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泽旭坐在房间内,已经足足有一个时辰了,前半个时辰,他把房间里的所有东西都仔细的看了一遍,后半个时辰就面对着床的方向坐着。
这个他魂牵梦绕十三年的地方,是他的家。
在这里住了九个多月,将近三百天的时间里, 他却从来不知道是什么样。
原来,是这样子的啊!
以前住在这里的时候,知道家里条件很差,很穷,但是亲眼看到家中的这一切,心中还是震惊,他和三娘两个人的家这么简陋啊。
厨房里的碗, 是粗陶的,并且还都带着点瑕疵。
赫泽旭记得, 三娘跟他说过,这样的碗便宜。
最初的时候,好像碗都没有,用的还是他们来断魂谷的路上,用的,是带缺口的那种。
三娘说,能盛饭能用就行,说日子会越过越好的,慢慢的添置替换好的。
可是,直到离开的那一天,替换添置的碗碟,罐子,还都是带瑕疵的。
屋里的四壁,是用拌了草杆的黄泥糊的。
床,做的很简陋粗糙, 他翻看过,褥子下面垫的东西, 是芦花。
被面和褥子, 是最寻常,最便宜的那种粗布的。
赫泽旭盯着看了半个时辰的东西,是床幔,那是用很多块,大小不同颜色不同的布头拼起来的,佟三说,开始他来到这里的时候,一年洗两次,后来因为怕给洗坏了,就每年只洗一次了。
即便如此,这块拼凑起来的床幔,还是褪色的严重,毕竟,十多年的东西了。
赫泽旭在脑海中想象着,三娘在缝制这床幔时的她应该是开心的吧,不然的话,如何能有耐心能把这么多散碎的布头拼合的如此巧妙, 针脚如此的均匀。
甚至, 连颜色都是深浅的、有图案的还有纯色的搭配的错落有致。
这里的日子虽然艰苦,可是她却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她是多么的爱这个家啊!
如果,当时那些人没有寻过来,那他二人的生活会一直那么简单而温馨吧!
赫泽旭此时,心里有个想法,即便卓言他们说,当日刚一说敌家追过来了,她当即就说信她,跟她走。
即便离开的线路,竹筏是她早就准备好的,可是,他现在就是觉得,她的的确确是早就做好的逃离这里的准备,但是,倘若没有万不得已,她其实是没打算离开这里的。
不然的话,日子将就着过就行了,怎么会什么都想到以后?
院门口根本就没必要那么费事的去山上挖紫藤来种,篱笆墙也没必要做的那么漂亮,只种需要填饱肚子的菜就行,种一些花做什么啊!
想到这里,赫泽旭的心忽然拧巴着难受,所以,三娘到底有着什么样的不得已,让她情愿窝在断魂谷中,过这样的苦日子?
虽然在大马城的时侯,没有仔细的看过她,但是,即便是如此,赫泽旭也能肯定,三娘绝非寻常人家的女子。
天色,渐渐的暗了下来,听到门外来回走动的脚步声,赫泽旭知道,那是手下们在担心着自己。
他走了出去,果然,他们一看到他,立马都是松了口气。
“主子,此地没有食肆酒楼,属下做了晚饭。”佟三小心翼翼的说到。
见主子朝厨房的方向看过去,佟三赶紧声明:“主子,属下没在您的厨房里做饭。”说完,用手往旁边指了指。
赫泽旭皱皱眉头,走出院门往旁边一看,才发现这里多了两间小木屋,走进去看了看,一间是睡觉的,另一间是个简陋的厨房。
谷磗
锅里面冒着热气,还散发着香味。
其他人肚子早就饿的咕咕叫了,现在听闻有吃的,又闻到了香味,一个个的都看向主子。
“主子,您若是不喜,属下等下就拆了,挪远点些。”一直忐忑不安的佟三,小心翼翼的说到。
“用饭吧。”赫泽旭说完,转身离去。
焦八等人听到主子开口了,立马就进屋搬桌子,涌进厨房打算帮忙拿碗拿筷子。
“怎么就这几个碗?筷子也就两双?”有人不可思议的问。
“咳咳,此处就我一个人。”佟三有些尴尬的回应到。
他若是知道,有朝一日,主子会带人过来,那肯定会多准备一些碗筷什么的啊。
“想吃的自己想办法。”有人喊道。
于是大家伙就赶紧的动脑筋想办法了,拽了几根细竹棍,用匕首的,用刀用剑的现场削筷子。
“哎,佟三,这里有这么多竹碗呢,咋不给我们用?”有人挤不过来,就在外面晃悠,看到墙角下的几摞竹碗大声的问。
佟三一听,一拍脑袋,怎么忘记这茬了:“不好意思,太激动了,没想起来,拿来用吧,用水稍微冲一下就行。”
大家伙分涌上前,抢拿竹碗。
厨房里,有人掀开锅盖,看见里面的东西,立马哇的一声。
大铁锅里,大块的野猪肉炖的咕嘟咕嘟,散发着香味。
佟三怕不够吃,还往里面加了蘑菇干,菜干,炖了满满一大锅。
锅沿上,贴了一圈玉米饼子,看着金黄金黄的,很是好看。
“佟三,看不出来,你还有这一手呢。”有人笑嘻嘻的说着,要用刚削好的筷子去夹锅里的肉。
有人夸赞自己,佟三很是开心:“这有什么啊,你一个人在这试试,自己不学起来做饭菜,那不行的。哎,等等,先别抢,先给主子送些过去呀。”
大家伙这才想起,对哦,还有主子呢。
一墙之隔的房间内,赫泽旭吃着手上的玉米饼子,想起跟三娘一起的日子,大多数的日子里吃的都是玉米面,高粱米饭,玉米糊糊。
家里日子过的这么紧巴巴,但是俩人在山上下套到的野味,她并没有都拿出谷去卖。而是,这次的野味卖,下次的就留家里做来改善伙食。
三娘说,攒钱固然重要,但是,俩人的身体更重要,不吃点好的,身体就弱,身体弱就容易生病,生病就要花钱看大夫抓药,所以,反正野味是自己抓的,不用花钱去买,干嘛苛刻自己呢。
赫泽旭吃了一块野猪肉,确实挺香的,但是跟三娘做的比起来,还是不行。
佟三顿的这个野猪肉,就又老又硬,而三娘炖的就软烂好吃。
当晚,赫泽旭睡在房中的床上,枕芯是野荞麦灌的,可惜的是,就算这房间佟三打理的很勤,但是枕头中的野荞麦已经变粉散了,枕着没有了记忆中那种舒适感。
外面隔壁,佟三已经在炖第二锅肉了,没办法,二十几个人,一锅根本就不够吃的。
野猪他是打算明个一早,运出谷去卖的,那二十几个竹碗,也是他做了好几天的成果,虽然现在都不能拿去卖钱了,佟三却一点都不心疼。
他开心,很开心。
“对了,主子这次来,会在这住多久?”佟三想起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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