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了,就当是成全陶夏宁。戚凌放柔了眼神,连带着声音也变得柔和,一字一句缓缓地说:“你哥他啊……没有哪里比得上你,长得也不怎么样,而且脸皮很薄,在床上也放不开,又天真又傻气,一丁点小事就可以乐呵个半天。他不勇敢,但是从来不会退缩,他会害怕,但总能战胜恐惧,他有时很坚强,有时又很脆弱,有点小聪明却又经常犯傻。”
“那你到底喜欢他什么?”
“我喜欢他有一颗人类的心。”
陶夏宁眨眨眼,似懂非懂的看着他。
戚凌微微地翘起嘴角,也不打算解释,他言尽于此,能不能理解是陶夏宁自己的事。
陶秋安的外表和内心是一致的,而段家大多都是披着人皮的怪物,其中包括他自己在内。
单凭这一点,就值得他用生命守护。
戚凌不再理会陶夏宁,他摇铃把下人唤来,吩咐对方到厨房端碗粥和馒头,然后起床慢吞吞地洗簌。因为睡得太多了,身体是僵硬的,每个关节又酸又疼,仿佛像一部缺少润滑油的机械。但他还不能死,至少现在不能,计划已经布置下去了,但是时机没到,所以无论如何他都必须再撑一段时间。
他和段锦,不知道谁会先死?想到这个问题,戚凌忍不住笑了笑。
☆、第四十章:活死人(中)
段锦身体越差,性子也就越怪。
已经怪到了无理取闹的地步,段家老宅的气氛也日渐低迷,自从上次有个仆人打碎了鼻烟壶,被强行灌下硫酸凌虐至死以后,所有人都战战兢兢,生怕一不小心惹了这个祖宗。
可是段锦要闹性子,根本不需要理由,他命人不知从哪里弄回了一大群食人鲳,饲养在自家庭院的池塘里。放下食人鲳的第二天,满塘的鲤鱼都只剩下白森森的骨架。
他闲来无事,就让下人搀扶着他到凉亭里,亲自用新鲜的牛肉喂鱼。食人鲳背部墨绿腹部鲜红,颜色艳丽缤纷,成群结队的扑向食物时,段锦觉得甚是好看。
他从家仆中挑出一对交情要好的朋友,让他们相互数落对方的不是,然后由自己决定,哪一个更应该丢进池塘里喂鱼。这时候的段锦像一个暴君,而世代侍奉段家的下人奴性已深,竟不敢忤逆他。加上两人都怕死。就你一言我一语的指责起对方来,连陈年往事都翻了出来。
此时已是六月份的初夏,段锦身穿长袖高领唐装,除了脑袋以外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苍白的面孔带着微笑,欣赏着由他一手促成的荒唐闹剧。
“你。”段锦抬手指向较为高壮的仆人,头头是道地说:“你更该死。明知道他赌博成瘾,劝诫无用之后,还为他还了两次赌债,身为朋友,这样一来岂不是让他更泥足深陷。所以你该死。”
高壮的仆人扑通一下跪地,磕头求饶。
段锦不为所动的摆摆手,眼看着有四个人将那仆人抬起,一鼓作气地往池塘里扔。
在一连串的惨叫声中,池水被染红了,所有人都别开头或闭起眼睛,唯独他看得津津有味。
事后,段锦认为一群斑斓的鱼在淡红色的池塘里游曳相得益彰,便命人无需换水。
诸如此类的事段锦干得不少,也许造孽太多,身体一天比一天更虚弱,终日卧床不起。这时的段锦又像个大限将至的人,垂着眼皮,目光无比呆滞,几乎连眼神都消失了,在药香中散发出腐朽的气息来。
表面虽然如此,但段锦的心思是活络的,他要是不找点什么事来琢磨,可怎么把这要死不活的日子过下去。于是他把主意打到了戚凌身上,因为段三伺候他的舒心,所以不打算糟蹋,而陶夏宁又是纯血种,不适宜随随便便拿来玩,所以在三个变身人里,他一下就认定了戚凌。
段锦自己是个病人,所以他更厌恶病人!
可是陶夏宁察觉到他这份心思,听说他要把戚凌送到研究室,跟他闹腾了起来。
“什么叫留着也没用?凌大哥是我喜欢的人,我不许你折磨他!”陶夏宁说。
段锦不冷不热地看了他一眼,神情木然:“那不过是段家养的一条狗,还包藏祸心,送他到研究室,也不枉我白养了他那么多年……”
陶夏宁听不下去了,打断他:“不行!我说不行就不行!你敢动他,我跟你拼了!”
“哦?”段锦把身体往后一仰,倚靠在床榻上,淡淡地说:“小宁,你再说一次。”
陶夏宁心里一惊,以段锦的怪性子,越是生气的时候,语调倒越是平淡,他只好放柔了态度撒娇:“舅舅啊,凌大哥的身体你不是不知道,我少见一面是一面,你如今还要把他弄走,我当然着急了。”
段锦听后一点头:“所以你也打算陪他去?”
陶夏宁扑到床榻前,扯出一个勉强的笑容:“舅舅,我……”
他被吓着了,一旦进入了段家的研究室,那就不再是人了,变成是活生生的试验品。
“傻孩子。”段锦摸上他的头顶,近距离看着这张似曾相识的脸,觉得下腹处隐隐有了点骚动的暖意,笑道:“舅舅骗你的,我怎么舍得……乖孩子,让我舒服一下,我什么都依你。”
段锦一手按下他的脑袋,一手扯下裤子,那根半长不短、半软不硬的命根子就在陶夏宁眼前。
陶夏宁立刻紧闭上眼睛,不吭声。
段锦按住他的后脑勺,同时捏住自己的东西,往对方嘴唇上磨蹭:“小宁,你是不是不乖?”
陶夏宁微微一震,连寒毛都要竖起来了,他心里百般不愿,但又反抗不得――因为段锦从来都是个心思慎密的痨病鬼,身体虽然不争气,但始终掌控着段家,即便整天卧在床上,可外面的人一举一动都瞒不了他。
他慢慢地张开嘴,把那软绵绵的分/身含住,很笨拙的吮吸了几下。
段锦垂着眼皮,抚摸他的面颊、耳根、颈脖,他的□就算再不济,可也是敏感的,被陶夏宁温热的口腔包裹着,柔软的舌头不是舔舐,多多少少还是有几分快意和舒畅。
陶夏宁像吃奶婴儿似的,噙住那根东西轻轻吸着,心不在焉,不带感情。
约莫十分钟以后,段锦先前亮着的眼神涣散开来,缓缓合上眼睛,呼吸轻浅,睡了过去。
从此以后段锦不再惦记着戚凌了。
他隔上三五时,就让陶夏宁用嘴伺候自己一次,尽管身体上的快感微不足道,但是心理上的快感却很强烈。而陶夏宁再不情愿也只能应付着他,因为有段锦在,他才是段家的少爷,没有段锦他就什么都不是了。
但是随着段锦对他的兴趣越浓厚,行为也越来越过分了。
他让陶夏宁扒光了衣服,跪趴在自己双腿间,有时候用嘴,有时候则用软塌塌的欲望摩挲他的脸。
时光飞逝,转眼又过了一个月,正值暑期。
戚凌醒来时,觉得胸口沉闷,他缓缓地聚集精神,发现陶夏宁趴在自己胸膛上大哭。
看样子是受了极大的委屈,哭得鼻头都红了。
戚凌推开他,挣起身来问:“今天是几号了……”
陶夏宁正哭得伤心,料不到他突然来这么一句,泪眼模糊地控诉:“凌大哥,你都不关心我了。”
此时戚凌整个人晕晕沉沉,神情木讷,每次睡醒,都要好一段时间才缓得过来。
陶夏宁见他不理会自己,原本凄苦的内心生出了一股恨意来――段锦不但时常羞辱他,还要他和不同的女人行房,说是说为了段锦的香火延续,但其实根本把他当成了畜生一样配种!而戚凌碰都不碰他一下,他受了那么多委屈,到底是因为谁?凭什么就自己一个人在受苦?
他一言不发地抓住戚凌肩膀,将人按着仰卧下来,然后合身压了上去,不由分说低下头吻住了对方的嘴。
戚凌只感觉到身上一重,然后嘴上一热,他推拒着陶夏宁,扭头躲开他的嘴唇:“小宁,别这样。”
陶夏宁的眼睛里放了光,很清晰的吐出三个字:“我爱你。”
戚凌这次整整睡了五天,期间不吃不喝,换做常人早已在睡梦中饿死,他的体质虽然比常人优越,但毕竟也不是铁打的,此时力气十分有限。
而陶夏宁年轻力壮,自然占了上风,两人拉拉扯扯,戚凌的裤子被他扯了下来。
戚凌的皮肤是光滑的古铜色,身体比起从前清瘦得多,但大腿仍是有点肉并且有弹性。陶夏宁在他大腿内侧摸了两把,随即就握住了那萎靡不振的命根子,揉了两下,那器官有了苏醒的苗头。
因为戚凌仍在不断地反抗,陶夏宁虽然压制得住他,但是也放不开手脚亵渎,于是把心一横,俯身含住了那根已经抬起头来的家伙。
戚凌抽搐了一下,粗声喘气。
段家人因为命短,所以性/欲也格外的强,仿佛上天刻意安排,让他们在短暂的生命里尽情繁殖……
“你这样做有什么意思,给我滚开!”戚凌生气了,用脚去蹬他。
陶夏宁死死压住他的腿根,埋头吞吐了起来,他感觉到口腔里的东西一下暴胀,几乎要撑破了他的嘴,并且又热又硬。他一边含住不放,一边用舌头舔/弄,呼吸越来越急促。不一样,和段锦给他感觉完全不一样,段锦是死气沉沉的绵肉,而戚凌是生机勃勃的傲物。
他觉得自己浑身都燥热起来,竟然有点情难自禁,于是更卖力的吮吸打转。
戚凌眼神一冷,便不再反抗了,揪住陶夏宁的头发,在他的嘴巴里肆意冲撞。陶夏宁心中一喜,随即被硬梆梆的东西捅到嗓子眼,呼吸困难,但他还是尽力配合戚凌,甘之若饴的伺候起自己深爱的男人。
事后,陶夏宁吐掉口中的浊液,哑声问:“凌大哥,舒服吗?”
“还成。”戚凌拿过床头柜的烟,点燃,徐徐地吐出烟雾:“你哥都没给我用过嘴。”
陶夏宁愣住,手里还捏着一团纸巾。
戚凌用手肘撑起身子,贴近他的脸,恶意一笑:“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没有逼他,我舍不得。”
陶夏宁脸色瞬间泛白泛青,体内的欲/火迅速扑灭,变成了一片死灰。
“呵呵,呵呵……”陶夏宁干巴巴笑了两声,突然握住拳头,音调拔高,尖锐中带了几分凄厉:“你以为他是什么好东西!我下贱是因为我喜欢你!他呢?你不知道他现在变成什么人吧?不但变成黑社会,还成了道上人尽皆知的兔爷!男娼!不要脸的婊/子!”
戚凌立刻扬手扇了他一巴掌:“混账,你怎么能这样污蔑自己的哥哥!”
“我污蔑?好!我就把他叫来,让你自己看清楚事实!”陶夏宁吼完,红着眼睛冲出小平房。
戚凌当然不相信他的话,一个字都不信,陶秋安会加入黑社会,那么善良的人怎么可能加入黑社会!简直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好笑极了!他急急的吸了一口烟,按住胸膛,里面有一颗活蹦乱跳的心脏,隐隐作痛。
用不着等陶夏宁把人叫来,他就打了几个电话,向以前道上的朋友打听消息。
结果,得到的全是坏消息。
陶秋安加入了黑社会,跟了刀疤黄,并且两人之间有一腿,这事根本就不是秘密了!
戚凌觉得比死还难受,可是他又不愿意相信,心里隐隐有一丁点希望,也许是哪里出错了,他听到的和他认识的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
他逼自己冷静下来,翻了翻日历,还有不到半个月时间,就是段家的年会了。
到时所有段家人都会齐聚一堂,无论是本家还是外家,在那一天都会来到老宅里。
他在很有限的时间里,终于一步一步把计划安排好了,费尽心思收集来的炸药已经安装完毕,只要等到人齐的时候,整座老宅以及段家,将在爆炸声中灰飞烟灭。
从此以后这个种族彻底灭亡,包括他,包括陶夏宁,包括段锦。
而陶秋安就可以作为正常的人类,继续生活下去,再无后顾之忧。他也许会组织家庭,也许不会,也许还会爱上别的什么人,或者继续念书,或者有了自己喜欢的工作,这些才符合戚凌的设想。
是夜,夜总会的包房里喧闹不休。
迷离的灯光,高声的音乐,以及走调的歌声,周围的人摇骰子,喝酒划拳,嘻嘻哈哈打闹……各种杂音汇集在一起,让这个夜晚光怪陆离。
今天是刀疤黄五十岁的寿辰,摆了足足上百桌筵席,吃饱喝足以后,正好天黑,就带着一众心腹和得力干将,来到夜总会寻欢作乐。陶秋安向来不喜欢这些场合,他脚上的伤好了七八成,已经能走能动了,所以到外面呼吸下新鲜空气。
他沿着走廊前行,避过两个东倒西歪的醉鬼,来到一处空中的平台花园。
这时正有一对情侣在平台上打啵,看到了陶秋安,男人转过女人的肩膀,拍了拍:“叫安哥。”
“安哥。”女人低头,小声的叫了一句。
陶秋安笑笑,从空中花园看出去,俯瞰着整个城市辉煌的灯火,果然是幽会的好地方。
他说了句你们继续,转身就走,打算换一个地方。
刚好此时手机响了起来,陶秋安拿起接听,一听到是陶夏宁的声音,立刻愣住不动了。
☆、第四十一章:活死人(下)
陶秋安下车时,双腿的感觉怪怪的,他跺跺脚,整整衣襟,身姿笔挺的栋在车前。
康伯迎上来,规规矩矩地来个九十度鞠躬:“秋安少爷,欢迎回家。”
此情此景,像极了当年他初到段家的时候,不过物是人非,他已经不再是那个惶然懵懂的少年。
陶秋安抬脚迈前,头也不回地说:“康伯,当心闪着腰,你老糊涂了,白喝那么多脑白金,这里不是我家,我也不是什么少爷。”
康伯浑浊的眼睛瞅着他的背影,挺拔利落,人是变了不少,比从前更加坚定并且自信十足,可语气一点也没有变。他赶紧跟上去,追在陶秋安屁股后面说:“您身体里流着段家的血,永远都是老奴的主子。”
陶秋安冷笑,就当给自己积点口德,不跟一个糟老头计较。
他步子大,步伐急,穿过两重月亮拱门,又绕过一座假山,越走越快,康伯得一路小跑才跟得上。
正在厢房中等候的陶夏宁听到脚步声,立刻起身,跑到门前迎接,惊喜地叫了一声:“哥。”
陶秋安对他点了一下头,单刀直入:“你在电话你说的都是真的?叔真的对外界有反应了?”
“真的!”陶夏宁拽着他往屋里走,边说:“叔的手指会动了,还睁开过眼睛,医生说这是个好兆头,苏醒的可能性很大。哥,我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叔一睡就是那么多年,我以为他……”
陶秋安在床榻前弯下腰,轻轻摘掉陶冶的氧气罩,两手捧住他的脸摸了摸,很快就把氧气罩戴了回去。他又低下头去,和陶冶额头贴着额头,搂住男人骨瘦零丁的肩膀,闭了一下眼睛。
他相信陶冶总有一天会醒的,始终相信着。
陶冶当爹又当妈,把一对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拉扯大,经历过无数的辛酸苦难――这般善良坚强的男人,连漫长的岁月也无法令他动摇,怎么可能轻易会被打败。
陶秋安浅浅吸一口气,背过身去,挺直了腰问:“小宁,叫我来还有什么事?”
“哥,你等一下,有人要见你。”
陶秋安拦下他说:“不见,除了你,段家的人我一个都不想看见。”
陶夏宁细心观察他的神色,问:“包括凌大哥?”
“对。”陶秋安毫不犹豫地答,回头看了陶冶一眼:“我走了,保持联系吧。”
结果他才走出两步,拨开珠帘,便看到了站在门槛外的戚凌。
陶秋安愣住了,而戚凌背靠门板,一只手搭着自己肩膀,叼着烟,默默无声看着他。
陶夏宁轻手轻脚离开厢房,却也不走远,绕到屋子侧面的窗户边。
他不只一次想象过,如果偶然重遇了戚凌,应该给点什么反应,结果陶秋安做得比想象中更好。他淡淡地笑了笑,目不斜视,开口说:“好久不见。”
戚凌听出他语气里的淡然,说不上失落或是安心,他不想虚伪的跟陶秋安客套问好,所以干脆什么也不说。戚凌仔细的打量陶秋安,发现他真的变了很多,连气质也不一样了,曾经青涩的感觉已经消失无踪。
“我来看我叔,现在就要走了。”陶秋安越过戚凌跨出门,他看得出这个男人瘦了很多,脸色和精神也不大好,于是又添了一句:“你要保重。”
戚凌伸手抓住他的胳膊,连手感也不一样了,肌肉紧实,他问:“为什么要加入黑社会?”
陶秋安觉得他莫名其妙,但仍不想失了风度:“那是我自己的事,不劳你过问,你还是多关心一下小宁吧,希望你能好好待他。”
“为什么要加入黑社会?回答我!”戚凌态度强硬,甚至有些暴躁了。
“关你屁事。”陶秋安不悦了,近一两年来除了刀疤黄,他还真用不着给谁留点面子。说完以后他甩开戚凌的手,看都不看他一眼,拔腿就走:“不说再见了,不想再看到你,拜拜。”
戚凌一口吐掉了烟头,盯住他的背影不放,眼神发狠:“你怎么就下贱?跟一个年纪能当你爸的男人厮混在一起,你有那么缺少父爱吗?”
陶秋安脚步一顿,双手握成拳头,又缓缓地松开:“自从跟了他,我才知道你有多么混蛋。”
听到他亲口承认,戚凌恨得眼底发红,心脏噗通不断,跳得异常兴奋和活跃――他又萌生出了一股久违的冲动,变成野兽冲上去,把陶秋安扑倒在地,亲口咬断他的脖子!
如果陶秋安自甘堕落,如果陶秋安放弃了自我,那他做的一切将没有任何意义了。
他费了那么多苦心,就是盼陶秋安能好好活着,他以为无论这世界怎么变,陶秋安所坚持的东西也不会变。是他太自以为是了,还是现实残酷如刀,能削弱一个人的信念?
戚凌按住胸口,心脏绞痛难耐,他知道自己病发了,得马上吃药。可是他却一动不动,眼睛狠狠地盯着陶秋安的身影――如果目光能化作实物,便是两把凛凛锋利的钩子,能刺穿陶秋安的皮囊,再勾住肋骨不放。
直到陶秋安走远了,陶夏宁才回到厢房正门前,立刻吓了一大跳。
他看见戚凌用一只手扶住门框,嘴唇发白脸色发青,揪住胸口的衣裳,满脸都是冷汗,偏偏神色凶恶万分,仿佛带着深仇大恨,要把谁活活给生吞了一样。
“凌大哥,你发病了?”陶夏宁圈住戚凌的腰,把他往厢房里拖,一边大叫:“来人,快来人!”
陶秋安隐约听到了弟弟的呼喊,可是他也没太在意,段家有的是奴才,轮不到他来操心。
他是接到陶夏宁电话就赶过来了,自己开了半天的车,也没有带人。
陶秋安走出了大门,迈下石阶,正准备下车时,原本停在后方有段距离的奥迪轿车突然冲前,撞上他的车尾。陶秋安愣了愣,看到自己的suv被撞得挪了一个车位,车尾灯都碎至脱落,防护栏和后备箱已经变形陷了进去。
这时奥迪的车门打开了,身穿米白休闲装的段三落地,露齿一笑:“好狗不挡道,好车不挡路。”
这般明着找茬的家伙,陶秋安在道上遇到过不少,不料到了段家也有发生。他回了段三一个大大的笑容,起脚踢飞掉落的车尾灯外壳:“会叫的狗不咬人。”
段三侧身一躲,避过迎面袭来的硬物,接着听到脆响,奥迪驾驶座的车窗被砸了个粉碎。
他微微皱起眉头,觉得陶秋安忒讨厌了,打从以前就讨厌!第一次看见就讨厌他的愚蠢无知,也不想想自己是什么东西,还用看怪物的眼神看待自己同类,好像他跟段家人不一样似的。
段三有心再嘲讽他几句,但是陶秋安无心跟他耍嘴皮,正好心情不佳,直接动起手来。
陶秋安冲前去,对准他鼻子来了一拳,段三被打得往后仰身,顺势还了他一脚,光天化日之下,两人就在段家的门前大打出手。
段三甩了甩头,用手背抹去鼻血,刚刚那一拳力道十足,让他心里一惊,立刻认真较量起来。陶秋安攻势凌厉,用手肘往左侧撞击,又碎了一面车窗,趁对方躲避的时候,抬起膝盖撞他的腰眼!
“靠!你这个j□j的东西!”段三痛骂着,揪住了陶秋安的衣服,用脚蹬他。
陶秋安不躲不避,绷紧腹部的肌肉,承受了段三的腿脚,然后抓住他的头发,用力往大门一侧的石狮子撞去!他撞得可狠了,完全不顾后果,段三只感觉到眼前一黑,粘腻的热血就淌了满脸。
一记标准的擒拿,陶秋安从后面锁住了段三的胳膊,扭得他手臂整条变形:“恶心的走狗。”
段三挣脱不得,手臂仿佛断掉了,动一动都揪心的疼――他现在看出来了,陶秋安不只练过搏击,使的都是打斗中常用的招式,并不刁钻诡异,但动作非常干净利落,力道惊人。
他立即释放了潜能,眼珠子金亮,用力往后撞开了陶秋安的钳制,一脚蹬向石狮子,借力攻了过去。陶秋安见他速度突然提升了,一个后空翻避开段三,然后跳上了奥迪的车顶,当对方再冲上来时,抬脚横扫他的脑袋。
因为要长时间开车,陶秋安把原本绑在脚腕的铁沙袋除掉了,这一扫完全没有控制住力道,把段三整个人踢飞,足足踢出起码有五六米远,直接摔倒在朱红色的大门前。
陶秋安自己都有点惊讶了,从车顶跃下来,打开了奥迪的车门:“借你的车用用,我不打算还了,自己明天去堆填区里找吧。”
段三缓缓地撑起上半身,几乎把牙齿咬碎了,他虽然眼冒金星,但是意识是清醒的,只是提不起力气再打斗,除非变身!偏偏此时又是在大门外面,镇上生活着不少居民,他们刚刚打了一场,吸引好些老远观战。
眼睛变色还能说是佩戴美瞳,可变成野兽就无法解释了。
当段三正恼恨的时候,陶秋安已发动引擎,驾驶比自己原本的车昂贵了一倍不止的奥迪a6l离去。啧,这辆车还配备了双离合变速器,真是可惜,今天之后就会变成一堆废铁。
陶冶也许快要醒了。
从段家回来以后,这件事就一直在他的心尖上。
除去了工作上的事,陶秋安都在琢磨此事,如何把陶冶带回来已经是个难题,更难的是如何让段家善罢甘休。
归他打理的两个场子都运作正常,桑拿客似云来,游戏厅里有赌博机,盈利可观稳定,所以唯一能让陶秋安心烦的,就是跟着刀疤黄应酬和谈生意。
每次跟刀疤黄出去,不只要充当私人保镖,还要挡酒,递烟,陪笑脸。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听过的人多了,但是真正体会过的人才知道有多无奈。陶秋安时常会觉得累,他本来只是个简单,容易满足的人,没有功利心,可是偏偏要掺合进一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
这天晚上,陶秋安回到家已经深夜了,格外疲惫。
他喝了不少酒,红的白的洋的,甭管什么酒都往肚子里倒,后劲一涌上头,整个人晕乎乎。
陶秋安现在住的地方,是一间搭建在天台的铁皮屋,也是戚凌从前的家。
他当初刚刚回到这座城市,无处容身,就想到了这一个地方。因为当时走得太急,只带了些衣物和生活用品,屋子里其他东西都没有动过,所以打扫一下就能住人了。他是念旧的人,而且铁皮屋让他有种莫名的安全感,既然戚凌不再回来,他也懒得换住处。
陶秋安慢吞吞地爬上天台,喘了两口气,花了好一阵时间才摸到钥匙,开门。
酒精麻痹了他的感官,让他变得有些迟钝,直到打开灯,才看见屋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陶秋安醉眼朦胧的看着戚凌,也不觉得惊讶,喷着酒气问:“你来我家干什么?”
戚凌倒是十分惊讶,他只是回来看一看,顺便拿点东西,没想到他前脚进门,陶秋安后脚就跟着进来了。他观察一下陶秋安的模样,心想肯定醉得不轻,完全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
陶秋安晃晃悠悠地进了屋,除掉西装外套,低下头脱鞋。他手指不听使唤,把鞋带越扯越紧了,老半天都脱不掉脚上的皮鞋,不耐烦了,直接用手拔鞋子。
戚凌在这时蹲□去,把他的脚拉到自己面前,然后动手解鞋带。
毫无预兆的,陶秋安眼睛湿润了,他默默看着男人头顶的发旋,一时分不清是幻是真。
戚凌的心情同样复杂,半喜半忧,喜的是陶秋安如果跟刀疤黄真有奸/情,肯定不会住这种破地方,毕竟对方可是富得流油的地产商;忧的是他不想看到陶秋安这副模样,不但醉醺醺,连眼神都透出了疲倦。
“你为什么要加入黑社会?”戚凌问出一直堵在心底的话。
陶秋安如梦初醒,撇开脸说:“不关你的事。”
戚凌僵了一下,把他两只鞋子连同袜子一起脱掉,握住了他的脚尖,摸到脚底的硬茧,低声说:“如果还来得及的话,就回头吧,江湖不适合你。”
陶秋安仰起头来,闭上眼睛,足尖的暖意直达心脏,让他忽然有一种流泪的冲动。
他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坚强了,可戚凌总能一击必中,戳到他内心最脆弱的地方。
上个礼拜在段家的时候,戚凌说他下贱,他发现自己竟然在意,并且是很在意。旁人无论怎么看不起他,怎么用难听的话形容他,他都能一笑而过,但是从戚凌嘴里说出来,让他痛得像肝肠寸断。
两人一个坐着,一个蹲着,沉默不语。
一眼就可以看完的小小铁皮屋,充满了回忆,灯光浅淡而温暖。
☆、第四十二章
“你走。”陶秋安开口打破沉默,同时狠下心把脚缩回来,声音干哑:“不要出现在我面前。”
戚凌站起身来,点点头:“你早点休息,想通了,就尽早离开这里。”
陶秋安觉得戚凌简直不可理喻!他们现在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这家伙凭什么对他指手画脚的!
“随便你去哪里都行,不要呆在这里,不要跟着刀疤黄,更不要混黑道。”戚凌想忍却没忍住,伸出手去,摸上他被酒精熏红的脸,柔声说:“你一定要好好的,拜托了。”
陶秋安也忍不住了,双手揪住他的衣领向后一搡,把戚凌狠狠地摁在了衣柜上:“你他妈的够了!听不懂人话是不是?我的事你别管,你的事我也不想过问,我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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