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睁开眼就看到天花板上的灯,那么明亮,像是太阳,看着很近,她伸手却怎么也碰不到。
想当初,陆霆川在她眼里也是这么亮。
陆霆川坐在一旁处理工作,并没有发现沈清已经醒过来了,等他忙完转身才看到沈清的眼睛是睁开的,她没说话,眼睛出神地看着上面的灯发呆。
陆霆川放下文件起身走过去,他伸手摸了摸沈清的额头,不烫,没有发烧。
“沈清只要你乖乖听话,我们以后还是跟之前一样,我虽然把你当成她的替身,但至少我对你不会像对她那样狠。”
那她是不是该感谢他?乖乖听话这四个字,就像是一道沉重的链子把她捆绑住,让她呼吸不得,连张开手臂都做不到。
这四个字代表什么?乖乖听话做沈知初的替身,乖乖地被他抛弃,乖乖的承受所有痛苦?
沈清只是看似很乖,如果她真的是那种“乖乖听话”的人,那她不会出现在这里,她现在依旧在偏僻的小山村,听话的接受父母一切安排,嫁人换彩礼,生孩子……
陆霆川又说:“我也不会留你太久,毕竟人总会腻。”
这是实话,他这个人不像厉景深,得不到的也要强行去得到。
厉家有个共同点,那就是高高在上唯吾独尊,天生骄傲自负,当然也对应本身条件优越,周围人都以他为中心,不喜欢被人反驳。
所以,当沈清说要离开她时,他会忽然生出厌烦感,这种感觉并不是感情,而是一种手中的小玩意儿脱离掌控那种失控感。
陆霆川一向把自己的感情认的很清楚。
爱情在他眼里就是轻如鸿毛的存在,任何影响到他心情的东西都是阻拦他赚钱的障碍物。
所以,他不会碰感情。
沈清也认清了自己,她知道陆霆川的势力有多大,她这样的人能跑到哪里去?
一不小心惹到陆霆川不快,那么她就真成为视频里的沈知初了。
沈清点点头。
陆霆川摸了摸她的脑袋,看似亲密无间,实际上是为了展现出他高人一点的姿态,沈清在他手里就是供消遣的玩物。
这样抚摸脑袋,简直是在像摸一条听话的狗。
“今晚你就不用做饭了,等会儿我让司机送来。”
也只是今晚,明天的沈清还和之前一样。
被沈清养叼的胃,就算是吃五星级厨师做出来的菜也觉得味道不对。
以沈清这样的厨艺,就算不做艺人,专门在外开个小饭馆那也是有钱赚的,再不济就她照顾人的本事,真要当保姆佣人,少说一个月一万,甚至更高。
陆霆川临时接到了一个电话出去,沈清起身,从床底下拖出一个箱子,里面零零散散装着她来这里时带来的东西。
几本书,几个笔记本,几支笔,还有一些零钱,少的可怜,沈清翻出一个笔记本,拿着笔低头开始写……写了一会儿后,听到外面传来的脚步声她赶紧放下。
……
睡了一晚,第二天的沈清依旧凌晨四点起床做早饭,跟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去疤手术陆霆川就带她去了一次,后面两次都是她自己去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疤就去干净了,和以前一样。
剧组那边的戏也拍完了,小成本的校园剧,原本是定在24集的,因为陆霆川不满意里面的亲密戏最后删减到只有18集。
小提琴沈清也有在练,可她这双手好似天生就不是拉小提琴那块料,无论学多久,练习了多少遍,这拉出来的琴音跟锯木头没什么两样。
陆霆川的口头禅从“难听”转换成了“难听的要死”
一次练习的不好,陆霆川就会给惩罚,手里拿着木棍打手心,丝毫没看沈清因为练习拉小提琴而磨损的指尖。
这样的生活,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对比过去要好上许多。
沈清早就适应了这样的生活,只是现在才知道她依旧没有自尊而已。
八月十五中秋节,厉家大摆宴席,在这天宣布厉黎两家联姻的事,陆霆川和黎家小姐订婚。
黎家小姐名叫黎芸,从她回国后,陆霆川就有意接触,前两个月一直制造各种意外偶遇。
黎芸起初听到要和厉家那个私生子联姻在家里大闹了一场死活不愿意,她说服不了父母,就干脆去找陆霆川说明。
哪知道,陆霆川的样貌比照片上还要英俊,但是光有相貌是不行的,这个世上皮肉好看的人可不在少数。
真正吸引到黎芸的是,那天她的包被人抢了,是陆霆川冒着危险给她抢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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