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安禄山

    五尺长刀随黑衣旋舞,裹挟着刺耳的铮鸣声,切过两个甲士的脖颈,饥渴的刀刃疯狂吸吮伤口,纹路越发妖艳。
    【饮血】
    一杆长槊直奔胸口凌厉扎来,陈酒刀口一磕,探手抓住硬木槊杆用力一拉,雪亮的槊锋直直插入另一个甲士的面门,同时凤图刀直刺而出,捅进了那个被踉跄拉过来的持槊曳落河肋下空当,将肺脏和心脏一同戳烂。
    血腥味儿充塞鼻腔,陈酒感受着从刀柄涌入掌心的蓬勃生机,双眼越发明亮。
    长刀,重槊,血肉,金属……
    方寸见血的冷兵器交锋,人与人之间的殊死搏杀,肌肉筋骨的原始纠缠……
    久违了。
    陈酒大咧着嘴角,凤图刀每次挥劈戳刺,都带起几道激涌的血箭,在黑衣上浇洇一大片。
    刀口翻折劈落,碎甲断骨!
    唐朝的明光铠,由两千余片鱼鳞甲和长条甲经锻铸、打札、错穴、精磨等数道工序,最终由皮革条编缀而成,辅以胸前背后的金属圆护镜,是这个时代最精良的甲胄,素来有“铁猛兽”的称谓,仅重量就有几十斤,非重器不能破甲。
    若不是凤图刀经过龙血磨石的打磨,成为了含炁类物品,怕是早就刀口崩折,根本无法像如今这样破甲如裁纸切布。
    血滴顺着衣沿四下飞洒,陈酒在军阵的缺口中左突右冲,如修罗凶神。
    军阵后头。
    旅帅摘下头盔面甲,掏着淌血丝的耳朵眼,阴沉着一张胡人面目。
    “放箭。”
    端弩的甲士身子一颤:
    “旅帅,会误杀兄弟们……”
    “曳落河八千义子亲兵,感念父亲大恩,义之所至,万死莫辞,每个人都发过血誓。为此牺牲,是他们的荣耀。”
    旅帅重复了一遍,
    “放箭!”
    “喏!”
    弩机扣扳,箭矢攒射!
    陈酒刚刚将刀锋从一个人的腹肚拔出,连带着牵扯不清的模糊,扭头一瞧,映入眼帘的是雨幕般的箭头,眉头重重一拧。
    【巡游】
    裹着刀光的身影一闪而逝,在人群中冲出一条糜烂的通路,避开绝大多数落箭。
    即便如此,还是有一支箭矢插入肩头,卡在了骨头和血肉之间。
    反手生生拔出箭头,【王十二的狗皮膏药】往伤口上一糊,血液瞬间止住。
    “放箭,是吧?”
    陈酒咬着牙,巴掌在胸前一抹,汤姆逊冲锋枪落入掌中,朝弩机队扣下扳机。
    “他拿根烧火棍……”
    火舌喷吐!
    弩兵后半句话被吞噬在弹头交织的雨幕中,一片人仰马翻。
    陈酒不太会用热武器,但在这个距离上,胳膊端得平稳,总不至于描边打空。
    咔哒,枪栓一响。
    弹匣空了。
    “要不是点数用完,当初就多买些子弹了。”
    将冲锋枪丢回个人空间,陈酒随手把一颗拔了插销的二三式手雷朝旅帅所在的方向掷了过去,抽身杀回了军阵。
    “又是那东西……”
    旅帅表情一僵,不假思索挥起斧头,用裹着黄铜的斧面将手雷拍了回去。
    拍了回去……
    手雷刚一到半空,便轰然炸开,碎片和火光的覆盖之下,刚刚重新组织好阵型的甲士们又被撕扯蹂躏了一回,军阵紊乱。
    其实,手雷的真实威力并没有这么猛,但对于冷兵器时代的士卒而言,其威慑性远大于杀伤性。
    “谢谢了。”
    陈酒唇角一扯,踏着满地的甲片和血肉,直冲向胡人旅帅。
    “狗贼奴!”
    旅帅怒吼一声,同样踏步前冲,兽吞铜面大斧奔着陈酒的脑门直直劈下。
    刀斧交击!
    “好重。”
    万里挑一的曳落河旅帅骨粗筋壮,竟然与【神眷】加持过的身体素质伯仲之间。
    陈酒双脚陷入血水与雪水融合的泥泞里,靴子底向前滑出,刃口一翻格开了斧子,衣摆随着前掠猎猎作响,翩然若游龙。
    “我是义父亲手赐过血酒的壮士,杀我?狗贼奴也配?!”
    旅帅后退半步,一身甲片响声如碎叶,斧头卷着雪花一记低挥。
    飒!
    斧风拦腰而来,陈酒脚尖轻点地面,整个身躯向上猛地拔升,靴底在斧面上重重一踏,雪亮的刀尖直插旅帅眉间!
    “噗。”
    旅帅脖子向旁边用力一拧,伴随着一阵令人牙酸的咯吱声,刀尖切开甲片、革衬、斜方肌,最终落在了锁骨上。
    掌心涌来了劈斩金属一般的触感,刃口竟然是再难以往下半寸。
    “骨头真硬啊。”
    旅帅喉间迸发出野兽般的嘶吼,双掌松开了过长的斧头柄,握拳从左右两侧往陈酒头颅砸去!
    砰!
    拳头合拢。
    陈酒肩膀一塌,堪堪避开重拳,飞起一脚踢在旅帅胸前,身子借着这股劲头向后一倾,刀锋摩擦着骨头生生拔了出去,碎肉外翻。
    腰背旋拧,步法激绞,苗刀回旋!
    锋刃嵌入脖颈,被坚硬颈骨拦住,却也切开了动脉血管,血槽吮吸着激涌的鲜血,旅帅那双胡眼迅速黯淡下去。
    抽刀,再斩。
    入骨一寸。
    再斩!
    一寸半。
    斩!
    硬如金属的颈骨被凤图刀彻底砍断,硕大头颅冲天而起,高高抛飞出去。
    扑通,
    没了项上人头的高大披甲身躯跪倒了下去,陈酒抽手拔回兵器。
    旅帅的脑袋在地上滚了两圈,停在两只兽皮战靴前面,死不瞑目的眼睛往上翻着,正对上一双低垂的褐瞳虎目。
    陈酒瞳孔剧烈一缩。
    大袍披肩,袒露胸口,硕大的肚子上堆积着一层层膘肉。一杆长槊握在满是汗毛的巴掌中,枪杆粗如鹅蛋,足有两丈之长,与其说是兵器,不如说大纛用的旗杆更贴切一些。
    这种压迫性……
    “阿胡儿,我的儿子。”
    壮汉望着旅帅的头颅,
    “我当初选你入曳落河,因为你是一只虎,突厥的猛虎。可在我身边过久了安逸日子,你变慢了,就成了一只猫,辜负了我赐给你的血酒。”
    曳落河,儿子,血酒。
    “安禄山?”
    陈酒嗓音沙哑。
    他不是应该在卧厢么?
    “隔着老远闻着一股臭味儿,来瞧瞧,原来是个阳身阴官。”
    安禄山嗓音低沉,如雷声回响,
    “阳身阴官终究也是人,离不了人世纠缠。谁派你来的?杨国忠?还是……”
    “你猜呗。”陈酒咧了咧嘴。
    安禄山点头:
    “那便是杨国忠了。”
    陈酒默然不语,目光来回扫着,估测两人间的距离。
    五丈。
    何渭留在河图上的符,需要接近两丈之内。
    “呼……”
    陈酒吐出一口气,埋下脊背,膝盖微曲,悍然冲向了安禄山!
    四丈。
    三丈。
    安禄山默默看着陈酒,神色被覆盖了半张脸的胡须藏住。
    靴子终于踏入两丈之内!
    渭河河图……没有任何反应。
    没有反应?!
    陈酒抿紧嘴唇,一抬头,瞳孔中映出一杆出海升龙般的槊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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