成了——他这一路上根本就没有发现其他游戏者的迹象,如果任务地点离这里太远,没补给的情况下他根本走不了多远。
“那好吧。”
“你能够想通那就最好了!”
半个小时过后,潘恩换上了一套对他来说有些别扭的黑色制服。
“这身衣服未免也太古怪了,怎么还有股霉味?”
郝思嘉笑眯眯地说道,“这可是我母亲留下来的,来自于弗朗斯王国的贵族管家制服。那些旧大陆培养出的优秀管家可不会来新大陆受苦,所以这衣服已经有几十年没人穿了。我看你的身材正好可以穿上这件制服,特意从衣柜里给你拿出来的呢。”
“你居然给我穿这种衣服?”
“塔拉庄园可没有男人的衣服。当然了,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去黑奴的住宿区找找看他们有没有什么遗漏下来的布条。我还心疼这套管家制服穿在你身上会不会被弄坏呢。”
“那我穿自己的衣服不行么?”
“当然不行!”郝思嘉斩钉截铁地说,“你刚才那身链甲太惹眼了,那是北方军中的牧师专属,你穿那链甲被他们发现准要打起来,你再强还能斗得过一支军队?”
“那我就算不穿那链甲,碰到来清查的军队难道还逃得了?我之前遇到的三个人可是二话没说就来打我的。”
“至少这么穿他们杀你前你还有机会逃跑,而穿上链甲被发现,那就是不死不休了。”郝思嘉幽幽地说道。
“好吧。”潘恩想着出去找窝猪难度也不是很大,应该花不了多少时间就能回来,就不在这个问题上跟郝思嘉争论了。在他想来之前那个黑奴之所以找不到,恐怕是犯懒磨洋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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