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那寸头青年和鲍勃已经来到地下城的入口。
罗伊快步赶了上去:“算我一个!”
鲍勃回头望了一眼,皱起眉头:“等下有架要打,你细皮嫩肉的,万一受伤我可不负责。”
“我能照顾好自己。”罗伊言简意赅。
他亮出腰间的匕首,示意自己带了家伙。
鲍勃不再多说,三人沿着向下的阶梯赶往地下城。
“我叫罗伊,怎么称呼?”罗伊跟那寸头青年并肩。
“咬狼。”寸头青年不冷不热的说道。
很标准的地下城住民的名字。
“我是练过的,等下可以帮你们的忙。”
罗伊快速说道,“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吗,那个……谁打过来了?”
如同被打上了思想钢印一样,明明刚才还记得起那三个字,等想说出口的时候,却突然记不起任何东西了。
咬狼脸色稍缓:“你很少来地下城吧,至少在这里,月见坊是非常有名的。”
“月见坊,月见坊,月见坊……”
罗伊念念有词着,飞快的掏出纸笔记了下来。
咬狼奇怪的瞥了他一眼,继续说道,“它是最近这几年新崛起的势力,有传言说它的背后有上城区的贵族撑腰,财力雄厚,很快就在地下城打下了自己的地盘。”
“咱们地下城物资匮乏,大家只有团结在一起才能生存得更好。”
“就比如我们黑旗的团长就是一名出身地下城的传承者,她毕业后没有选择留在上城区,而是回到这里组建了黑旗佣兵团。”
“团长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地下城,她想把地下城有志向的人带去地表,即使西德尼亚没有我们的容身之地,我们也会在荒野上开辟自己的家园!”
“如果像团长这样的人再多一点,地下城起码不会变得像现在这样糟糕。”
“但月见坊不一样,他们对地下城没有一丝感情,只想吸这里的血!他们逼女人们陪酒接客,向男人们兜售致幻剂把他们变成一帮废物。”
“没有人能管他们,只因为地下城是无法之地!而且月见坊的老板可是上城区的老爷,西德尼亚军怎么可能去追究他们的罪行!”
“现在的月见坊越来越猖狂,手也越伸越长。不久前,它还在我们黑旗的地盘绑架女人,我们已经跟他们打过好几次架了。”
咬狼恨恨的握紧拳头,“等团长从墙外回来,我一定要说服她向月见坊宣战,把这帮杂碎全部杀光!”
“咬狼!”鲍勃喝道,“别让团长为难。”
“我就说说……”
他冷哼了一声,脸色突然严肃起来,从背后拔出大刀。
罗伊也听到了前方隐隐传来的喊杀声。
就在前面的拐角,一帮人正混战在一起。
这已经超出他认知里“打架”的范畴了,这是真枪实刀的血战。
可以看到路边已经躺下了不少人,血流了一地,地上七零八落着不知是谁的断肢。
猝不及防看到这幅光景,罗伊微微有些反胃。
他咬着牙,将生理上的不适强行压下。
“记住,手臂上绑着黑色布条的是我们的人,其他的人你随便杀!”
咬狼赤红着眼朝他嘱咐了一句,立马冲入战场。
鲍勃从怀里摸出一块黑布条绑在手臂上,挥舞着钉头锤紧随其后。
罗伊游离在战场之外,静静观察着这场战斗的走向。
用手臂上的黑布标记区分敌我后,他大概能看出战场上的端倪来。
绑黑布条的一方人数更多,但倒下的也更多,因为他们的防具普遍简陋,实力也参差不齐。
没有绑布条的那一方虽然人数不占优,实力亦是半斤八两,但他们的装备普遍更加精良,身着全套甲胄。
同样的一刀砍在前者身上,几乎就是实打实的伤害。
但对后者来说,只要没有砍在甲胄防护不到的要害部位,便没有任何损伤。
很多时候,前者总是会以命换命,拼死冲上去,就是为了贴身沿着甲胄的缝隙给后者来上致命一击。
这种亡命的打法使得后者也有些胆寒,打起来束手束脚的,所以战局才会僵持到现在。
否则,在装备的碾压下,战斗会瞬间成为单方面的屠杀。
前者是佣兵团的人,后者则应该就是月见坊的打手了。
而随着咬狼和鲍勃加入战场,战况又发生了变化。
咬狼的战斗风格极为彪悍,一手大刀舞得虎虎生风,而且出手刁钻,每一刀都朝着脖子、手腕这些防御薄弱的地方去。
鲍勃则依靠着他二米三以上的体型优势,一力降十会,手中的钉头锤更是对甲神器。
大锤锤只要锤中胸口,立马就给对手的胸甲砸成馅饼,把对面打得吐血倒飞出去,眼看是活不了了。
两人的实力明显比在场的一众人高出一截,月见坊的打手正在节节败退。
而在经历了最初的不适后,罗伊已经能做到面不改色的观摩战场中的血肉横飞。
就在这时,他的余光扫到有一名打手冲了过来。
虽然他手臂上没绑着黑布条,但离现场太近了,那名打手已经杀红了眼,看到一旁的罗伊,想也不想,挥舞着长剑就朝他砍去。
太慢了。
罗伊的眉头皱也不皱,如同未卜先知般抬手擒住了他的手腕,夺过长剑,将他制服在地。
在外人看来,这打手就好像自己将武器拱手相让,然后摔倒在地上一般,演技高超。
他将夺来的长剑贴在打手的脖子上,手却是微微一顿。
要杀么?
按理说是要杀的,如果他只是普通的路人,那倒在地上的就是他了,届时这个打手一定不会心生怜悯。
道理是这么一个道理,但人并不是没有感情的机器。
前世今生,这是他第一次杀人。
他能淡然的狩猎草原狼,并不代表他能够淡然的杀人。
况且,用远程兵器杀人,和用近战手段杀人,刺激程度也是不一样的。
此刻,他能清楚的感受到对手身体的颤抖,以及他临死前的哀求: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罗伊深吸了一口气。
他明白,既然自己已经决定搅这趟浑水,这一路下来就必然要与黑暗和鲜血相伴。
来到地下城,他也是豁出命的。
“杀了那么多人,难道没有被杀的觉悟吗?”
他的嗓音有些发哑,右手陡然发力,长剑一抹。
脖子上陡然喷出一道鲜血,那人倒在地上,徒劳的捂住脖颈,缓缓停止了挣扎。
就这?
罗伊微微喘着气,有些茫然。
也有些兴奋。
在这个充斥着战斗的世界,他其实早已做好双手沾染鲜血的心理准备,缺少的只是一个契机。
原以为这个契机离自己还很遥远。
但他现在已经迈过了这道坎。
罗伊低头看向自己的手掌。
籍由「身体掌控」,即使是第一次杀人,他的手也没有丝毫颤抖。
“小心!”
身旁突然传来鲍勃的怒吼。
不远处突然出现了一队黑衣人,他们手持弓弩,朝罗伊等人的方向发起箭雨攻势。
“该死,是月见坊的幽灵部队!”
咬狼睚眦欲裂,疾呼道,“快找掩体!”
话音刚落,箭雨已至,大部分人还没来得及找掩体,就被箭雨射成了筛子。
罗伊望着迎面而来的箭雨,一动不动。
「意识加速」!
「疾行」!
迅捷的箭雨在瞬息间被放慢了无数倍,他的身形陡然模糊成了一道残影,笔直的从那波箭雨中间穿过。
好似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他左手持匕首,右手持长剑,跟那队黑衣人撞了个满怀。
紧接着便是手起刀落。
那群黑衣人哪见过这种阵仗?连近战武器都还没来得拔出来,便被罗伊纷纷砍倒在地。
鲜血喷洒在他的脸上,他的神色再也没有半分动容。
说游刃有余那是假的,只是在这里待久了,对鲜血的气味也有些麻木了。
同时体内的肾上腺素也在急速分泌着,保持着他的兴奋状态。
“杀!”
鲍勃不知从哪里找出来一块圆桌,顶在胸前冲了过去。
只不过那帮黑衣人已经被罗伊完全杀懵,连放第二波箭雨的机会也不曾有了。
那队黑衣人原本是月见坊的大杀器,本来打算等着佣兵团的关键人物出场后,使用弓弩齐射来个一锅端。
却不曾想半路杀出个罗伊,直接导致了他们的全军覆没。
咬狼和剩余的佣兵团员特纷纷反攻,转眼便将月见坊的人通通砍倒。
“啪叽——”
鲍勃的钉头锤狠狠落在最后一名黑衣人的头上,如同劈西瓜一样。
“砰”的一声,刹那间脑浆炸裂,红的白的飞了一地。
好听吗?好听就是好头。
场面极其血腥,看得罗伊的眼角微微一抽。
“没想到你这么能打。”鲍勃看向罗伊,哈哈大笑,“你这兄弟我交了!”
此时,他看向罗伊眼神里再也没有防备与偏见。
所谓患难见真情,战场认兄弟,便是如此。
越是危机关头,越是能证明谁值得信任。
如果没有罗伊,他们在跟黑衣人的对峙中恐怕要付出惨烈的代价。
不过,剩下的人并没有跟着鲍勃笑起来。
面对那么多的尸体,能笑得起来才怪。
大家的脸上都笼罩着一片阴霾。
“他们也是地下城的人吗?”
罗伊望着黑衣人的尸体。
鲍勃收敛笑容,脸色低沉下去:“当然,毕竟地下城的人命是最贱的。”
“地下城的人没有享受过好日子,只要月见坊稍微以利相诱,从不缺有人为他们卖命。”
“很讽刺是吧,地下城的人帮着上城区的那帮剥削者,一起残害地下城的同胞。”
“而且你看啊,即使现在闹出了那么大的动静,那群官老爷却一个没来。”
他朝地上吐了一口带血的痰,望着地下城的穹顶。
“这里已经腐烂了,必须得把人带到地面上去,哪怕是去墙外,也比这里好。”
罗伊问道:“听说你们团在荒野上就有自己的地盘?”
鲍勃点了点头:“我们管它叫做聚集地。但是荒野并不安全,凶兽和天灾都是要人命的玩意。”
“我们必须分配大量人力去守护聚集地,所以留在地下城的力量就会相对薄弱。”
“但即便荒野如此危险,我们也必须走出去,你也看到了,地下城也不安全。你要么被人奴役,要么就会被人杀死。”
“喂,别聊天了。”咬狼朝他们喊道,“赶紧打扫战场,不要在这里久留!”
鲍勃点了点头,郑重其事的看向罗伊:“今天帮了我们大忙,我们黑旗佣兵团永远是你的朋友。现在赶紧走吧,最近也不要再来地下城了,小心死神来报复你。”
“死神?”罗伊眼神一动。
“他是月见坊的老板,没有人知道他的相貌和名字,只知道他穿着一身黑斗篷。”
鲍勃握紧了拳头。
“最开始的时候,就是他一人之力打下月见坊的恶名。他的行事诡异残忍,死在他手中的人命早已数不清楚。”
“被他盯上的人,如果不服从他,要么是神不知鬼不觉的被暗杀,要么就是毫无征兆的自杀。”
“自杀?”罗伊微微一愣,总感觉像是抓住了些什么。
但脑海里却是一片混沌。
“总之,他成了地下城的死神。”鲍勃叹了口气。
“团长也警告过我们千万不要和月见坊正面为敌,因为这个死神是传承者,任何普通人都不会是他的对手。”
“在月见坊盯上了我们之后,团长已经把重要的干部和团员都转移到了下城区或是墙外了,怕的就是死神的暗杀。”
“不过你住在上城区,应该没问题吧?死神就算再嚣张,也不敢在城区为非作歹。”
罗伊左手握拳,缓缓敲击着自己的额头,掏出了那张写有“月见坊”的便笺。
“月见坊,月见坊,月见坊……”
“黑斗篷,黑斗篷,黑斗篷……”
“死神,死神,死神……”
有那么一瞬间,他的脑海里灵光乍现。
翻腾的雾气,无人的街角,缓缓朝他走来的黑斗篷形如死神。
但是——
“我超你妈的!”
罗伊捂住脑袋,骂出正宗的家乡话,表情崩溃的蹲在路边,狠狠的锤了一下地。
明明已经有了那么多的线索,为什么还是想不起来!
蹲了一会儿,他落寞的站起身来,拒绝了鲍勃的陪同,形单影只的离开了地下城。
地表的阳光打在身上,他发现街边有不少人神色古怪的看着自己。
于是下意识的摸了摸脸庞。
原来是血迹还没擦去。
为了调查这起案件,他不惜以身试险,乃至弄脏自己的手。
尽管如此,离真相却始终只有一步之遥。
直觉告诉他,这一步之遥,于他便是天堑。
说不定,当初就不该调查这起案件?
说不定,刚才就不该跟去地下城?
你看,今后还要防备死神的报复,何必呢?
脑海里不断浮现出各种念头,有些是自己的,有些则像是被他人强加的。
可怕的是,现在的他已经越来越难辨认,哪些念头才是自己真实的想法。
留给他翻案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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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话:
这几章的气氛比较压抑,没有无脑强大的系统和金手指,也没有高贵的身世,普通人在面对不公之时连自身都难保,何以证得清白?就连求人相助都需要证明自己拥有值得被帮助的价值。
但二一是不写虐文的,在这一章至暗时刻后,接下来的情节将逐渐攀上这一篇章的高潮部分,男女主也会真正的成长起来,不再寄人篱下。
在小说初期的构思中,我不给主角设定强大系统等金手指的原因就是:我不希望他一昧的被所谓的“系统任务和系统奖励”推着走。
我希望他能带着自己的意志去推动事件的发展,他比起老阴比其实更像是一个赌徒,会为了达成心中理想的结局以身犯险。
因为机遇是不等人的,取得一个百分之百确定的结果叫割草,不叫冒险,而正因为他全力以赴赌上了一切,最后亲手摘取的成果才更显弥足珍贵。
人是一种很矛盾的生物,每个人都不愿意让自己身处险境,但每个人都希望有人能为自己付出所有。
就好像大部人都喜欢当少爷,当幕后大佬,而不喜欢当任劳任怨的仆人和守护者一样。
“女仆”和“骑士”这两个词,就是对奉献精神的最好注脚。而我一直在思考,男主究竟要如何做,才能让女主死心塌地的追随他?
就凭你是主角?明明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的主角。
没错,就是相互付出,这个观念将贯穿全文,而这也是我对爱情、亲情、友情的定义。
他们竭尽全力的活在这个奇幻的世界,渡过无数个或喜或悲,或热血或温馨的日常,这就是我想写的故事。
最后,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看作者在正文末尾陪大家唠嗑呢?
毕竟大部分人只是随便看看正文图一乐的,想看的就看下去了,不想看的喷几句然后就划掉走人了,谁理作者的碎碎念啊!
如果大家不喜欢的话,我以后会删掉写在正文里的感想,做一个安静的码字工具人,如果这书看得人多的话,后续会考虑开群,在群里和大家吹水开黑。
那么,希望明天的这个时候大家也能来继续追更,下章见!<!--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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