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7:你们真的做好准备了吗?(1更)

小说:重生之不负韶华 作者:宝鹿
    在欣然水吧里,闻樱见到了年轻十几岁的郑律师。
    2005年的郑律师,头发还很茂密呢。
    闻樱下意识站起来,“郑律师好!”
    郑致和就像天生是要当律师的,听听这名字,致和致和,大部分人打官司目的不是为了你死我活,而是为了求一个“和”。
    能和和美美解决的事儿,谁想上庭打官司?
    找郑致和打官司,真能致和!
    郑致和经常用自己的名字调侃,以此来打开话题,换来听讲座学生们的哄笑,一下就和郑律师拉近了距离——太天真了,那只是郑致和的表象,郑致和从来不劝当事人庭前调解,这是个能砍对方两刀,绝不会一刀半就收手的狠人。
    邹蔚君真会找啊。
    蓉城有这么多律师,怎么就挑中了郑致和?
    虽然眼下的郑律师还没秃,攻击力应该比不上十几年后,但韩琴摊上郑律师绝对是流年不利。
    郑致和哪知道闻樱内心戏这么丰富。
    他过来的路上就听邹蔚君说了,要见到“流浪的鱼”作者本人,作者年纪小,但是很有想法,提出要告天涯论坛造谣爆料的匿名网友。
    邹蔚君问郑致和行不行。
    ——那当然行呀!
    郑致和很有兴趣赶来,别人会被闻樱毫无威慑力的圆脸迷惑,会因闻樱的年龄而轻视,郑致和就从不犯这样的错误。
    以外表衡量人是浅薄的,郑致和很瞧得上闻樱的思维。
    除了闻樱视线几次飘到他头顶,令他下意识想摸摸头发之外,郑致和对闻樱的印象还不错。
    年轻又有才华的少年人,真的很招人喜欢呀。
    郑致和十分和气:“我就叫你小闻吧,邹女士说你有一些新想法,愿意和我仔细讲讲吗?”
    闻樱一听这熟悉的语气就想笑。
    郑致和的“和气”都是假的,他要给人挖坑前,就会很和气!
    幸好郑致和是邹蔚君请的律师,而非韩琴的律师,闻樱再次替韩主编点蜡,把自己刚才的想法说了。
    闻樱说话时,郑致和是个安静的聆听者,等闻樱表达完自己的想法,郑致和才笑了:
    “你说的律师函我有考虑到的,你要连匿名网友一起告,在我看来也是可行的。法律是保护普通人的武器,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使用它,他们害怕打官司,嫌麻烦,殊不知当你越强硬蛮横,欺负你的人就会越害怕。”
    郑致和把自己的工作电脑给闻樱看,果然连律师函都写好了,只是还没发送。
    这份律师函是发给天涯论坛的。
    要求论坛删除那些未经证实,不利于作者“逆流的鱼”的不当发言。
    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论坛里的网友是读者,读者当然可以评价《少年偶像》这部作品的好坏。
    但从评价作品的好坏,上升到攻击作者的人品,这是不行的。
    现在郑致和只需要把律师函修改一下。
    多追加一个被告,对郑律师来说是小事。
    有些问题郑致和之前和邹蔚君谈过了,没见到闻樱这个当事人,他对细节并不确定,在亲自询问过闻樱后,轮到郑致和发问了:
    “普通读者是不看过程的,他们只重视结果,所以咱们要把许多工作做在前期,最后把一张漂亮的判决书摆出来,让那些误会你的读者们看清楚,恢复你的名誉。问题的关键是前期的工作很冗杂,时间还拖得长,我的一些委托人明明是原告,没有被被告打败,却被打官司的过程拖垮了,要想打赢一场官司,不仅要承担打官司的费用,还要付出不少时间精力,关于这些,我想问问两位真的做好心理准备了吗?”
    郑致和现在还有头发呢,按理说还没十几年后那么强。
    但什么叫大佬,大佬不是从石头缝里忽然蹦出来的,在更秃更强之前,必然已经显露了大佬的端倪。
    一般律师为了接下委托,会怎么说?
    会说打官司一点都不麻烦。
    什么你就签份委托协议就好啦,剩下的事全交给律师做。
    郑致和不来虚的,他说的话很实在。
    闻樱要追加被告人,这案子波及的面更大了。
    没有哪个案子是只签委托协议就完事儿的,律师在准备起诉材料时,会多次需要委托人的配合——闻樱对这点感触特别深,她当律师时,因为多次找委托人配合提供证据材料,还被委托人不耐烦骂过。
    委托人觉得自己花了钱,还要被麻烦,那这钱岂不是白花了!
    闻樱能说什么,律师再厉害也没开天眼,很多证据委托人不提供不配合,叫律师靠想象去伪造吗?
    郑致和说原告会被打官司的过程打败,其实律师也这样,有时候逼疯律师的不是对方的代理律师,而是自己这边的委托人。
    委托人不配合提供证据。
    委托人不说实话,让闻樱上庭时被对方律师打个措手不及。
    这些坑,闻樱全部踩过!
    她那时候就发誓,有朝一日她做了委托人,如果评判满分是一百分,她绝不满足做九十九分的委托人!
    见闻樱久久没说话,邹蔚君还以为闻樱被郑致和吓住了,胆怯了。
    邹蔚君并不失落。
    闻樱还是个小姑娘呢。
    小姑娘写写小说就很不错啦,这些压力本该让大人承担嘛!
    “郑律师,这个问题我们之前就讨论过了,《少年偶像》这部书是我手里策划的一个重要项目,我和单位的立场是一致的,不管花多少钱打官司,我们都要找《爱格》要一个说法,要恢复作者的名誉。”
    郑致和表面上点头赞同,内心其实不以为然。
    他知道邹蔚君是真的想替面前的小姑娘恢复名誉。
    但邹蔚君的单位不一定是这么想。
    对出版部来说,图书能热销才是最重要的呀。
    照现在这趋势,官司打赢了《少年偶像》的销量未必会爆,反倒是官司输了,《少年偶像》顶着打输了官司的骂名说不定还要火一波……市场就是这么奇怪,并不是郑致和的臆想,去年轰动业内的抄袭官司,一审判决当红畅销书作家赔钱道歉停止侵权,这位作家不接受判决,咬死不道歉,在一审判决后提出了上诉。
    因为这场官司,让这位当红畅销书作家更红了,官司缠身的他,书的销量没受影响,反而卖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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