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四章 项链

    小萝莉让自己准备用品的好消息犹如一只巨大的大饼,燕行被砸得晕头转向,笑得像个地主家的傻儿子。
    直到一团白色兜头盖脸的扑来,他才从傻笑中回神,眼疾手快,伸手接住飞来的白色团,一把抱在怀里。
    抱着了小萝莉抛来的披风,再看时小萝莉已经走向东侧间的门,只留给他一个背影。
    他看着披着一头黑瀑布似头发的小萝莉从视野里消失,听到了轻微的声响,转而书房里的光芒越来越暗,随着“吱”的一声轻响,门关闭,中堂又漆黑如墨。
    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燕行静静的坐着,轻轻抚摸怀里抱着的披风,披风的面料很好,柔软光滑,内部的毛摸起来手感极好,暖暖的。
    闻不到皮毛的任何膻味,只有小萝莉的体香味道。
    燕行也辩不着披风是什么毛料,猜着不是狐毛就是貂毛,小萝莉手里的物品皆是一等一的好,所以嘛,她喜欢用的披风必定价值不菲。
    抱着披风坐了一阵,轻手轻脚的拾起手电筒拧亮,提起背包,起身,蹑手蹑脚的去了挂有“小廊嬛”的小书房,开了电灯,再把背包放罗汉榻上。
    再展开披风,仔细的研究。
    披风连带着一个暖帽,那只帽子也是可以拆下来的独立体。
    就着电灯的光,披风的毛料闪烁着光泽。
    又摸又嗅的研究了好久,燕行也研究出点眉目,初步判定披风是狐狸毛,还是最上等品,狐毛长短一致,绒毛丰厚,健康而富有光泽。
    从毛色看,披风用料应该是生活在寒冷地带的白狐。
    狐那种动物适合寒冷地带,越冷的地方,其狐狸毛越好,越柔软,越往北,其狐皮的品质越高。
    因皮毛太珍贵,因此地球上的狐狸而引来杀身之祸,沦为猎杀对象,每年有大量狐狸惨遭毒手,造成区域性绝迹。
    小萝莉不是动物的狂热保护者,也不是滥杀之辈,可以确定她手里的皮草不是地球之物,应该是她从秘境里带出来的物品之一。
    尤其是小萝莉的披风皮料比他所见过的最好的北极狐的皮毛更优质,毛色更纯净,更富有光泽,更加说明它不是地球之物。
    小萝莉很神秘,哪怕她搬出一座金山,燕行也不觉得奇怪,她有珍贵的白狐皮披风也是很正常的小事。
    小萝莉身娇体巧,披风相对他而言显得很小。
    不过,那有什么关系呢?
    燕行关了灯,爬上罗汉榻躺下,把披风盖在身上,只盖住了脖子下到膝盖上的部位,但是,他却觉得比蒙了几床被子还暖和。
    小萝莉的披风有着她的味道。
    在那种淡淡馨香里,燕行很快就睡着了,嘴角还挂着幸福的笑容。
    乐韵借出了披风,再懒得管燕吃货,返回卧室倒下睡觉,因为燕饭缸后半夜没有再梦魇,她也睡得很香。
    睡到生物钟自然醒,坐在贝壳床上打坐,她晨炼了约半个多钟,也听到了书房传来轻微的细响——燕吃货他起床了。
    美美睡了一觉的燕行,睡到自然醒,嗅着披风上的味道,心头暖洋洋的,他又躺了几分钟才蹑手蹑脚的下榻,开了“小嫏嬛”书房的门,到走廊再穿鞋。
    他先去洗涮,再开了四合院的门,又去厨房做早饭。
    小萝莉不挑食,哪怕她手里握有大量珍贵食材,她在吃途上都不讲究,不管是山珍海味还是粗茶淡饭,皆食之如饴。
    小萝莉不挑食,但是,燕行并不想敷衍,找出葛仙米,煲了一个葛仙米粥,加热了十几个包子,再开酸菜坛,做了两酸两素的开胃小菜。
    他的最后一个菜还没出炉,小萝莉起床洗涮好,翩然进厨房坐等早餐,之后,容易害羞的傅哥才到东厨报道。
    傅哥进得厨房,看到小萝莉也在座,顿时拘谨得像个毛头小伙子,坐下手腰杆挺得笔直。
    小萝莉仍然是窄袖的蓝色袄裙汉服,外面套一件红色禙子,头发没有绾,只在脑后扎了一下,戴着一条镶有宝石的绯色抹额,颇有几分男子的英气。
    看她不绾头发,就知她没准备外出,准备窝在乐园当宅神。
    傅哥面对女神级的小萝莉,总是情不自禁的紧张,因此,也不敢乱瞄,直到队长头儿燕少做好了早餐,他有理由活动了,才放松了心神,跳起来帮忙跑腿。
    燕行是不知傅哥内心戏多,摆好餐,他亲手帮小萝莉盛了一碗粥递给她,又给她用碟子装了一个包子。
    他知道小萝莉的食量,她喝一碗粥,最多只能吃一个包子,毕竟,那种包子是她自己做的,个头老大了,相当于市面上两部的量,而且学是货真价实,并不是酵母的效果。
    他么,和傅哥喝粥吃包子,各人各吃了七个包子,喝了三四碗粥,等小萝莉吃饱子,还扫荡光了所有菜。
    饱搓了一顿爱心早餐,傅哥负责刷碗,乐小同学背着小手,先晃出四合院到园子里观察了移植的树木,顺便消消食,转而又回到上房,进了卧室。
    她回到外人止步的私人卧室,从储物器里找出一箱线,数个装有宝石的盒子,在外面暖阁的书案上一字排开,再挑选宝石和线。
    线,皆是东辰大陆雪蚕丝线。
    宝石有数种,最多的是水晶、玛瑙。
    乐韵挑选出了白水晶和冰种白翡翠,以及与冰种白翡翠极为相似的水沫玉,再取了一块指头大的九子竹雕成一叶片。
    白水晶和冰种白翡翠、以及似冰种白翡的白玉髓放在一起,色泽有几分相似,但是,九子竹仍然是鹤立鸡群的那只鹤,令人一目了然。
    对比一番,挑选出品质最好的水晶和白翡翠、玉髓为原料打造的小珠子和叶片,又挑了玛瑙、碧玺、珍珠备用。
    搭配好了宝石,再取出雪蚕线,再打络子,一边打络子一边穿配宝石,足足用了一个多小时,编织出一条朴质的项链。
    项链的主要配件是一块镶银边的六角形红色碧玺吊坠,两侧各有两块似水晶的叶片和珠子做陪衬,编绳间每隔距离镶一颗珠子。
    编绳项链不像全用金银为底镶宝石的奢侈品项链那么华丽,却胜在手工精美,而且,那块碧玺极为耀眼,一看就知非凡品。
    编好了项链,乐韵欣赏一番,对自己的作品极为满意,站起来活动活动四肢,拿着项链走出去卧室去书斋找燕吃货。
    燕行很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陪小萝莉散了一圈步,呆在知味书斋看书、自由修炼,轻松又惬意。
    当听到门响,他的目光从书本里挪开,所头望向东侧。
    因为他就坐在背对东方位并离大门比较近的位置,扭头就看得到去东侧间的门,一眼就看见了走出来的小萝莉。
    他以为小萝莉出来找书籍,安静的呆着,谁知小萝莉走到身边拖出一把椅子坐了下去,并将她挂手弯里的一串珠链递向他。
    燕行瞪大了眼,差点闭住呼吸:“给我的?”
    “不是给,是借,”乐韵将自己编织的项链递过去:“这个项链最珍贵的不是碧玺,而是其中一块似水晶一样的宝石,这种宝玉在地球上目前仅我手里有一点点,太过于稀有,所以只把项链借给你戴配三年。”
    不管是借还是送,燕行都激动啊,小心翼翼,又极快地伸手将项链接过来攥在手里,然后才以瞻仰的目光欣赏项链。
    仅只看一遍,他就找出最珍贵的宝石,指着似水晶一样的叶片问:“最稀有的奇珍异宝是这个吧?”
    一眼瞄去,发现燕吃货精准的指出叶片形的九子竹,乐韵也有几分惊讶:“看不出来啊,你对奇珍的敏感度很高。”
    “那是,我的直觉也是很准的。”燕行顿觉心花怒放,喜滋溺的接受了小萝莉的赞美,爱不释手的抚摸项链上的宝石。
    小萝莉出现时,他那深藏着仍然在休眠的异火像点燃了般灼热,由此可见,小萝莉身边携带上极为珍贵之异宝。
    项链在手,近距离接触,他第一时间就被透明似水晶的一块叶形宝石吸引,异火更是蠢蠢欲动,好像想要破腔而出。
    他不识珍宝,异火能感应到啊。
    让异火产生异象的宝石,必然非凡物。
    他顿了顿,有些好奇:“为什么突然会借给我项链?”
    “项链上的宝石有安神静心、化煞挡恶的功效,佩戴它对你的身心和修炼都有益,为了你不至于被人虐得每次要找我救场,所以借给你配戴几年,感觉没面子可以还回来。”
    “不,说好了借我戴的。”燕行生怕小萝莉反悔,一把将项链藏身后,还是觉得不安全,干脆快速戴在脖子上。
    项链的珠子和块状宝石形状小巧,也没有尖角,哪怕他经常有高难度的训练,经常摸滚摔爬,戴着项链也不妨碍行动。
    项链挂在了自己脖子上,燕行又以手托着抚摸了几下宝石,赶紧又把它塞进衣服里,让它与肌肤相亲。
    吊坠差不多垂在胸口位置,那块异宝也离心脏很近。
    贴身戴着项链,感觉有神奇的力量包围着自己,心宁神安,胸腔中的异火也瞬间安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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