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夜上海

    唐探世界,泰国曼谷,某小区之中,林文睁开眼睛。
    他坐在靠椅上,眼前是闪着蓝光的电脑,电脑上正打开着一个文档,似乎穿越之前,对方正在电脑上写作。
    还真的是个作家啊!
    林文定了定神,开始打量四周。
    这是一间两居室,装修简约,充满异域风情,整个房间里最引人注目的便是身后的书柜,里面摆满了各种书籍,比之某些大佬办公室内典藏的书籍都多。
    此刻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洒在屋内,一片赤红。
    却在此时,林文脑中一懵,心头莫名多出了诸多明悟。
    姓名:林文。
    职业:三流作家。
    家庭:孤儿,从小被一对老夫妇收养,目前二老定居在马来西亚槟城,现住泰国曼谷唐人街四季小区,至今单身。
    然后,便没有然后了!
    这就是自己的身份背景?未免也太简单了吧!
    林文很是有些无语问苍天,感觉自己被系统给欺骗了。
    若是系统有灵,此时一定爆粗口,全都是你小子主观臆想的,跟老子可一点都没关系!
    不过,事已至此,多思无益,还是想想以后怎么办吧。
    林文看了下日期,2015年4月15日,正是剧情开始的时间点。
    三个月前,唐人街四家金店一夜之间发生盗窃,丢失金条金块共计101公斤,此次黄金大劫案市长高度重视,唐人街警局更是全力以赴,由素有铁血神探之称的黄兰登警长全权负责。
    经过三个月的追查和抽丝剥茧,黄兰登锁定了颂帕工坊的手工匠人颂帕,就是黄金劫匪五人众之一,而所盗黄金也藏在工坊之内。
    于是,黄兰登决定今晚实施抓捕,但当众人冲入工坊之后,却发现嫌犯颂帕已死,而101公斤的黄金也不翼而飞!
    至此,唐探一的剧情开始,各色人物粉墨登场。
    那么我该做些什么?
    俗语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秦风破案,并不是为给唐仁洗脱冤情,而是为了追求事情的真相!
    唐仁破案,那更好理解,为了给洗脱自己的冤情,还自己以清白!
    那么自己呢?
    最简单的想法,去案发现场转一圈,将黄金据为己有,再带到国外一转手,一下子就能成为千万富翁!
    只是这样一来,黄金大劫案就成了悬案,秦风的小脑瓜受不受的了呢?
    但,真要是这样做了,结果一定很精彩!
    林文眸光闪动,笑的像只狐狸。
    不过,这事不着急,等警察封锁了现场,取走监控之后,那时候再过去,才不会留下痕迹,最好是能够和秦风及唐仁一起去,那样才是最完美的。
    至于说,他这样做道德不道德,良心会不会痛?
    那就只能,呵呵了。
    思诺说:个体生命不同,善恶总量不变,有的是善,有的是恶,一出生就注定了一个人的角色。
    其实这话不对,人字两笔,一撇一捺,一阴一阳,一善一恶,本身便具有双重性,世上本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善恶只在一念间!
    好人只所以好,是因为没有人伤害到他的痛处;坏人只所以坏,是因为侵害了他人的利益。
    而利益!
    有段话是这么说的: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
    有没有不顾利益,而只为心中的坚守呢?
    当然有,而且很多,甚至每一个人都有成为这样的人的潜质!
    因为每一个人都有不可触碰的底线!
    但话又说回来,没受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很多的罪恶都是走投无路之后的逼不得已!
    说了这么多,这黄金该拿还是要拿的,反正也不会被发现,不拿白不拿。
    林文要在这里生活两年,没钱怎么行,靠他码字来赚取生活费,真当自己是作家了!
    当然,为了秦风和唐仁不被闫先生扔到河里喂鳄鱼,林文事情也不能做的太绝,那就见面留一半吧!
    心中有了计划,林文舒心不少,此时华灯初上,曼谷的夜生活也拉开了帷幕。
    现实世界之中,林文没有来过泰国,这是他第一次过来,尽管如此,对于泰国他也并不陌生。人妖表演,大王宫,还有让人机动的泰国浴,这里简直就是男人们的天堂。
    不过,对于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林文并不感兴趣,他可是有追求的人,怎么会干饥不择食的事情呢,即便要找,当然是找最漂亮那个了!
    于是,林文赶去了夜上海。
    幸好系统传输了一部分记忆,不然这地方还真不好找。一路上,霓虹璀璨,充满燥热的热带风情,满大街靓女,恨不得什么都不穿,尽情的挥洒着自己的青春。
    甚至有些个胆子大,直接挡住了林文的去路,一通萨瓦迪卡之后,就想投入他的怀里寻求爱的安慰。
    哎,这该死的无处安放的魅力!这并不是林文傲娇,而是实话实说而已!
    随着身体素质的提升,林文仿佛生命层次跃迁一般,变得越发气宇轩昂,俊逸不凡,宛如古代的翩翩佳公子一般。如此出众的气质,走在大街上,想不被关注都难,女人喜欢帅哥,和男人喜欢美女是一样样的!
    不多时,夜上海闪亮的灯光在望。
    林文直接走了进去,大厅里人很多,很是热闹。
    他一眼就看到了胡子邋遢,满头卷毛,嘴里还镶着大金牙的唐仁,在他旁边站在一个微胖的身影,露着大肚子,应该是唐人街警司坤泰无疑了。
    不过,林文没有理会他们,而是走向了吧台。
    “你好,一杯威士忌!”
    “帅哥,你的威士忌,以前没见过,国内来旅游的?”
    说话的是阿香,是这家夜上海的老板,同时也是唐人街第一美女,果然是明眸皓齿,风情万种。
    “我叫林文,是个作家,这是我的身份证!”
    林文拿着酒杯抿了一口,淡淡拿出了系统配备的身份证。
    这个问题,他实在不好回答,说是吧,现在还真不是,说不是吧,但其实他真的是。算了,还是用身份证糊弄吧。
    “啊,实在对不起,不过,你这种气质,在曼谷实在是少见。”
    阿香眼中闪过一丝诧异,自己竟然是看错了。能够在鱼龙混杂的唐人街守住一份基业,阿香的眼力和胆色也是拔尖的,可不仅仅是个花瓶!
    想想,原剧情之中,她面对闫先生侃侃而谈,更是能在危机关头替唐仁挡枪,这可不是一个花瓶能够干出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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