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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浪迹天涯 作者:叶飞白
    浪迹天涯 作者:叶飞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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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没找着呢!我怎么睡得着!”熊族兽人懊恼地回答。

    卫瀚看了他一眼,发现周围还有不少满脸疲惫的熊族兽人,皱了皱眉头:“你们已经找了哪些地方?小家伙很聪明,很可能漏过去。”

    沙克斯精神一振:“我们是按着小狐狸父母的味道去找的,也是一直往东的方向。他们当时跟着很多兽人一起走,估计还有鸟族兽人,所以气味断断续续的。我们推测出小家伙的脚程,来回找了几遍。”

    熊族的嗅觉足以与狼族相比,找了这么多次,也应该有线索了。卫瀚看向已经走进树林的秦笙,想了想,忽然又抬起头:“它可能是循着我们的味道走的。”

    沙克斯瞪圆了眼睛,后悔得直拍脑袋:“我早该想到的!我回部落找人帮忙的时候也没仔细查看,它该不会正遇上我们找它,以为我们要抓它回去,刻意绕开了吧!”

    “也有可能。别急,这小家伙和狐狸待了一段时间,非常警觉,应该不会有事。我和秦笙先去找一找吧,你们反而可能惊动它。”

    “……这……也没办法了。”

    “谢谢你,沙克斯。”卫瀚拍了拍熊族兽人的肩,这一回倒有些真情实意,“也谢谢熊族的各位勇士和鹰族的勇士帮忙。”

    “别客气了!你们俩先去找吧!我们也在部落周围找找有没有小狐狸的味道!”

    已经过去十天,小家伙的味道已经非常淡了。就算是卫瀚的兽形,也没有找到什么线索。直到过了熊族部落,才依稀闻到一些气味。

    小狐狸跳下藤篮之后,应该是一直循着他们的气味往前走的。它根本就没想过寻找刚刚抛弃它的父母。

    秦笙非常自责,也许他们只要在集市上多留一会儿,就能遇到小狐狸了。不到三岁的幼崽,在树林里独自走了十天,存活的希望实在非常渺茫。

    两三天后,小狐狸的气味渐渐浓起来,连秦笙都能够闻见它的味道。它竟然一直都循着他们的路线走着,不过脚程慢了很多而已。而且,它已经懂得避开危险,懂得找树洞休息,懂得怎么觅食。

    小家伙留下的踪迹越来越多,一切都表明,它好好的活着,而且不畏艰险地一直寻找他们。

    “小狐狸!”

    “小家伙!”

    卫瀚和秦笙兵分两路在树林里呼喊。

    声音在月光下的树林里回荡,树叶覆盖的小洞穴里,被尘土染成灰黄色的毛团动了动,竖起耳朵。

    “小狐狸!”

    “小家伙!”

    卫瀚和秦笙在一条小溪边会合了。味道越来越浓了,他们已经能够肯定,小狐狸就在这附近。

    “嗷嗷嗷!”

    熟悉的叫声传过来。

    两人顺着声音看过去,一个小毛团像箭一样砸进小溪里,刚站起来,忽然又和绊倒了似的,扑在水里。下一刻,瘦瘦小小的孩子从水里挣扎着爬起来,白色的头发往下滴着水,有些茫然地看着自己的手掌,哇地一声大哭起来:“阿……阿笙……瀚……阿瀚。”他哭得几乎噎住,朝着寻找了很久很久的人伸出了双手。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一段是我很想写的一个场景……

    话说这文走的是轻松路线,忽然自己都替小狐狸心酸了。。好吧……

    ps:为啥进入文章的页面的时候,看不到我最新更的一章啊,太奇怪了,这抽得也太久了吧,我可是一直有隔天好好更新的啊

    ☆、第二十四章  狐狸秦白

    秦笙低下头,摸了摸身边瘦弱孩子的脑袋。小家伙抬起头对着他灿烂一笑,又专注地迈起了步子。他刚化为人形,很不适应用两条腿走路,歪歪扭扭地挪动着,已经扑倒无数次了。不过,这孩子性格执拗,跌倒了也会自己爬起来继续走。

    这对他来说是非常关键的时刻,尽早适应人形就能尽快掌握人形和兽形之间的变换。卫瀚和秦笙都放缓了旅程。不过,之前他们寻找小家伙也费了不少时间,所在的地点已经离熊族部落很远,倒是慢慢靠近黄鼬族部落了。他们并没有往回走,而是给熊族留下表示安全的信息后,继续往前行。然而,一想到狐狸父母可能还在黄鼬族里,两人不用交流就已经很默契地绕着道走了。

    “不如休息一下吧。”看着小家伙再一次摔倒,挣扎着爬起来之后,卫瀚抬头看了看头顶的太阳。

    秦笙默默地点头,牵着小家伙的手,在附近寻找合适的休息地点。

    被他牵着手,小家伙走路的压力小了很多,小手掌紧紧地握着秦笙的手不放,圆溜溜的蓝色眼睛瞧了瞧转身走入林子的卫瀚:“阿……阿瀚?”

    “我去打猎。”卫瀚背对着他们,抬起手晃了晃,“马上就回来。”

    小家伙说不清楚,听得很明白,笑眯眯地摸了摸瘪瘪的小肚子:“饿!”

    秦笙无语,眼看着又要诞生一枚吃货,作为厨师兼保护人,他内心既自豪又无奈。

    小家伙当然不知道他的纠结,跟着他走到休息地点后,欢呼一声就在草丛里打起滚来。然后又很有研究精神地抱起小短腿来观察自己的脚丫子,一个脚趾一个脚趾地捏过去。幸好他还知道脚脏,不然恐怕就要啃上去了。

    秦笙生起火来,处理着顺手在路上摘的硬皮果。这种果子果肉食而无味,但是果皮非常厚,可以作为锅子烧上一阵了。比起野兽的头骨,它不仅容量更大,熬出的汤也别有风味。

    硬皮果里的水烧开的时候,卫瀚已经背着巨大的猎物回来了,而且顺路带回了一些新鲜的野菜和蘑菇。吃货的潜力是无限的,而且具有以身试毒的精神,他现在认识的无毒野菜和蘑菇甚至比秦笙更多。据秦笙估计,他在赶路的时候也不会忘记随时观察身边任何看起来可以吃的东西,并且随时都有勇气拔下来试一试。当然,期间也发生过几次小小的事件——这与吃货的乐趣相比,不值得一提。

    看到卫瀚背回来的猎物,小家伙眼睛一亮,蹒跚地跟在他身后。

    卫瀚将猎物放到附近的小溪边,熟练地剖肠破肚,洗得干干净净。他腰上还挂着一只野鸡,绚丽的羽毛引得小家伙不断地伸手去拔。

    卫瀚拔了几根最长最好看的羽毛给他玩,又把野鸡处理干净,利落地拿爪子分解成小块,捧回火堆边,放在硬皮果里。这些前期准备工作他已经做得很熟练,最重要的腌制、烤制、放调料的步骤,都由秦笙负责。

    等烤肉和汤冒出香气,小家伙也拿着羽毛一歪一扭地回来了,亮晶晶的眼睛盯着食物不放。不过,兽人天生具有领域的意识,尽管已经很饿,小家伙还是需要征求猎物主人的同意,才能享用食物。

    “吃?”蔚蓝色的大眼睛扑闪扑闪,流露出渴望。

    “早着呢。”卫瀚懒洋洋地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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