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屋子里还有其他人!
元嘉一边制造着悉悉索索的声音,一边留意着那微弱声音的动静。刚才他吓了一跳,缓了一缓后,发现这个可能性不大。一个茅草屋,一眼不仅能望得到头,还能望穿头顶,这屋子能藏得了人,除非是拇指姑娘!
制造出声音的,更可能是什么小动物之类。
再往常,元嘉可能不会想别的,现在脑子里直接就给出了一个等式:小动物=肉!
也许是元嘉的表现让小动物放松了情绪,过了一会儿之后,又有了微弱的响动。
元嘉的眼前一亮,简直想栓上酸石榴钓小动物。
但还没等他继续确认小动物的方位,外面突然传来喧嚣声。
元嘉根本无需判断,就靠着原身三年的战场经验,得知了那是打仗的声音。
济州城,保不住了!
能引发这么大动静的,只能是有敌军已经杀进了城内。
这种时候是最混乱的时刻。旧的秩序已经湮灭,新的秩序还未建立,不乏有胆大包天的浑水摸鱼。还在济州城内的,家家封门闭户。
元嘉只有一个茅草屋。门?反正他进来的时候没看到,只有一个光溜溜的门框。
茅草屋离城门不远,甚至就在城墙根。一间茅草屋不至于让敌军进来搜索财物,但是茅草屋是多好的引发混乱的材料,只需要点一把火。刚下过雨烧不起来也没关系,能起浓烟更好。
元嘉总以为人生的最低谷不外乎被饿死,现在他又发现还能再更低一些。
没什么时间思考,元嘉直接用拐杖,拆了一片屋顶。屋顶倒下,断垣残壁状倒伏在墙角,将元嘉压在下面。元嘉在被压得倒抽气的时候,突然感到浑身一轻,嘎吱一声就掉了下去,结结实实地摔了个屁股墩。
然后是一下重击,元嘉根本没来得及有所防备,就晕了过去,隐约间似乎看到动物眼睛的反光。
原来那小动物在这里……
几颗石榴咕噜噜地滚到了那“小动物”的身边。
“小动物”将石榴抓起来,不费劲地掰开,就这么咔嗤一口咬下去,浑身一僵,剧烈抖动。
酸!
作者有话要说:
乱世的石榴都苦逼
石榴:乱世了,没主人了,没人浇水了。
石榴:干都干死了,还被人把果子给摘了。
石榴:摘都摘了,还被次掉了,不造窝只是用来看的吗!
石榴:次掉了也就算了,竟然还敢嫌弃味道!
☆、 第二章 草鱼
如果元嘉清醒着,就能发现他以为的小动物其实一点都不小,个头比他还大一圈。
那是一个成年男性,盘膝坐在地上。姿势倒是挺拔端正,可惜肚子里时不时发出咕噜噜的叫声。元嘉之前听到的就是这声音,隔着一层地窖的盖子,有些失真,才让他以为是什么小动物。
这种自然生理反应,哪怕是武功再高强,也无法控制。
所以,酸酸的石榴被捏了又捏,最后还是闭着眼睛半嚼半吞地咽了下去。石榴去了外皮,然后里面的部分连果肉带石榴籽,全都闭着眼睛嚼巴嚼巴咽了下去。果肉极酸,其它的部分又苦又涩,直把一个大男人都逼出了一点眼泪,额头上的青筋都暴突起来。
男人叫樊浩轩,就是在京城里,也是大部分人羡慕的对象。他出身于一个落魄贵族家庭,本应该顺理成章地继续落魄下去,却被太子看中,做了太子的亲卫。太子雄才伟略,很小就展露才华,被无数人给予厚望。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等太子登基了之后,他这个亲卫很可能接任禁军统领一职。
这种羡慕却是别人瞪红了眼睛,都羡慕不来的。樊家早就已经落魄,各方面的关系更是断得一干二净,别说是和其他贵族世家,就是比起一般人来,都还要不如,完全谈不上沾着其它势力的背景。太子亲卫当然是要用完全的自己人,不可能背后出现别人的影子。樊浩轩本身的资质就好,再加上太子青眼,有了名师教导之后,武艺更是一日千里。年纪轻轻,除了几个老怪物之外,竟然整个皇城里已经很难找到对手了。
樊浩轩的武艺高强,并非仅仅是弓马娴熟的程度,就像他刚才用来掰石榴的柳叶小刀,就属于暗器的一种。而且身为太子亲卫,他还懂得各种毒物和药理知识,还有其它杂学。若是把这些东西全部都书写成册,他甚至比大部分的学者都有资格称得上学富五车。
不过,懂得再多,要不是元嘉的出现,他也就是个被困死在地窖里的命。
樊浩轩啃完了石榴,眼眶都已经红了,下意识地吸了吸鼻子,对着没有苏醒迹象的元嘉抹了抹眼角,擦掉被石榴折腾出来的湿润。
这地窖看着很普通,像是一般的农户用来储存食物的。但这地方可是他狡兔三窟之一,不仅地窖的位置很难发现,就是被发现了,里面的锁扣扣上了,也很难打开。所以,他是被人从外面锁上的……
元嘉摔下来的地方,就是地窖的盖子。那盖子上有机括,外面开进去很容易,里面的人想要出来,却基本没可能。樊浩轩想到自己被锁在地窖里的原因,简直心口能呕出血来。
明明是他自己的手笔,却完全没料到有一天竟然能差点要了他的命。
茅草屋一点都不显眼。周边的人家能逃难的,全都逃走了,就是他死在里面都不会有人发现。
城里的消息比别处灵通。更何况,如今的大定国根本就不复原本的辉煌。一个济州城内,守城的军队不足正常时候的一成,这还得包括里面大量吃空饷的,进来混日子的。
大定国偌大的版图上,早已经千疮百孔。济州城这么一座不算小的城池,人们犹如惊弓之鸟,一支山贼组成的乌合之众,就能让百姓们弃家而逃……
不,这样说,倒是不太对。山贼是其次,主要的还是地方官员的盘剥。
无论大定国原本有过怎么样的辉煌,也已经过去了。
就算太子再怎么宏图大志,也无法改变什么。
樊浩轩拉出脖子上的细绳,上面系着一个石珠。石珠不过指节大小,材料就像随处可见的石块。他在太子跟前多年,自然知道,这不起眼的石珠是太子的贴身之物。若是没有一点特殊,怎么可能让太子时时刻刻不离身?就连……
樊浩轩摩搓了一下石珠,发现石珠的手感似乎光滑了一些,在漆黑的地窖里发出微弱的光。
樊浩轩眨了一下眼睛,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但是光线渐渐明显起来。他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昏迷不醒的元嘉,还没来得及仔细打量,外面忽然天光大亮!
不对,那不是天光,而是火光!
他赶紧收起石珠,外面的热度已经能够传到地窖里。透过被元嘉砸开的洞口缝隙,他能很清晰地看到熊熊烈火。刚才听着动静就不对,没想到一支乌合之众,竟然能够破城,还开始放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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