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纵酒长歌洛阳城

    袁术又饮了一口酒,另一只手举杯朗声道: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这句诗词一出,几乎在场所有人心中都遭受一记重锤。
    之前全洛阳的人都知道袁术是超级败家子,甚至沦为洛阳世家的笑柄。
    百姓们也都公认袁术是这洛阳城中的第一败家纨绔。
    但是现在看来,袁术哪里是不学无术?
    他分明是才华太高,视金钱如粪土!
    普通人眼中需要苦心积攒的金钱,在袁术眼中什么都不是,他当然可以肆意挥霍。
    曹操脸上也泛起了一丝苦笑,原来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和袁绍坑袁术的钱,心中把袁术当傻子看待。
    现在看来根本就是袁术懒得跟他们计较,真正傻的人是他曹孟德和袁绍。
    袁术可能真的醉了,他在天台上的步伐还是歪歪斜斜,但是现在却没有一个认为他在耍酒疯。
    他看着台下的一众学子,纵酒长歌道: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周师弟,孟德兄,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醉仙楼上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袁术吟到这的时候,大家突然想到了三年前的除夕,袁术也是在这醉仙楼的高台之上豪掷千万请洛阳城的百姓喝酒,高歌了一曲‘笑红尘’。
    可能也只有他这样才华横溢,又放纵不羁的人,才会写出如此大气的作品吧。
    袁术喝光了壶中最后一滴酒,将手中笑红尘一抛,高声道: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一首诗诵罢,在场的所有人都鸦雀无声。
    没有人再去声讨袁术。
    没有人再去质疑袁术。
    更没有人敢站出来抨击袁术!
    神作!
    绝世神作!
    稍微懂诗的人都能看得出来,袁术作出了横压大汉文坛四百年的绝世神作!
    再说袁术抄袭?别开玩笑了,他去抄谁能抄出这样的作品?
    找人代笔更不可能,且不说代笔的人没有这样的才华。
    就算有,能写出‘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这种句子的人,也绝对不会为名利所动。
    周异和曹操看着袁术,心中五味杂陈。
    别的不说,在诗词一道上袁术已经胜过他们太多,作为挚友,他们有点被远远抛在身后的失落感。
    而袁术在诗中又提到了他们两个人的名字,他们二人的名字也必将随着这首神作而流芳百世,这让他们的心中感觉很温暖。
    蔡文姬激动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她对诗词这种类型的文学作品爱的热烈,可是从她出生到现在,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好的作品。
    就连她之前翻阅的那些古之圣贤的作品,都没有一个能与此诗相比。
    她突然发现,自己好像不可自拔的爱上了师兄。
    这该怎么办?
    “叮!红颜蔡文姬对宿主友好度增加20点,当前友好度80!(深情不渝)。”
    系统突如其来的提醒把袁术吓了一跳,连酒都醒了好多。
    怎么回事,自己只是在比赛中诵了一首诗,为什么师妹的友好度一下涨了这么多?
    三个大儒评委坐在那如痴如醉,竟然忘了点评袁术的作品。
    是的,他们醉了,听了袁术的这首诗,就让他们如同饮了美酒一样,觉得香醇又甜美。
    卫凯此时身上冷汗直流,气的哆嗦。
    他辛辛苦苦给袁术布的局,为此不惜给袁绍一亿钱。
    本来想着能借此机会一举搞臭袁术的名声,没想到反而让他一飞冲天。
    这首诗一出,他卫凯拿什么与袁术匹敌?
    不光他卫凯不行,在场的所有人都不行。
    甚至连坐在那当评委的三个大儒也不行。
    卫凯突然有种深深的挫败感,他甚至觉得,袁术的崛起,可能会让他卫家堕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过了好一阵,郑玄才回过神来,他看着袁术问道:
    “袁公子,你这首诗叫什么名字?”
    “诗名《将进酒》。”(注1)袁术如实答道。
    “将进酒……好哇,好诗,神作啊!”郑玄默念着诗的名字,喃喃的说道。
    旋即他又对袁术说道:
    “袁公子,如果不是亲眼见你作出此诗,老夫一定很难相信,如此神作竟是一个刚刚及冠的青年写出来的。
    这首诗老夫无法点评,只能膜拜,因为老夫写不出这样优秀的作品。
    刚刚你说天下才有一石,你独占八斗的时候,老夫还觉得你太过狂妄。
    但是现在看来,才高八斗,袁公子是实至名归啊!”
    袁术赶紧谦虚的对郑玄说道:
    “康成公客气了,此乃小子酒后妄言,做不得数。
    小子还需要像您和我师父这样的大儒多多学习。”
    袁术火候掌握的很好,该狂的时候狂,该低调的时候也得低调。
    果然,袁术的回答让郑玄十分受用。
    他抚须笑道:
    “得胜而不骄纵,怀才而不凌人。
    难得,难得啊。
    袁公子,老夫觉得自有汉以来,天下文人的诗词无一首能及得上你这首《将进酒》。
    这‘天下第一才子’的名号,对你来说是实至名归。
    不知诸位以为如何?”
    说罢他环视了一下其余两位评委,还有其他的参赛学子和观众。
    郑玄话音刚落,曹操便上前一步,大声说道:
    “公路兄之才,远胜于我,我曹孟德心服口服。”
    曹操在袁术上台之前,本来是冠军的有力竞争者,现在竟第一个站出来支持袁术成为冠军。
    蔡文姬也来到台中央,微微一笑说道:
    “袁公子大才,蔡昭佩服,愿尊袁公子为‘天下第一才子’。”
    周异也彬彬有礼的说道:
    “当师弟的输给师兄,没什么好丢脸的,师兄确实文采盖世,辩无可辩。”
    见所有有资格争夺冠军的才子全部认输,卫凯也没有脸面再挺着让评委进行最后评判。
    他面色铁青,咬着牙说道:
    “袁公子大才,我卫凯也服了。”
    最后蔡邕竟然站起身来,有些激动的对袁术说道:
    “爱徒,为师做不出这等优秀的诗词,你已经青出于蓝了!”
    【作者题外话】:注1:《将进酒》这首诗小伙伴们应该都很熟悉了吧,这首诗是李白的代表作,也是作者最喜欢的一首诗。
    这首诗最能体现李白‘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的特点,大气磅礴,赏之如饮醇谬。
    作者将这首诗稍稍改动了一下,把‘岑夫子,丹丘生’改成了‘周师弟,孟德兄’。
    原文中的二人是李白的好友,与李白关系非常好,经常在一起玩。
    而原文中‘陈王昔时宴平乐’中的陈王指的是曹操的儿子曹植,这时候曹植还没出生呢。
    作者改成‘醉仙楼上宴平乐’就能更好的呼应袁术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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