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六章 只撩不娶的血族女王 39

    罗斯福对于原主,未免过于在意和束缚了吧?
    原主一直都以为,这就是孩子对自己的喜欢的表示,但是在顾惜时看来,这完全就是一件不正常的事情!!
    罗斯福,该不会是喜欢上原主了吧!!
    不过想想也不是没有可能,原主和罗斯福本来就没有什么关系。
    原主收养罗斯福的时候,罗斯福已经九岁了,自然是能够记得事情,知道原主根本就不是他的亲生母亲。
    多年来的朝夕相处,原主又是血族拥有不老容颜,罗斯福要是心思没有端正好,喜欢上了原主,也不是一件想象不出来的事情。
    只不过
    顾惜时有一点想不通,若是罗斯福喜欢原主的话,那么,原世界的发展轨迹,为什么罗斯福能够毫不犹豫的杀了原主?
    因爱生恨?
    可是,原主只是将罗斯福当做是亲生儿子一般来教养,从来就没有半点逾越之举。
    爱上原主,不过是罗斯福自己单方面的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和原主有什么关系?
    难不成应该怨原主自己当初为什么要收养了罗斯福不成?
    顾惜时觉得事情可能没有那么的简单,但是她一时半会的,也想不出来,这其中的关节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总觉得,这其中,似乎还差了些什么,才能够将所有的事情都串联起来。
    “里斯,去找一下罗斯福被关在了那里,今天晚上,我要亲自和他谈谈。”
    顾惜时想了想,既然想不通的话,为什么不直接问当事人呢?
    毕竟,罗斯福现在就暂时被关在了莱顿的城堡里,只要自己能找到地方,到时候亲自去问个清楚不好吗?
    “是,主人。”
    听顾惜时已经有主意了的里斯,立马出去调查,罗斯福现在被关在了那里。
    晚饭过后,莱顿本来是还想要邀请顾惜时出去花园中散散步的。
    但是顾惜时还打算今晚去找罗斯福问个清楚的缘故,所以,就只能委婉的拒绝了莱顿的邀请,谎称自己有些累了。
    莱顿想起了蕾娜塔来找事,让顾惜时不得不亲自动手,这么一想的话,今天一天,还真是波澜起伏。
    因此,莱顿也就不强求,吃完饭之后,将顾惜时送回房间休息之后,就去书房中处理政务。
    毕竟哥哥都不管这一些,他要是有一天不处理,明天都能堆积成山了。
    顾惜时虽然回房间休息,但是并没有立马就行动,而是等到天完全暗下来,所有的人都开始昏昏欲睡的时间,才和里斯一起离开了房间。
    去了里斯一开始就已经踩点好了的,关押着罗斯福的地牢。
    暗无天日的地牢之中,只点着两个火把而已,昏暗昏暗的,连道路看着也不清楚。
    罗斯福坐在了地牢的角落里,手上的伤口没有人管他,他只能是撕了自己身上的衣服,暂时的止住了血而已。
    这个时候,本来都是容易昏昏沉沉打瞌睡的时候,但是罗斯福现在还十分的有精神,完全不像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精神抖擞,眼神一如既往的锐利。
    顾惜时和里斯进来的时候,罗斯福不一会儿就察觉了,他那双锐利的眼神扫了过来,认真的盯着顾惜时,久久没有说话。
    “罗斯福·特纳,怎么?见到母亲,都不知道喊一声吗?”
    顾惜时居高临下的看着坐在墙角边上的罗斯福,缓缓地开口说道。
    “我记得我以前教导过你,什么是礼仪,你连最基本的礼仪,都忘记了吗?”
    “迪莉娅·艾迪。”
    罗斯福忽略了顾惜时说的话,目不转睛的看着顾惜时,久久之后,才用沙哑的声音开口喊了顾惜时的名字。
    “放肆!!”
    作为绝对拥护迪莉娅·艾迪的管家里斯,看到罗斯福居然敢直呼顾惜时的名字,并且没有一丝一毫的尊敬之意的罗斯福,这完全就是在里斯的忍耐极限上来回蹦跶!!
    “没事。”
    顾惜时举着手,手指上戴着的红色宝石戒指熠熠生辉。
    作为能够亲手杀了原主的凶手,不过就是对自己不敬而已,这有什么奇怪的?
    “里斯,出去等我。”
    顾惜时有些话想要和罗斯福单独说说,所以让里斯出去等自己。
    “主人”
    里斯不放心,想要说什么的时候,看到顾惜时眼中的认真和坚定之后,只能无奈的退了出去。
    “是,主人。”
    说完之后,里斯毫不犹豫的转身出去,给顾惜时和罗斯福两人腾出来空间。
    “多年不见,没想到你还活着。”
    距离原主离开阿尔科隆要塞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快要百年的时间了。
    按照人类的寿命来算,罗斯福现在应该是一个死人才对。
    但是,罗斯福还是好好地活着,虽然脸上看得出老态,但是单看长相的话,人们只会误以为,罗斯福大概就是六七十岁的样子而已,根本就不会想到,眼前这个老人,已经活了一百多岁了。
    这件事,明显很不正常!!
    “罗斯福·特纳,当初不辞而别确实是我做不够稳妥,但是我自问当初收养你的时候,我对你也是照顾有加,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杀了我?”
    “你又是什么时候成为血猎的?”
    顾惜时将自己心中的疑惑问了出来。
    她自始至终,都想不明白这几两件事。
    普通人终其一生,都不大有机会能够知道血猎的存在。
    罗斯福难不成是运气好?
    在寻找原主的时候,误打误撞的遇上了血猎,刚好也达到了成为血猎的门槛,多年之后,成为了最强大的血猎?
    这得是有多大的运气,才能够做到这个地步?
    还有,罗斯福为什么能够活到现在?
    按理来说,他应该是一个死人,死了很多年才对。
    罗斯福既然这么多年来一直都在寻找原主,那么为什么找到原主的时候,为什么毫不犹豫的杀了原主?
    难不成这其中有什么误会,亦或者是自己根本就不知道的事情在里面?
    她想不明白,当初对原主依赖达到了占有欲爆棚的罗斯福,为什么要杀了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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