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让范本华留下,张天生只当付他诊金养他一年半载将他弄走的,哪想到推出范本华提供的回春菜两周后,酒楼的生意竟然翻番的往上长,他虽然扩大了店面增加了人手,依然无法完全满足闻名而来的客人。
一时间,回春菜声名远播,一菜难求。
这天,范本华正在自己近百平方的大房间里练林光辉留给他的金龙拳,张天生在门外拍门大叫说美茜小姐找他。
“美茜小姐你好,是不是听说我们酒楼推出回春菜,所以特来品尝呀?老相识了,我自作主张给你打八折,美茜小姐来一份:女人的春天套餐?”范本华当然知道美茜是来干嘛的,他早就算准美茜早晚会回来找他的,想不到的是竟然熬了这么多天才过来。
布朗身上的毒不是食物中毒,不是蛇毒,也不是蜈蚣蝎子之类的虫毒,范本华断定他是被一种镁国特有的腐肉蜱咬了。
被这种蜱虫咬过的人,可以几小时内毒发,也可以数天数周毒发。这种毒很怪异,他需要触发才会毒发,否则中毒症状不明显。触发毒素发作的触发物既普通又特别,竟然是人类吃得最多的猪牛羊之类的红肉。
凡是毒发的人,就会出现类似荨麻疹的过敏反应,伴有呕吐、腹泻、发烧、抽筋、身体疼痛、全身肿胀、犹如火烧,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大多数毒发的人,腐肉蜱叮咬的地方,毒发后皮肉便开始腐烂,并且而积会随着毒发时间增长会越来越大。
“范先生你好,噢,范医生您好,请帮帮我,请救救布朗…他…他的病越来越严重了……。”美茜倒是直接,一点弯都不绕。
“啊?布朗先生不是已到医院医治了吗?”范本华的戏还是不错的,这惊愕的表情可以打九十分。
“可…可是效果…不…不理想,范先生,我求求您了,我很爱布朗,只要你能把他的病治好,条件你说……。”美茜急的快要掉泪了,她早就想过来,但医院总是阻挠她,不许她找中医给布朗治病,因为那样太打脸丢人了。
对于那些傲慢的所谓西医精英来说,他们宁愿让病人死掉,也不愿意病人被中医治好。西医治不好中医治好了,他们治不好的病却被华人治好了,这比杀了他们还难受。
“亲爱的…尊敬的…范医生,求求您,你们华人不是常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求求你造一个浮屠吧。”
“好,我去看看,但是,还能不能治好,我可不敢保证,你们错失时机延误解毒时间太久了。”范本华想了一下,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说。
“一定行的,您是神医一定行的。”美茜拉着范本华往外走,唉,洋婆子一点都不顾及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训。
临上车时,范本华突然收住脚步说:“如果我治好了布朗……。”
“你要什么都给你……。”
“真的?”
“嗯……。”
噢,这洋婆子居然脸红了,她见范本华盯着她看,以为他对她有想法呢。
“好吧,我记住了。”范本华想了一下,把正在里头苦干的王忠叫上,他得找一个助手,牛逼的医生都得有助手,听说,最牛逼的那个洋鬼子医生,助手是七个天下男人见了都会有反应的美女。
他叫上王忠除了要装逼之外,还有一个意思就是预防这洋婆子搞鬼,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到了医院,范本华看了一下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布朗,说道:“布朗先生,你好吗?”
“我…我不好,救我……。”
“唉,救你不难…但是我不能在这里给你治病…出院吧。”
范本华检查过布朗的情况后,带着王忠到郊外拔了些花花草草,然后捣成糊状敷在布朗的后脖子上,这是被腐肉蜱叮咬的地方,腐烂的面积已拳头大。
敷了生草药,又拿笔写了一个内服方子让美茜去唐人街的中医药买药,交待她怎样煎药等等注意事项。
“这样就好了?”美茜看着手上的方子说。
“必须按照我说的去做,否则,我概不负责哦。”范本华说,“明天接我过来复诊,如无意外,三天,三天他就好了。唉,本来一天就可以治好的病,你们偏要弄成这样……。”范本华摇头晃脑的上了车。
王忠见状,心想,唉,华哥又装逼了。
不装逼不行啊兄弟,在洋鬼子面前必须收起温和谦恭,必须装成高深莫测或者俯视他们的样子才吃得开,他们有自虐倾向,喜欢这调调。
妙手回春的意思就是医生的医术高明得很,可以将快死的人救活。范本华将张天生的怪病治好,又帮布朗解毒后,很快便在唐人街得了一个回春手的雅号。
事实上,范本华的医术并非那么高明神奇,正巧他曾跟外公治过歪嘴病,也碰巧在医学院时,导师讲过腐肉蜱的医案,并提出中药解毒的方法而已。
当然,写几个滋阴补阳的食疗方子,他可以信手捻来,吃过回春菜的人都赞不绝口,因为这些菜虽然味道不是很美味,但是效果却是令人满意的。
日子如流水,眨眼范本华就在张天生的酒楼里干了一个月,哦,应该说是待了一个月,因为他根本就没工作,每天除了练功就是一门心思的想怎样帮林光辉报仇。
这天他正在房间打拳,突然有人把房门拍的嘭嘭大响。
靠,拍这么大力要想死啊,谁那么不长眼啊,竟然打扰华哥练功。
这个不长眼的家伙可不是普通人,他是唐人街唐人会老大陈朝的得力马仔张天养。
在这个地区,唐人会和洪门齐名,在钮约,黑白两道都不敢小觑唐人会。陈朝是唐人会第十任会长,也就是总把头,老大。
“你谁呀,你是敲门还是在拆楼呢?”范本华十分不爽的开了门,门上站着一个穿得像律师一样的青年,他看了一眼,这货长的和张天生有几分相象,猜想应该就是张天生的弟弟张天养了。
他不是街上的混混吗?怎么西装革履金丝眼镜呢。
江湖上称陈朝是西区地下法官,是因为陈朝当上唐人会的总把子后,处事总像法官一样搞什么审判刑罚。还有一个原因是他改革后的唐人会很像一个法院,从上到下个个西装革履打扮成律师模样,一点都不像江湖中人。
张天养虽然穿得斯文,但是言行却一点儿都不斯文,他背着双手挤进了房间,怪眼一翻一边往里走一边说:“你就是那个在这里吃白食的赤脚医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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