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囧事 作者:酸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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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要淘气趁着开城门时跑出去,否则就会被城外的野兽叼走!!
……
这半个多月,两人没有直接地对话,丠姻准见了他也只是礼貌微笑,多余的话不说一句,是没有认出来,还是根本不想?
季丹乙晟纠着眉头,“看起来,甘小兄弟和他相处得并不愉快,经常听到两人怒骂,也没见两人热络过。走时还带着伤呢……”他的语气中带着浓浓的担忧。
说到这儿,固安揪着胡子笑了笑:“都是皮肉之痛,大夫可说了,打得紫乌青胖浑身没一块好肉,可是奇了,都没有伤到要害!两小子打架还挺有一手!”
季丹乙晟讶异地顿了下步子,才跟上老管家:“怨不得养了一天提起行李就走了,但愿别再打起来,顺利在风暴之前到达营地。”
“权看两个人的配合程度,其他人无法做主。密道的尽头通向那地方,接下来的就看他们自己的造化。当初那位先者就是因为背叛了挚友,悔恨终生,才用余生三十年设出那座地下迷宫。他们就算能侥幸逃过一劫,没有对彼此的信任和完美的配合,后头也必定撑不下来。这样安排自有道理!少爷与其为那个养不家的小乞丐担心,还不如多管管自己!!”固安叔说到最后恨恨地叹了一口气。
季丹乙晟心底马上咯噔一下,心虚地移开视线望向别处,难道固安叔知道自己私自研究药物的事了吗?
不,不会的,这三年来,他和阿堂配合的明明很好,虽然没能遮挡住他身上散发的气味儿,可是季丹乙晟那时候很明显能认清压着自己的男人。也就是说,药物能阻挡住男人对他的吸引,如果再能添加些草药,让阿堂对着他也不至于失控,那么他们兴许就能变回普通人了。再多给他一两年时间,肯定能试验成功的!
虽然他知道药物对小城未来的发展不好,可是他真的很想和阿堂正正经经地来,而不是每回失控地认不出自己,完事后只留下满身的伤,这和禽兽有何区别。
怨不得,怨不得小乞丐讨厌,他自己都觉得怪。
今后一定要小心些,被城里的长老们发觉,又要念叨了!
……
司昂走不利索,却背了全部的干粮,丠姻准走在前头,开始还举着一根火把,一直顺着地道笔直地往前走,最后手酸得不行,将火把灭了顺着通道直接往前摸,踢了个石头皱下眉头,后头的人扑通一声撞上来。
两人身量相当,司昂的鼻子直戳上他的后脑勺,闻到一股淡淡的草药味儿,站稳了缓缓推开,听见前头的人暗吸了口气,抬脚继续走,他才又跟上。
黑暗中丠姻准走得特别顺畅,密道中伸手不见五指,其中一段被挖空铺上石料,有些直接是溶洞,司昂只能从前方的脚步声中辨别方向,一路走来,丠姻准准确地避开左右不时凸出来用来计距离的木桩,司昂也慢慢从开始的怀疑到最后完全跟随。
凌霄城里的田地不适种植谷粮,只种植一些繁茂的野草用来饲养牲畜,城里百姓物资一部分来源于大周朝,另一部分就是凌霄城西边的荒原。
固安叔说只有到物资匮乏得过不下去时,城里的勇士才会通过密道到荒原上狩猎。这些人走密道前都要由城里的老人指导,告诉他们所有危险的关卡,即便是这样,十有三四还会有人丧命。
近几十年,城里人开始学会做手工,产品渐渐找到销路,基础生活大有提高,这些密道除了这些借路人走,基本已经荒废不用。但城里的人唯恐战乱发生,断了基本生活来源,依然很看重这条可以保命的通道,不是和周朝有过协定,他们是不会轻易告诉外人这条路径的。
两人在不见天日冗长的密道中走了许久,偶尔脚下踢到硬邦邦的东西,咕噜噜地在悄寂的密道中转响,司昂不敢细想马上抬脚走过去,身上汗毛都立了起来,时间渐渐地流逝,他眼前墨滚滚一片漆黑,将身上的东西抓紧,呼出口气。
已经在阴寒的密道里走出了一身的冷汗,司昂咬牙跟上加快步子的丠姻准,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
丠姻准慢慢地发现点有意思的事儿,那小子也有怂的时候,走到一处拐角时,见角落里有个“东西”,丠姻准抬脚往那“东西”旁边走过,袍子扫过,带下一根骨头。
身后不出所料哗啦一声乱响,有人重重喘息几声,走路的脚步声都乱了。
浑身都在不自主颤抖,司昂望向前方黑乎乎的一片,脚步声顿住,那家伙就等着自己吃瘪呢,他慢慢稳住气息,就站在那一堆“东西”旁边,阴风好像就顺着袍角窜上来,凉到骨子里。司昂条件反射地闭上眼,那感觉越发清晰。
丠姻准回头,见他的表情巨细无遗都收在眼底,转回身继续带路。路上饥饿时回头拿了一回干粮,两人再无交谈。
好在丠姻准接下来却再没捉弄他,在司昂走得腿脚酸软时,两人终于寻到密道一处比较宽阔的腹地,丠姻准出声道:“本掌柜要歇歇,别撞上来。”说着丠姻准向东边走了几米,席地而坐。
这一处空地两端与窄小的密道相连,不知道从哪出灌进来的风挤进石罅穴,细细地呜咽,好像女人的低泣,可在九曲十八弯的地道中走了很久,的确很累了,长时间处于黑暗,眼睛已经酸涩困顿,丠姻准靠着石壁,很快地闭目自眠起来。
司昂也坐在一旁,听见那边许久没有动静,奇怪的声音时大时小,他将头埋在膝盖里,手一下下地敲打鞋面,干扰自己,不去注意气流产生的尖锐低鸣。
这种相像的场景像魔鬼一样一点点噬咬司昂,翻出他从年幼时就埋在心底的恐惧。
那个女人不喜欢开灯,习惯在昏黄的屋子里点起一根烟,火光明灭间,她用涂满烟熏妆的眼望向偷偷站在门口的男孩。更可怕的是她爱哭,哭声低低咽咽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男孩经常在午夜听到那种声音,断断续续让躺在隔壁的他喘不气。
当他终于鼓足勇气走向脆弱的女人,站在她面前时,忽然那朦胧的火光里渗出一只细瘦的胳膊,死死地箍住他的脖子,那只手那么细,瘦的只剩下一根枯骨,可是男孩却觉得它力大无穷,如同钢筋铁骨捏住他柔软的颈项,大拇指陷入他汩汩跳动的颈侧动脉,那一刻,他的心脏骤然收缩,浑身都软了下去。
他再不敢随意进那间屋子,也正是因为他的胆小怯弱,女人死得没有一点体面。
整个屋子里都飘着尸臭时,他还满屋子做清洁使劲儿刷马桶,天真地想,女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去的,肯定不喜欢满屋子异味儿,他必须把那股子味道弄走,女人才会回来。
直到有一天,邻居带着警察敲门,打开女人的房门,七岁的男孩不可置信地看着那块白布蒙住的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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